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中指蓟城,在今北京市大兴县西南。高适于公元752年(天宝十一年)春南返封丘,写下了这首诗。
诗一开篇,就以“沙漠”、“塞垣”这样特有的塞外景物,勾勒出一幅浩瀚伟岸的典型图画。接着以“策马”、“长驱”和“登”这三个动作,勾画出一个挥鞭驰骋、飞越大漠、慷慨激昂、勇赴国难的英雄形象。
三、四句,则写诗人登上塞垣的所见:映入眼帘的,是衰草遍地、寒风呼啸的“萧条”荒凉景象;纵目远眺,只见“白日”昏暗,寒云苍茫,天地玄黄。开始四句叙事写景,以白描之法大笔勾勒,境界阔大,人物虽尚未出场,但通过“策马”“长驱”的壮烈之举,落日黄云的苍茫之色,特别是“落日何萧条”句中的“何”字,突出了主人公的感慨之深,忧愁之重。
“一到征战处,每愁胡虏翻”,这两句既是由前面的叙事写景到下文议论抒情的转折,又是具体揭示前文“边城何萧条”的原因:征战不息,原来是“胡虏”的反叛造成的,同时也暗示对安禄山以“边功市宠”,引起战端。据《通鉴·玄宗天宝四载》记载:安禄山欲以边功市宠,数侵掠奚、契丹,逼得“奚契丹各杀公主以叛。”可见天宝时期东北边境的“边患”,主要是安禄山进行不义战争造成的。尽管当时安禄山手握三镇雄兵,是被唐玄宗封为东平郡王的显赫人物,而高适“栖迟一尉”,人微言轻,对此倒行逆施却已难捺愤怒,因此感情的激流勇掀波澜,以一强烈的反诘:“岂无安边书?”对统治者进行了强烈的抨击,同时也表现出自己安边定远的高度自信心。
史言高适“喜言王霸大略”,“逢时多难,以安危为己任。”(《旧唐书·高适传》)对给国家、人民带来苦难的不义战争,高适坚决反对。但现实却是贤者沉沦,奸邪得志。“诸将已承恩”一句回答,包含着诗人多少深沉的愤慨!这一起一伏之中,诗人的感情又由激越转向沉痛。这样自然引出末尾两句,“惆怅孙吴事,归来独闭门!”这两句各用一典,孙、吴指战国时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和吴起,“闭门”指东汉末年大名士陈寔有感于世道黑暗,拒绝入仕,故“闭门悬车,栖迟养老”(见《后汉书·陈寔传》)。此二句含蕴的情感十分深厚强烈,有言少意多之妙。不过,第二句的“闭门”之说,是对现实极为不满的反语,其实高适对现实是十分关注的,对政治是极为热衷的。正如钟惺所评:“ 欲言塞下事,天子不召见,归咎于君;‘岂无安边书,诸将已成恩’,归咎于臣。”“‘已承恩’三字偷惰欺蔽二意俱在其中,可为边事之戒。”(《唐诗归》卷十二)。
艺术上叙事写景,形象逼真,衬托出壮烈的情怀。议论抒情,出言深睿精警,意绪起伏捭阖,透射出诗人强烈的愤懑和不愿同流合污的凛凛风仪。全诗语言看似平淡质朴,但由于“感赏之情,殆出常表”(徐献忠《唐诗品》)同样具有摄人心魄的艺术魅力。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其一
《早秋》第一首的前六句,都是写早秋的景物。起句先从秋夜写起,在漫长的秋夜中,漂浮着一种清冷的气息。西风已经从翠绿的草地上兴起。
这两句诗,由感觉到视觉,由静而动,非常自然,而且寓情于景。表面看似乎诗人只是客观地描述了自己的感受,但如果我们联系宋玉《楚辞·九辩》中的“靓青秋之遥夜兮,心缭惋而有哀”句意,便不难理解诗人主观意识的作用。
这正如克罗齐在《美学)中所说:“艺术把一种情趣寄托在一个意象里,情趣离意象,或是意象离情趣,都不能独立。”三、四句,作者选取残萤栖身于晶莹的露珠上,早飞的大雁拂过银河,这两个典型景象一动一静,一俯一仰,一远一近,互相对照,相映成趣,很自然地将时间由夜晚推到了黎明。而随着时间的进一步推移,拂晓来到,所看到的景物也更加清晰。五、六句写了高大的树木,显得更加茂密,远处的山岭,由于秋高气爽,天气晴好,看得更真切,显得也像更多了。以上六句诗,不仅时间顺序安排得井然有序,而且所选的景物,也都具有早秋特定时间里的典型物色,使我们有如看到一幅幅早秋的联环画。而诗中凄清,萧瑟的景物,又隐隐透露出诗人无奈的孤寂之情。
结尾二句是诗的点睛之笔。从淮南一片树叶的落下,而引发作者的身世之感,为自己要终老于雾霭苍茫的江边而哀伤。人们常说“一叶知秋”一片落叶不仅可以预示秋天的到来,同时也引发了作者的身世飘零,身不由己及仕途无路的感慨。作者从落叶联想到自己的终身将终老江边,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知识分子,哀痛之情不言而喻。至此我们不难看出,前面凄清景物的描写,实际上都是为最后的感情抒发作铺垫。此外,本诗的最后一句,还为第二首诗预留了表现空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其二
第二首,起句直抒胸臆,由台阶前的落叶引发出作者之悲,一个“悲”字为全诗奠定了感情基调。然而悲又从何而来呢?
三、四两句作了解说:随着时光的流逝,仕途渺茫,高官显爵已经没有希望了,而要想归隐成仙又可望而不可及。可见,一种对未来前途的失望甚至绝望的心情,始终困扰着作者。而这种感慨在封建文人的笔下出现,应该说是比较普遍的。魏晋时期的王粲在《登楼赋》中就曾发出“惧匏瓜之徒悬兮,畏井渫之莫食”的感慨;唐代的李白在《行路难>一诗中甚至要大声呐喊:“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在封建社会中,知识分子在政治上常常会受到意想不到的挫折和打击,从而使他们感到前途未卜,世路艰难,对未来产生悲观失望情绪。
这种情绪自然在诗歌中反映出来,五、六句,引古人以自况,到了老年才理解汉代的大辞赋家司马相如贫病交加的艰难,穷困时更加体会到东方朔的苦辛。作者从自己的际遇,联想到古代著名人物司马相如和东方朔的坎坷遭遇,相比之下自己的不幸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普遍存在的知识分子遭受排挤和打击的现实。诗的最后从古人想到自己的未来,以反诘的语气作结。生公虽能令顽石点头,庄周虽能抛却尘世追求逍遥游,但哪一个才是自己的师法榜样呢?
这是作者在屡遭挫折,仕途无望的情况卜,表现出对目己禾采雨途的迷惘与困惑,想要归隐,而又不甘心终老江边,这种客观现实与主观愿望的矛盾,正是作者“悲”的缘由。
其三
第三首,开头两句,又以“悲”字领起。虽然蓟北南归的大雁离这里还很远,但身在淮南的作者,却已经感到悲伤。这里景情之间似乎出现了某种矛盾和不协调,使人感到作者的“悲”好像是毫无来由。但接读下文我们就会明白,尽管雁犹远,但秋天的脚步却还是毫不客气地临近了。
三、四句景物描写,剩余的桃子间或掉到井里,秋天新开的菊花已渐渐地接近了篱笆。这里作者通过静中有动,以动衬静的表现方法,把环境写得非常空灵,寂静,正好衬托出作者孤寂无奈的心情。
秋天的来临,标志一年又将结束,而自己却仍然是仕途无望,是什么原因使自己落得如此下场呢?难道是读书习剑两相耽误,如孟浩然《自洛之越》诗中所说:“遑遑三十载,书剑两无成”吗?思来想去,也难有一个完满的答案。最后只好暂且以琴和酒,聊以消遣自持,并且在西书房中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写下了咏贫的诗作。表现出一种类乎于“君子安贫,达人知命”(王勃《滕王阁序》)的旷达态度,从而结束了全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