观灯、放烟火,本属民俗,极热闹,也极俗。以张岱惯常的写山水、叙园林,评书画的清雅之笔,来描绘繁华热闹的烟火之状似乎难以协调。但张岱自有他的写法,这篇《鲁藩烟火》,既表现出烟火的繁丽,又保持了作者一贯的风格I具体点说,就是作者用小品的笔法表现出了盛大热闹的场面。
文章以“鲁藩烟火妙天下”起始,前半部分作者先排比铺张鲁藩张灯结彩盛景,再极写鲁藩的烟云灯海、物我混一的境界;后半部分作者详写施放烟火之火器及火器架,尤以火器的造型设计和喷射过程奇巧绝伦为重点,最后以苏州人似痴似诞的夸张描述结尾。文章精细生动,谐趣横生。
文中写鲁藩烟火之妙,先写灯及灯中景物,再写烟火与烟火中景物,然后写出灯与火的闪烁变幻,令观者扑朔迷离,迷失于烟火之中。这样一层层写来,复盖迭加,同时笔端具有分析性,既表现出鲁藩烟火之妙,又是对这种“妙”的美学削析,使人读之既领略到烟火盛况又明白其中的奥妙。这段文字中句式的使用也很新颖,别致,独具匠心。如第一层写灯,作者为突出灯,将灯由名词作动词用,形成了以“灯’’领头的新鲜句子,“灯其殿、灯其壁、灯其楹柱、灯其屏,灯其座、灯其宫扇伞盖。”这一串灯字句式的运用,使人顿觉满眼皆灯。又如“不知其为王宫内之烟火,亦不知其为烟火内之王宫也”的句子,故意采用重复的句式,而仅颠倒“王宫”“烟火”两个关键词的次序,造成一种恍惚迷离的感觉。这种对字、句的精心安排,与后世桐城派文人呆板严谨的所谓字法,句法大不相同,张岱的如此安排,主要是突出趣味,所以并不使人觉得有斧凿之痕。
以下作者又写烟火施放的场面,这种场面闹而杂,但作者写来却有条不紊,既细致又清晰。更妙的是文末移用一苏州人的话评兖州烟火之盛。文末引用他人的话对所写人物事物进行评价,虽不能说是张岱的首创,但却是他的惯用手法,如在《砎园》中引用二老的话夸砎园胜过蓬莱阆苑;《瑞草溪亭》文末以“穷极秦始皇”一语概括其堂兄燕客的豪奢,等等,皆用此法。张岱使用此法的主要特点有二。一是引用的他人语多带夸张性质,等于在文末对所写事物的评价进一步加倍,二是引用的他人语多属质语、俚语,俗语。张岱对语言的语感和韵味很敏感,他曾讽刺曹臣编辑的《舌华录》将张东谷的一句质语加以文饰为“点金成铁”,他自已对文末的关键之语自然更加讲究。但他的讲究并不是修饰,却是相反,越俚俗、越质朴越好。如文中引用苏州人“此时天上被起火挤住,无空隙处耳”的话,俚俗可笑,土得掉渣,但被张岱妙手拈来放在文末,却是极富趣味和韵味。
诗的头两句写唐王朝政策失误。唐朝廷为了抵御藩镇,养了大量的军队,加重搜刮财物作军费,百姓痛苦不堪。唐朝廷对军费的开支很不得当,不是用它训练军队、加强军事设施,而是用它滥施赏赐买取官兵的斗志,结果是得不偿失。诗人在这里批评了朝廷对平定叛乱的战争缺乏有效的措施。三、四句写军纪败坏。朝廷威令不行,一味推行厚赂将领的政策,使得将领们对任意违反军令的人不依法严惩,只知道虚报战功,借以得到厚赏。《资治通鉴·唐纪·文宗大和二年》记载:“时河南、北诸军讨同捷,久未成功。每有小胜,则虚张首虏以邀厚赏。”
五、六句写藩镇割据得以存在的原因。唐王朝的腐朽政治,自安史之乱以后,不曾有改善。在朝廷,宦官擅权的局面进一步发展,他们甚至操纵起皇帝废立生死的权力。诗人叹惋朝廷不求贤才辅佐,致使藩镇拥兵抗拒朝命。诗中形象地指出藩镇割据的形成与长期存在,关键在于朝廷内部贤人失位,政事不修。这种看法显然是比较深刻的。最后两句写战后的凄惨景象。藩镇割据是一幅群盗杀掠图。《资治通鉴·唐纪·文宗大和三年》记载:“沦州承丧乱之余,骸骨蔽地,城空野旷,户口存者什无三四。”这“积骸成莽阵云深”一句,则形象地描绘出沧、景地区战后的惨状。
这首诗一中间四句连用典故,比喻恰切,讽刺辛辣,正反相间,对照鲜明,还用“未闻”、“唯是”、“但须”、“岂假”等词语加以串联,新颖多变,一气呵成。
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
此诗大约作于李白赐金还山后,与杜甫高适分手以后,来四明山镜湖看望老朋友贺知章,但此时贺老已经去世.
此时李白的经济条件比较好,可以炼金丹了.当然,李白到天台山的次数很多,在26岁的时候就来过这里.但是从用词与修仙的愿望看,比较符合40多岁以后的事.
从诗的情绪看是很高涨的,李白一上来就是四句对仗:天台邻四明,华顶高百越。门标赤城霞,楼栖沧岛月。接下来对证也不少:云垂大鹏翻,波动巨鳌没等。可见天台山给李白的感觉是相当的好(如此看来,也有可能是初次到天台山的时候写的,次数去去多了,感觉应该会迟钝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