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四句写景,以疏烟、明月、树木、微雨、落花、村落背景的怆凉衬托杜鹃的声声哀鸣,气氛极浓。后四句抒情,叙述自己本来已经伤心,听到杜鹃声就更悲伤了,因而产生了思家的念头。全诗基调激越,主体和客体两两相形,蕴露有法。
此诗一开始,诗人便以杜鹃自喻。杜鹃的声声嘶鸣,凄切动人,蕴含着自己的万古冤屈。
颔联写杜鹃生活之环境,诗人叠用六个名字,营造出了雾霭弥漫、烟雨迷茫、明月凄清、落花遍地的客观环境,这实际上是诗人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的曲折反映。现实世界知音难觅,诗人内心的冤屈无人可以申诉,也无人可以分担。这一联是写景。
诗的下半部分,明写自己的内心世界。诗人泪将干,魂欲断,自怨自艾,自惭自伤。因此,他深深责怪自己“谬从科试”作茧自缚。如今,听到杜鹃的声声哀啼,他越发思念家乡,甚至意欲远离仕途,回归家园。特别是诗歌尾联,虽然表面上是对自己的责怪,然而读者从中却可以体味到诗句的言外之意。仕途的险恶、科举的束缚、人生的无常,使诗人产生了抱负成空、年华虚度的精神苦闷。如果联系余靖的生平,就能领悟这诗句所包蕴的人生况味。余靖出身于仕宦之家,性聪慧,少年师从林和靖先生,23岁便进士及第,官至朝散大夫、守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等。宋景祐三年(1036),因向皇帝上书为被贬的范仲淹辩护而遭贬。因而,诗人发出了“名缰惭自束,为尔忆家园”的感叹。
全诗托物寓怀,抒写了身世之感。以杜鹃的声声嘶叫表现诗人的万古之冤,用杜鹃声引发诗人“将干泪”、“欲断魂”体现诗人寸肠欲断的百结愁肠,表现了沉郁愁苦的感情基调。而且,诗中有杜鹃生长的自然环境的描写,诗人借此反映了所处的社会环境,这就使诗歌具有更深广的社会意义。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词的上片写离别之后的情景。“上国”二句,点明主题,写离别之情。开端两句都是二字短句,接下来的第三句虽为六字,却需三字停顿一下,叙事的句子语势富有节奏却十分急促,化了词人的行色匆匆,又与下句“长安古道绵绵”形成鲜明的对比。行色匆匆说明词人与亲人离别的时候也是短暂的,道途“绵绵”则又意味着难以再次相聚。词的开端即通过叙事与写景为全词铺设了浓重的悲剧氛围。“岸花啼露”、“安柳愁烟”是描绘离别之景,清代学者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里写道:“昔人论诗,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岸花”本是乐景,但是词人却以“啼露”修饰,颇有杜甫“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春望》)的感觉,因为词人“啼”、“愁”,所以他才会看到“岸花啼露”、“安柳愁烟”。这里的“露”又象征着人的眼泪,“烟”象征着人的愁情。以景写情,又移情于景,分不清是情还是景,这既是“物情”,又是“人意”。接下来的“物情人意”四字,下的十分精当,所营造的意境又极其凄绝、迷离,自是“向此触目,无处不凄然”了。
词的下片转而写与妻子分别时的情景。过片换头句写临分手的瞬间。“醉拥征骖犹伫立”,这时词人已经喝醉了,坐在车上,词人却想“伫立”,想要留在此地,不想继续走下去了,这是因为思念所致。“盈盈泪眼相看”,“盈盈”的泪水饱含着依依惜别的情意,这里其实也暗示了车子的走动,不然又怎会泪眼“盈盈”。当对方已经在视线中消失的时候,词人又想到今次离别之后的孤寂,写孤寂分别从双方着笔:先写妻子这边,“况绣帏人静”;后写自己,“更山馆春寒”。彼此一个在“绣帏”,一个在“山馆”,但同样是“人静”、“春寒”。这是一组工稳的对偶句,“况”、“更”为领字,“人静”、“春寒”是互文,遣词造句极为考究。煞拍一韵合二处为一体,“今宵怎向漏永,顿成两处孤眠”,同一个“今宵”,同样的“漏永”,同样的“孤眠”,也同样是无可奈何,更是无法忍受的。
词的上片,时间、空间相对静止,饯别之时、临岐之地;下片时间、空间相对处于推移变化中,时间延长,空间扩展。时空设计上的匠心,把离情抒写得既有浓缩的情致,又有绵长的余韵。
这首《临江仙引》在构思布局以至旨趣上,均颇为类似著名的《雨霖铃·寒蝉凄切》,但词意较为高洁,较少缠绵细腻之状,又没有“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的寥廊、“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清雅,故而在意蕴丰厚上明显逊于后者,其影响自然远远不及后者。
《公子行》,是唐代专写纨绔子弟浮华生活的诗题。这首是揭露贵家公子在春游中,纵马踏坏麦苗的恶劣行为。首二句描写贵公子穿上比彩霞还鲜亮的锦衣,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骑马去野外春游。字里行间明显地透露出其人的豪华与权势。诗人运用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以彩霞失色来反衬“锦衣”的华丽,可见其家世之贵显,生活之豪奢了。“锦衣红夺”,一个“夺”字,表现出锦衣色彩的鲜艳。
后两句即紧切公子的身份来揭露其骄纵行为。“不识农夫辛苦力,骄骢踏烂麦青青。”“骄骢”,是骄纵不驯的马。“骄”,指马骄,亦指人骄。一个“不识”,一个“骄骢”,活画出了愚蠢而又骄横的权豪子弟的丑恶形象。
唐末颜仁郁的《农家》诗写道:“夜半呼儿趁晓耕,羸牛无力渐艰行。时人不识农家苦,将谓田中谷自生。”“不识农家苦”的正是那些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他们过的是锦衣玉食的寄生生活,哪里懂得农民的辛苦和稼穑的艰难,所以他们只顾在田野上纵马狂奔,兜风赏景,全然不顾地里的庄稼,把踩烂麦苗视作儿戏。“不识农夫辛苦力”,这句诗看似平平,其实,这正是剥削阶级轻视劳动人民的表现。诗句非常切合贵族子弟的身份特点,也很能发人深思。
唐末五代时期,统治者极其荒淫腐朽,娇惯子女的现象极为严重。据说诗僧贯休曾当着蜀主王建及其大臣的面,讽刺王孙公子“稼穑艰难总不知,五帝三皇是何物!”(《少年行》)孟宾于的这首《公子行》,则是从另一个侧面鞭挞了他们为害农民的行为。
在艺术方面,这首诗也有一些值得称道的地方。踩坏麦苗,看来是寻常的事情。但这里所反映的并不是一般无意中踩着庄稼,而是贵族子弟随意践踏民田的行为。诗人将“踏烂麦青青”放在权豪子弟放荡游乐的背景上来表现,其害民的性质就愈加昭彰,揭露也更显得鞭辟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