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岑参一首很特别的诗,和李白的《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有些相似,但所蕴含的情感要丰富和复杂得多。李诗只是表达了对朋友的关切之情,而岑参既有对朋友的关心之情,更多的是抒发自己内心的情感。 春暮点出了时节,武威和晋昌交代了地点。武威是诗人自己的所在地,晋昌是诗人朋友宇文判官出使返回到达之地。“闻宇文判官西使还”则指出是听说朋友出使西域返回。
首联“岸雨过城头,黄鹂上戍楼”写边塞登楼所见之景:岸雨飘过城头之后带来的漫天大雨,从这雨就告诉读者这边塞环境之苦之恶劣,而一只美丽的黄鹂鸟飞上了戍楼躲雨。这只黄鹂成了这环境恶劣的边塞城楼的一抹亮色,似乎也传达的诗人内心的某种温情。王国维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而在首联,诗人的情感含而未发,并未明言,似有一丝苍凉,更有一缕温情蕴含其中,彰显含蓄之美。
颔联“塞花飘客泪,边柳挂乡愁”尤其巧妙,融情于景,景中有情,情景水相互融。一个“飘”字把游子思乡之泪随塞外飞花漫天飘舞的情景描述出来,形象地突出了客泪之多,乡愁之浓。而“挂”则化无形的情感为有形的形象,把乡愁与杨柳联系在一起,诗人很巧妙杨柳意象中留别的内涵。“柳”和“留”同音,因而在古诗词中柳就有留恋之意。“边柳挂乡愁”把游子的那种浓浓的乡愁具体化、形象化了,好像这乡愁变成了实体物质,挂满了边塞的杨柳树。这沉甸甸的乡愁,这思乡的痛苦,就很生动地表达出来了,就如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那样,把无形的情感——愁绪,形象化具体化,是诗人的匠心所在。
颈联“白发悲明镜,青春换敝裘”直抒胸臆,抒发的是年华已去而功业未成的感慨。“白发悲明镜”与李白在《将进酒》中“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的情感是一致的,抒发的都是年华已去的感伤。而“青春换敝裘”则补充说明了为什么要悲白发。生老病死本是人生难免,而诗人对年华的失去如此悲伤,是因为大好青春年华居然没有建功立业,居然没有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裘”是名贵的皮大衣,是达官贵人才穿得起的,在这里暗指功业。因为封建时代的读书人讲究的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而盛唐时代的诗人更加是以天下为己任,几乎个个都觉得自己有宰相之才,能够辅助皇帝成就一个盛世。岑参毫无疑问也会有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但一个“敝裘”就明白的说出了自己心中的不得志。
尾联“君从万里使,闻已到瓜州”抒发了两种情感,一是为好友宇文判官出使顺利返回瓜州而感到由衷的高兴;但同时又为自己仍然滞留在边塞(武威)而归期无着落而感到伤感与无奈。高兴又伤感的情绪交织在一起,丰富而复杂的情感从字里行间若隐若现的透露出来。诗歌的结尾含蓄而有意味深长,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无情未必真豪杰”,边塞诗人不仅仅书写那些雄心壮志,那些塞外奇景,那些男儿豪情,还书写心中的那一缕柔情。
这是一首投赠诗。此诗以其用景色隐含的请求提携之意,和不落窠臼的恭维手段而闻名。前半部分以写景为主,但融情于景;后半部分以抒情为主,但思与景谐。诗人含蓄地赞颂了裴舍人,并委婉地陈述了自己的心事。全诗未有一句是明写作者自己之情,却在景色和感情的描写中点明了自己的想法,富丽精工,又不流于藻饰堆砌,由此颇见作者娴熟的艺术技巧。
“二月黄鹂飞上林,春城紫禁晓阴阴。”首联是说,二月天黄莺鸟飞到上林苑,春天早上紫禁城郁郁葱葱。
“长乐钟声花外尽,龙晓柳色雨中深。”颔联是说,长乐宫钟声消逝在花丛外,龙晓杨柳沐春雨翠色更深。
开头四句,诗人像并不在意求援似的,描画了一幅秾丽的宫苑春景图:早晨二月,在上林苑里,黄鹂成群的飞鸣追逐,好一派活跃的春的气氛!紫禁城中更是充满春意,拂晓的时候,在树木葱茏之中,洒下一片淡淡的春阴。长乐宫的钟敲响了,钟声飞过宫墙,飘到空中,又缓缓散落在花树之外。那曾经是玄宗皇帝发祥地的龙晓,千万株春意盎然的杨柳,在细雨之中越发显得苍翠欲滴了。这四句诗写的都是皇宫苑囿殿阁的景色。
那么,钱起赠诗给裴舍人,为什么要牵扯上这些宫殿苑囿呢?这就要看看舍人的日常活动情况了。在唐代,皇帝身边的职官,有通事舍人、起居舍人、中书舍人。这些“侍从之臣”每天都要随侍皇帝左右,过问机密大事,其实际权力范围很大。
不难理解,此诗的开头四句,并不是为写景而写景,他的目的,是在“景语”中烘托出裴舍人的特殊身份地位。由于裴舍人追随御辇,侍从宸居,就能看到一般官员看不到的宫苑景色。当皇帝行幸到上林苑时,裴舍人看到上林苑的早莺;皇帝在紫禁城临朝时,裴舍人又看见皇城的春阴晓色;裴舍人草诏时,更听到长乐宫舒缓的钟声;而龙晓的柳色变化及其在雨中的浓翠,自然也是裴舍人平日所熟知的。四种景物都若隐若现地使人看到裴舍人的影子。
可见,虽然没有一个字正面提到裴舍人,但实际上句句都在恭维裴舍人。恭维十足,却又不露痕迹,可见手法高妙。
“阳和不散穷途恨,霄汉长怀捧日心。”颈联是说,和煦春日也难消穷途遗恨,耿耿胸中咏怀着捧日忠心。
随后诗人笔头一转,就写到请求援引的题旨上:“阳和”句是说,虽有和暖的太阳,毕竟无法使自己的穷途落魄之恨消散。“霄汉”句说,但我仰望天空,我还是时时刻刻赞颂着太阳(指当朝皇帝),意思是自己有一颗为朝廷干事的热心。
“献赋十年犹未遇,羞将白发对华簪。”尾联是说,献赋十年至今仍未得到恩遇,如今白发丛生羞对裴舍人。
末两句意思是说,十年来,我不断向朝廷献上文赋(指参加科举考试),可惜没有得到知音者的赏识,如今连头发都变白了,看见插着华簪的贵官,我不能不感到惭愧。话说到这份上,意思自然是再清楚不过的,但仍然含蓄,尚保持了一定的身份。
这首诗,通篇表示了一种恭维、求援之意,却又显得十分隐约曲折,尤其是前四句,虽然是在恭维,由于运用了“景语”,便不觉其庸俗了。由此颇见钱起娴熟的艺术技巧。全诗富丽精工,又不流于藻饰堆砌,十分难得。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