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这是一首描写从军之乐的短歌。起首二句先写边塞的环境,边塞之上,秋风萧瑟,送来鼓角的悲鸣,城头旌旗飘扬,落日沉沉,开篇先展示了一幅苍凉悲壮的边塞图景,交代时间、地点并点明了军旅生活,两句呈现六种意象,组合成一个典型的塞上风光和军营景象,作为人物的背景。“少年”三句,推出主人公,一位潇洒威武的少年,身跨战马,驰骋边关,在词人眼中,这热血少年的飒爽英姿和这粗犷壮美的边塞相辉相映,少年点缀了边塞的雄阔,边塞衬托了少年的英武。他们充满了报国热情,洋溢着青春的浪漫气息,只要能够从军驰骋就十分快乐,并不想知道由谁来带兵。三句表现了少年战士的爱国激情。
下片极写从军之乐。“侯骑”二句,清快跳脱,意谓侦察的骑兵才通过蓟北,而部队的威名已震动辽西。“才”和“已”二字互相呼应,表现了边塞部队威名远扬,使敌人望风而逃的气势。紧接着他乐观自信地说“归期犹得柳依依”,打败了敌人胜利凯旋,还赶得上杨柳依依的春天,还可欣赏春天的美景。从时间上照应上片“秋风”,秋天出征,春天凯旋,部队的战斗力之强显而易见。最后以“春闺月,红袖不须啼”作结。在春暖花开之时,那守在闺中的红袖佳人盼回了丈夫,也就不必为思夫念远而悲啼了。结尾一反从前闺妇思亲的哀怨之情,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期盼。
全词襟怀开阔,意气风发,自始至终洋溢着报国从军,积极乐观的豪迈之情,给人以鼓舞和向上的力量。
诗人以平易清新的笔触,描绘了一幅恬静闲雅的巴女放牛图。“巴女骑牛唱《竹枝》,藕丝菱叶傍江时”,写的是夏天的傍晚,夕阳西下,烟霭四起,江上菱叶铺展,随波轻漾,一个天真伶俐的巴江女孩,骑在牛背上面,亢声唱着山歌,沿着江边弯弯曲曲的小路慢慢悠悠地回转家去。如此山乡风味,极其清新动人。
下两句:“不愁日暮还家错,记得芭蕉出槿篱”,纯然是小孩儿天真幼稚的说话口气,像是骑在牛背上的小女孩对于旁人的一段答话。这时天色渐渐晚了,可是这个顽皮的小家伙还是一个劲地歪在牛背上面唱歌,听任牛儿不紧不忙地踱步。路旁好心的人催促她快些回家:要不,待会儿天黑下来,要找不到家门了!不料这个俏皮的女孩居然不以为然地说道:我才不害怕呢!只要看见伸出木槿篱笆外面的大大的芭蕉叶子,那就是我的家了!木槿入夏开华,花有红、白、紫等色,本是川江一带农家住房四周通常的景物,根本不能以之当作辨认的标志。小女孩这番自作聪明的回话,正像幼小的孩子一本正经地告诉人们“我家爷爷是长胡子的”一样的引人发笑。诗中这一逗人启颜的结句,对于描绘人物的言语神情,起了画龙点睛的妙用。
古人说:“诗是有声画。”这首小诗就是如此。因为它不但有形、有景,有丰富的色彩(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芭蕉的新绿和竹篙上紫、白相间的槿花),而且还有姑娘清脆的歌声。《竹枝词》是流行在巴渝一带的民歌,从诗人刘禹锡的仿作来看,讴歌天真纯洁的爱情是它的基本内容。从此诗中可以想见,这位巴女正是在纵情歌唱着她青春的情怀,这从“藕丝菱叶”似乎也能得到一点暗示。而且,妙就妙在她是骑在牛背上,一路走一路唱着,像移动的电影镜头一般,慢慢地把读者的视线引向空阔的远方。“不愁日暮还家错,记得芭蕉出槿篱”,使整首诗充满乐观开朗的气息,给予读者一种健康的美的享受。
这是于鹄采用民谣体裁写的一篇诗作,词句平易通俗,富有生活气息,反映了川江农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恬静生活的一个侧面,读来饶有隽永动人的天然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