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藓自是低级植物,多寄生于阴暗潮湿之处,可它也有自己的生命本能和生活意向,并不会因为环境恶劣而丧失生发的勇气,诗人能看到这一点并歌而颂之,很有眼光!
「白日不到处」,是如此一个不宜生命成长的地方,可是苔藓却长出绿意来,展现出自己的青春,而这青春从何而来?「恰自来」,嗯,并不从何处来,而是生命力旺盛的苔藓自己创造出来的!它就是凭着坚强的活力,突破环境的重重窒碍,焕发青春的光采。
苔也会开花的,当然,怪可怜的,花如米粒般细小,但难道小的就不是花吗?只要能够开放,结出种子,繁衍后代,便是生命的胜利。所以,「也学牡丹开」,既是谦虚,也是骄傲!对的,苔花如此细小低微,自不能跟国色天香的牡丹相比,可是牡丹是受人玩赏而受悉心栽培的,而苔花却是靠自己生命的力量自强,争得和花一样开放的权利——这世道并非仅为少数天才和英雄而存在的!
该曲共分三层,“想贞元朝士无多,满目江山,日月如梭”为第一层,化用唐刘禹锡诗句,感叹艺苑的英才已纷纷过世,入于《录鬼簿》中,江山依旧,岁月悠悠,令人无限伤感。开头就从一个“想”字说起,劈面而来,在让人感到突兀之余,也让人感到凝重,让人觉得这支曲子不是游戏之作,对《录鬼簿》的评价是严肃可信的。紧接着,推出了空间意象“满目江山”和时间意象“日月如梭”。缅怀古人的情思与时空意象的组合、交织,就超越了一时一地的特定时空意义,表达了涵盖古今的人生感慨:江山长存,岁月无情,人生与之相比,真如白驹过隙,何其短暂。这两个意象的出现,使首句染上了更为苍凉的色调,令人低回不已。
紧接三句“上苑繁华,西湖富贵,总付高歌。麒麟冢衣冠坎坷,凤凰台人物蹉跎”为第二层,提出了一个如何看待繁华富贵的问题。在作者看来,人世沧桑,荣华富贵如过眼烟云,而且与之相伴的也往往是“坎坷”和“蹉跎”,它没有什么值得称许的。前代的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连同他们的文治武功,都已经成了樵唱渔歌的材料,历史上的功臣名将到而今都已成了地下的一抔黄土。即是说生死富贵都是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的。对富贵的否定也就衬托了对《录鬼簿》的褒扬,肯定了这部为缅怀故人、为曲坛名公才人立传的著作是万古不朽的,他的价值是超越千古的。
最后四句“生待如何,死待如何?纸上清名,万古难磨”为第三层,作者亮出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作者认为人生价值体现于文学事业之中,把文学事业提到了超乎生死、跨越时空的高度。重视文学事业,这是中国典型的文人意识,但这种观点并未越出儒家将“立言”与“立德”、“立功”并提的传统功利观念的框框。作者则不然,他此曲为《录鬼簿》题词,缅怀的是被正统文人鄙视的艺人才士,肯定的是被摒于正统文学之外的通俗文学,张扬的是具有反传统意义的人生价值观。蔑视“已死之鬼”,赞颂“不死之鬼”,这就是本文作者与《录鬼簿》作者共同的价值判断。
这首词的主题为咏愁之曲,词人上片画人,下片写景,无一愁叹之词,却处处渗透着情愁的气息,字里行间让读者感同身受。
词的上片,词人勾勒出一位浅浅女子的哀婉伤春形象。在这里,词人没有直接描绘女子的容貌,而是以清朝贵族女子的平素所穿的湘裙和其纤纤腰身人手,从侧面展现出女子的姿态容貌,说明此女的俊秀与温柔。下句“独夜背纱笼,影著纤腰画”则交代了时间是晚上,春夜里女子一人在室,细看女子姿态,背靠着丝纱的灯罩,灯光勾勒出女子的纤腰,孤独一影,动静映衬,此画面静谧优美俨然一副思妇相。让人想入画探视,猜想女子为何人而愁,在这孤独的夜里一个人难诉愁情。上片几笔文字落在女子身上之物,而非景物描写,在于刻画女子形象,给读者以朦胧之女子容颜,清晰之愁情丝绪。此谓画人。
下片文笔重在写景,描写女子身边环境。景入眼眸的是沉香燃尽的一瞬,香背袅袅升腾,然后弥散在空气中,犹如女子的愁丝飘散,背已断,情不断。此处说明夜已深,女子还在孤独徘徊。鸳鸯瓦自成双。而女子却是形单影只。此处以双反衬单、以喜衬悲的效果油然而生。已是愁情极致,却还有“花骨冷宜香,小立樱桃下”的冷美景象。下片皆是景物描写,但是词人以花骨比喻女子,立于樱桃花下,静谧而清俗,因愁情而美丽动人。以景喻人,此谓写景。
整首诗在画面上,冷静优美,刻画人物形象上没有冗长的词句,寥寥数笔勾画出内涵丰富女子,笔法细腻。在环境的衬托与渲染上更是给形象增添了愁绪的内涵,让读者通过环境这一介质直通女子的心里。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