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上片写离别。“春欲晚”是离别的时间,“戏蝶”句是对“春欲晚”的具体描绘,反衬在此时离别的难堪。“日落谢家池馆”,是离别的地点和时刻,“柳丝”句点明送别。
下片写别后伤心。首二句写女主人公早起的神态,已将良辰已逝的苦痛心情寓于其中。末二句写其遥思远人,泪流沾腕,是对其伤心的刻画。
《相州昼锦堂记》是一篇记事散文。文章名为昼锦堂记,实际上主要写了魏国公韩琦非凡的志向和功绩,赞扬了他“德被生民而功施社稷”的远大理想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的丰功伟业。
文章先写了古往今来对官至将相、富贵还乡的看法,然后以苏秦(季子)、朱买臣为例,说明读书人穷困时,连庸人孺子都可以轻侮他,一旦他成了达官显贵,那些庸夫愚妇一而俯首请罪,一面懊悔嗟叹,而春风得意的一介之士则趾高气昂。这就是过去人们常说的衣锦还乡。然后,作者笔锋一转,写“惟大丞相魏国公则不然”, 一句话,“收拾前文, 振起下意”。作者简要介绍了魏国公的身世经历之后, 着重说明了做将相, 得富贵, 都是他早就应当有的; 而且作为仪仗的大旗和三公的命圭, 礼服都不足以显示他的荣耀和显赫; 只有恩及百姓, 功在国家, 并名垂青史、光照后代, 才是他的志向。然后, 作者介绍了相州昼锦堂的来历, 由昼锦堂的石碑上的诗又谈到魏国公对富贵的态度和他的志向, 并描述了他为官从政的不凡表现。因而赞叹道: 魏国公的丰功伟绩, 被刻于钟鼎, 谱进乐章,乃国家之光荣, 不单是乡里的荣耀啊。最后作者表明了写作此文的动机。
为了突出魏国公的超凡脱俗, 反映他高远的抱负, 欧阳修主要采取了对比的写作方法。官至将相,衣锦还乡,是一般读书人所追求的,也是常人所羡慕和赞叹的。作者先对此渲染一番,然后写“惟大丞相魏国公则不然”,对比十分强烈;什么将相富贵,是他早就应该有的;他不象侥幸得志的人,在庸俗的世人面前自夸炫耀;常人引为荣耀的作为仪仗的大旗,不足以表现他的荣耀,常人所追求的三公的命圭和礼服,不足以显示他的显赫;他“不以昔人所夸者为荣,而以为戒”,等等。这些文字都是在进行对比。通过大量、反复的对比,利用对比所产生的强烈反差,表现出魏国公的出类拔萃,使这个确比一般的封建士大夫高出一筹的鲜明形象屹立在了读者面前。
文章结构精巧,连接自然。以议论开始,在对比当中推出“主人公”,从写主人公的简要经历和志向,又自然引出相州昼锦堂,从写昼锦堂处石碑上的诗,又自然进入对魏国公的描写。名为记物,实则写人;写人与记物融为一体。通篇浑然天成,确无雕琢的痕迹。
文章语言婉转流畅,叙事简洁,议论精辟,十分生动传神。例如,文章没有实写魏国公如何处理具体政务,只是简单地写他“至于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不动声色,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笔墨很少,却把魏国公的性格特征和封建政治家的风度表现得淋漓尽致。文章文字虽简,但内涵丰富,富有感情。通过对魏国公的反复赞叹,充分表达了作者对魏国公的敬佩之情,也表现了作者对为官从政的理解,寄托了作者本人的追求。
作者在遣词造句时,十分注意语气声调的变化,使文章富有生气,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据说,就在《相州昼锦堂记》完稿送出数日之后,他又专门派人另送一稿给韩琦,声明前稿有疵,可换此本。韩琦再三核对,只发现文章开头“仕宦”、“富贵”之下,各添了一个“而”字,从而增加了抑扬顿挫之感,与文意更加协调,增强了文章的表现力。此事为历代所传诵,成为文字不厌千回改的佳语。又如,“岂止夸一时而荣一乡哉”和“而其志岂易量哉”两句,采用了反问的句式,通过反问的语气,使作者要表达的思想更加突出。“可谓社稷之臣矣”一句,通过感叹句的形式,充分表现了作者对魏国公的衷心赞叹。
欧阳修作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主张兴复古道,提倡平实朴素的文风,反对浮华的文风。在文和道的关系上,既强调道对文的决定作用,也不忽视文采对表现道的重要作用。《相州昼锦堂记》篇幅不长,但内容充实,叙事简洁有法,议论精辟有力,章法曲折变化,语言自然流畅,充分表现了作者的文风,也反映了作者的一些政治见解。
这是描写一个歌女送“使君”进京情景的作品。开篇点明时间是在春末,本是橘树花朵还未尽谢的自然现象,在送别人的眼中却仿佛橘树也有人的心意,刻意地留几朵花以挽留将要远行的人。接下去点明“使君”是要去往京城,且前程似锦,暗示“使君”是一定要走的,又进一步显出送别人的复杂心情,一方面她是为“使君”高兴的,也希望他能有个好前程;另一方面也确实不舍得让他远离自己。
下片写饯行宴上,众人洒泪而别。因为难过,歌终于唱不下去了。有心事导致小酌几杯便有了醉意,大家终于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女子哭得泪水打湿了裙子。结尾二句表明心迹,将不会忘记“使君”,而那深深的思念,连赣江西畔的明月清风也会被沾染上的。
全词借景物抒情,又描绘出一幅美丽的江边送别图,情景交融,感人至深。
将打桩设网的狩猎者,与捍卫公侯的甲士联系起来,似乎也太突兀了些。但在先秦时代,狩猎本就是习练行军布阵、指挥作战的“武事”之一。《周礼·大司马》曰:“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阵),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蒐田(打猎)。”其他如“中夏”、“中秋”、“中冬”,亦各有“教茇舍(野外驻营)”、“教治兵”、“教大阅(检阅军队的综合训练)”的练兵活动,并与打猎结合在一起进行。按孔子的解释就是:“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蒐狩(打猎)而习之。”打猎既为武事,则赞美公侯的卫士,偏从打桩设网的狩猎“兴起”,也正在情理之中了。
一场紧张的狩猎就将开始。从首章的“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到二章、三章的“施于中逵”、“施于中林”,虽皆为“兴语”,其实亦兼有直赋其事的描摹之意。“兔”解为“兔子”自无不可,但指为“老虎”似更恰当。“周南”江汉之间,本就有呼虎为“於菟”的习惯。那么,这场狩猎所要猎获的对象。就该是啸声震谷的斑斓猛虎了!正因为如此,猎手们所布的“兔罝”,结扎得格外紧密,埋下的网桩,也敲打得愈加牢固。“肃肃”,既有形容布网紧密之义,但从出没“中逵”、“中林”的众多狩猎战士说,同时也表现着这支队伍的“军容整肃”之貌。“丁丁”摹写敲击网“椓”的音响,从路口、从密林四处交汇,令人感觉到它们是那样恢宏,有力。而在这恢宏有力的敲击声中,又同时展示着狩猎者振臂举锤的孔武身影。
从诗中所咏看,狩猎战士围驱虎豹的关键场景还没有展开,就突然跳向了对“赳赳武夫”的热烈赞美。但被跳过的狩猎场景,其实是可由读者的丰富想像来补足的。《郑风·大叔于田》就曾描摹过“火烈具举,襢裼暴虎(袒胸手搏猛虎)”的惊险场面,以及“叔善射忌,又良御(车)忌,抑磬控忌(忽而勒马),抑纵送忌(忽而纵驰)”的追猎猛兽情景。这些,都可在此诗兴语的中断处,或热烈赞语的字行间想见。而且由猎手跳向“武夫”,由“兔罝”跳向“干城”,又同时在狩猎虎豹和沙场杀敌之间,实现了刹那间的时空大转换:这些在平时狩猎中搏虎驱豹的健儿,一旦出现在捍卫国家的疆场之上,将在车毂交错、箭矢纷坠之际,挥戈击退来犯强敌,而巍然难摧如横耸的城墙。于是一股由衷的赞美之情,便突然充溢于诗人胸际,甚至冲口而出,连连呼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好仇、腹心)”了。
诗写得很自豪。在三章相叠的咏唱之中,这种自豪也因了“干城”、“好仇”以至“腹心”的层层推进,而增添了一种神采飞扬的夸耀意味。这对那些“公侯”来说,有这么一些孔武有力之士为其卖命,当然是值得自矜的。但对于“春秋无义战”的那个时代来说,甘将一身武艺,售予公侯之家,而以充当他们的“腹心”为荣,就很难说是一件幸事了。《诗经》“国风”中另一些为离乡背井、久役不归或丧身异域,而咽泣、哀号和歌哭的诗作,也许更能透露:在这种夸耀背后,还掩盖着怎样一种广大无际的悲哀。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毛诗序》、朱熹《诗集传》以为诗的主旨是讲“后妃之化”、“(周)文王德化之盛”,实在令人感到穿凿牵强,而欧阳修《诗本义》、方玉润《诗经原始》所持的“美武夫忠勇说”、“咏武夫田猎说”差为近之。
在唐代灿若繁星的诗人中,李贺流星般短暂的传奇式的不幸命运,他绚丽奇崛的才华,随着时光的流逝愈加光灿夺目。他是那个时代的另类天才,他没有王维、孟浩然的淳淡深远、恬静优美;没有高适、岑参的深广悲壮、淋漓豪迈;也没有李白的洒脱旷达。王维失意时可以隐居辋川庄,可以“行到水深处,坐看云起时”,李白失意时可以“仰天大笑出门去,吾辈岂是蓬蒿人”。但李贺不行,他是悲歌的骏马,他的诗是他灵魂的狂放、孤独、失意与绝望的写照,他甚至只有死亡才能终止他的绝望。
李贺离开家乡昌谷的最后一次,是到泽潞二州去作张彻的幕僚。遭谤而不得中进士,又在京城从九品的奉礼郎的寒职上无谓地消耗了三年光阴,这都已是过去的事了。在诗人心中,泽潞之行,已谈不上什么争求仕进,只是为了谋求生路而已。在昌谷到潞州途中经过泽州长平的时候,李贺写了这首《长平箭头歌》。这是一首怀古诗,诗歌的这种发生机缘在唐代诗人中很是常见,怀古诗早已是具备自身创作规则的诗歌类型。大概地说,诗人写凭吊古迹时的内心感触,先交待景物与时令,然后用一两个典故,以示对当年情形的追忆,最后归结到自己的身世之感,并借以抒发渴望用世的情怀。然而,《长平箭头歌》鲜明地表示:李贺的性格和想象方式与正统文人是多么地不同。在应该写怀古体的场合,李贺选择的却是“国殇”。
诗由诗人在秦白起曾坑卒四十万人的长平驿所捡到的一个铜箭头引发,这是一个浸沾人血、入土年深、漆灰等物犹然未泯、斑斓如花的铜箭头。箭头仅仅是一个符号,在刚拾到之际,我感到,诗人似乎尚未清晰地意识到它的含意。诗歌所描述的事情发生在傍晚时分的一个空旷的古战场上。诗歌在进行中陈述了这一来自另一时代、另一世界的符号,如何在诗人的注视下逐层透露出它的内涵。到了第七、八句“风长日短星萧萧,黑旗云湿悬空夜”时,我就分明地感受到的这里显然不仅仅是白昼到黑夜的转变,而是诗人自身两种迥别的心灵状态之间的分野。在接下来的诗句中,我比在《长吉歌诗集》中其它任何地方更清楚地看到了鬼神世界中的李贺:云彩变成了近千年前的战旗,风的呼啸声是阵亡的鬼魂的哀嚎。这绝不仅仅是一种“泪沾襟”式的感伤,而是最原始意义上的宗教体验。但是,这种体验是不可能持久的。“访古丸澜收断镞,折锋赤璺曾刲肉”。一切过去之后,剩下的又只是这块浸沾人血、斑斓如花的短箭头,这块被人世遗忘的小铜片。然而由于这一历史的碎片在诗人想象中曾起到过的效用,在诗人心中,它现在也成了一种神符,是诗人的珍宝。
即使是珍宝又能被谁珍惜呢?拿到城中之后,只有骑在马上的一个小男孩子觉得好玩,愿意拿一些编篮子的竹簝来交换。李贺在与神交往后所遗留下来的唯一信物,在世俗的人世间竟然没有了丝毫的意味。这是一种多么令人窒息的讽刺啊!诗人祭神的仪典,注定只能一个人在无人涉足的荒原上举行,注定无法遮蔽住自然流溢的森森寒意!
诗人曾高唱:“此马非凡马,房星本是星”,而现实中他遭遇的却是“啼鸟被弹归”的宿命。他内心企慕着“灵偃蹇兮姣服”的舞步和“下峥嵘而无地兮,上寥阔而无天”的神游,而人世所给予他的最高的承认和最大的荣耀,却是在一个元气大伤的王朝的太常寺里做一个小小的奉礼郎,为一些早已没人信奉的鬼神的祭祀捧捧场。这个曾经是“少年心事当拿云”的意气少年,在灵魂旷绝尘嚣的凄伤落寞之逼迫下,不得不发出“我当二十不得意,一心愁谢如枯兰”的长叹息!静静地思索这个奉礼郎的心灵及其境遇,不难想象对历史、对人生、对他所生存的这个世界,诗人感受到的是多么旷绝尘嚣的悲哀和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