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前八句集中笔墨写蚊子的特性,活画出了腐朽官僚的丑恶嘴脸。首先,它们的重要特点是都不敢正大光明地活动,只有在“沉沉夏夜”中,才“喧腾鼓舞”,“伺暗”而动。诗歌第一句“沉沉夏夜闲堂开”,一开始就点出时间,接着写“伺暗”、“喜昏黑”,深刻地表现出了“飞蚊”那种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本性。正因为它们是在黑暗中活动,所以使得糊涂人辨别不清,而聪明者也迷惑起来。其次,它们特别善于聚众起哄,“嘈然歘起”,其声“殷殷若自南山来”,好像从南山传来的隆隆的雷声。这里用雷声来比喻“飞蚊”聚集的鸣叫之声,虽带夸张,但却非常形象,并且暗用了《汉书·景十三王传·中山靖王传》中“夫众煦漂山,聚蚊成雷”的典故,使得诗意更为含蓄、深厚。第三,它们都心地歹毒,在花滴露珠、月色初上的朦胧中,乘人不备,利嘴相加,给人以突然伤害。这三种特性,既是“飞蚊”的特点,也是朝中那些腐朽官僚的特点,他们为了迫害正直的人,也像“飞蚊”那样,暗中活动,造谣惑众,纠集起来,乘机给人以致命的中伤。诗人抓住他们与“飞蚊”的共通处,进行比喻,使他们的本性更加鲜明突出,极为清楚地暴露在读者面前,这就比直接写他们生动得多,有力得多。从“嘈然歘起”、“喧腾鼓舞”、“利嘴迎人”这些感情色彩很强的措语中,诗人对它们的厌恶、鄙视之意,也溢于言表。在写法上,诗人纵横交错地来表现它们的特性,既井然有序又变化有致,且便于夹叙夹议,把诗人的感情表达得更加充沛和强烈。
从“我躯七尺尔如芒”以下四句,写诗人对待“飞蚊”的态度。从形体上看,以堂堂七尺之躯与小如芒刺的“飞蚊”相比,其间悬殊,不啻霄壤,诗中满含极为蔑视之意。但接着却一转,“我孤尔众能我伤”。“飞蚊”虽然小,但却很多,从数量上看,却又占着明显的优势,所以情况是“能我伤”,它们是足以给人造成伤害的,这表现出诗人清醒的头脑。因为只有正视现实,才能采取正确的应付措施。“天生有时”二句,就写出了诗人对付它们的办法:蚊子孳生之时是无法抵挡的,只好暂时躲进蚊帐里去。“遏”是阻止之意,“设幄”即装上帐子,“匡床”即方正的床。两句的意思,就是俗语所说的“惹不起,躲得起”。此时,作者贬官之后,待罪朗州,他在政治上孤立无援,明显处于劣势。那些如“飞蚊”一样的官僚把持朝政,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政治气候,诗人一时无法相与之抗衡。他所能选择的,只能是暂时的退避,这对于一个有远大政治抱负的人来说,当然是明智的抉择,而决不是软弱胆小。这四句写得自然流畅,明白如话,但其中却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和政治意义,启人深思。
最后两句,诗人以坚定的信念,预言了“飞蚊”的必然灭亡:“清商一来秋日晓,羞尔微形饲丹鸟。”“清商”即秋风,潘岳诗:“清商应秋至。”“丹鸟”即萤火虫。据《大戴礼记·夏小正》及《古今注·鱼虫》说,萤火虫能吃蚊子。两句说,等到秋天一来,你们这些小小的蚊子,都要去喂萤火虫了。前一句与“沉沉夏夜闲堂开”相照应,夏去秋来,这是季节推移,谁也无法更改,暗示出蚊子的必然灭亡。后一句与上面对“飞蚊”的赫赫威势的描写,也恰成对比,那不可一世,“利嘴迎人”、“能我伤”的蚊子,这时都要被吃掉了。通过这样照应、对比,不仅使全诗显得严谨、完整,而且也突出了“飞蚊”的可悲、可耻的下场。“秋日晓”三字,以清秋丽日的美景,烘托出诗人政治家的乐观情怀;“羞”字,又进一步表现出诗人对“飞蚊”的鄙视。诗人在身处逆境中,能够往远处想,往大处看,不因一时的挫折而颓丧,这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乐观豪爽的气度,值得推崇。全诗十四句,前十二句四句一转韵,平仄相间,读来既觉稳健,而又具有跳跃性的变化;最后两句另起一韵,且用仄声,在声情上使全诗收结得刚健有力。整篇语言较为质朴,但其中“露华滴沥月上天”、“清商一来秋日晓”等句,又富有文彩,在质朴中含着清丽,体现了诗人的独特风格。
此诗是白居易创作的组诗《秦中吟十首》的第三首,一作《伤大宅》。诗人心系百姓的困苦,在诗中对豪门显贵的奢侈之风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身为朝廷大臣不思躬身节俭,却竞相攀比,广造豪宅,完全不顾人民的饥寒困苦,竟异想天开想“保千年”富贵。诗人对这些达官贵人极为愤慨,对其进行了无情的嘲讽。全诗语言朴实,描写细腻。前半描绘宅第,简约明快;后半转入批判,直率尖锐。感情悲愤沉郁,最后六句的责问一气之下,极有力量。
这是一首钱别词,全词明白如话而情意深切、凄恻。上片写她与丈夫诀别前饯行的依依难舍之情。下片写作者以死殉情的决心。最后唯一的心愿,是以杯酒浇在她的坟土上,意味着她仍然希望丈夫不要把她忘掉,九泉之下,也就足以自慰了。此词感情极真,艺术极美,辞语婉转厚重。
“惜多才,怜薄命,无计可留汝。”起笔三句,即说尽全部悲剧。这里的“多才”不仅指富于才华的人,它也是宋元俗语,男女用以称所爱的对方。这里是戴复古妻用以称其夫。父亲爱复古之才,以女儿嫁之。这在现代人看来已有荒谬意味,更离奇的是婚后女儿竟深深爱上了复古,这是幸事还是不幸?谁料到丈夫竟然已结过婚!这个消息无异于五雷轰顶,但事到如今,自己仍然爱你,只能自伤命薄,尽管千方百计要挽留你,却无法挽留下你。
“揉碎花笺,忍写断肠句。”作者说:在这诀别之际,展开花笺,又揉碎花笺,怎能忍心写下让人肝肠寸断的诀别辞句?揉碎二字,将女词人与丈夫诀别之际痛苦无奈的心情展现无遗。所揉碎者,非花笺,乃心也。
“道旁杨柳依依,千丝万缕,抵不住、一分愁绪。”此四句写至眼前分手之情景。道旁杨柳依依,就像那惜别之情,依依不舍。此句用《诗经·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成句,亦是用乐景写哀。“千丝万缕,抵不住、一分愁绪”,愁绪却比柳丝多上千万倍。此三句一气流贯,比兴高妙,委婉而深沉地表现了缱绻柔情与无限悲伤,确是词中不可多得的佳句。
“如何诉。便教缘尽今生,此身已轻许。”这几句是说:事至今日,从何说起?又有何可说?今生今世,夫妻缘分,从此结束。是父亲当初把我轻率地许配给你啊。这对于我,是可喜还是可哀之事?末句哀而不怨,甚可玩味。女词人对丈夫仍然是爱的。如果有怨,恐怕主要也不是怨丈夫之不诚,不是怨父亲之作主,而是自怨命薄,如起笔之所言。这正是性情柔厚的女词人当时应有之心态。实际上,事到如今,怨又有何用?
“捉月盟言,不是梦中语。”言简情长,说得十分深刻。意思是:当年你曾说,只要我喜欢,连天上的月亮你都能摘下来送给我,这可不是作梦时的梦话啊!可仅仅三年,誓言竟已成空。
紧接着,结曰:“后回君若重来,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作者说:今日一别,便是永诀。只希望你若重来此地,如未忘情,请把一杯酒浇在我的坟土上。意谓:你若不忘记我,我在九泉之下,也就可以瞑目了。结笔所提出的唯一要求,凝聚着女词人执着热烈的爱,高于生命的爱。情之所钟,可以震撼人心。
这首词写得哀惋动人。无情无义的丈夫,善良贤淑的妻子。她忠于爱情,死于坚贞。
在唐代人的观念里,从二韵到一百二十韵的五言或七言诗,只要平仄粘缀,词性、句法都成对仗,就都是律诗,一概称为五律或七律。二韵四句的称为绝句。绝句也是律诗,故又称“小律诗”。六韵以上的称为大律诗。宋元以后,绝句不属于律诗。“五律”、“七律”这两个名词仅指四韵八句的诗。于是,有必要绐六韵以上的律诗另外定一个名目,“排律”这个名词是在这样的需要下产生的。它有方便处,也未必“有害于诗”。
唐中宗李显,在一个正月三十日到昆明池去游玩,高兴地做了一首诗,命令随从的官员们大家和他一首。当时有一百多人做了诗。宋之问这首诗是被评为最好的作品。题目“奉和”,这个“奉”字,如果按照它的本义来讲,就是“捧”字。意思是双手捧了皇帝的原作,照样也做一首,但现在,它已成为恭敬的礼貌词,如“奉答”、“奉命”、“奉询”等等。
许多人用同一题目做诗,第一个人做的第一首诗,称为“首唱”;大家跟着做,称为“和”。这整个赛诗的行动,称为“唱和”。和诗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况。用同样的题目,同样的诗体,但不用同样的韵脚,这是“和诗”。题目、诗体、韵脚,全都与原唱一样,这是“和韵”。在唐代,“和”与“和韵”,意义不同。宋元以后,凡是和诗都必须用原韵,于是“和”与“和韵”就没有区别了。
晦日是每月最后一日。大月是三十日,小月是二十九日。前面不标明月份,就是正月晦日。唐代的礼俗,以正月晦日、上巳和重阳定为三大节日。在这三天,公私休假,官吏和人民都郊游宴乐。到了宋代,这种风俗已不行了,所以宋代以后的诗中,见不到晦日游宴的题目。
“幸”是一个封建政治动词。皇帝到了什么地方,就说是“幸某处”,因为这是某处的荣幸。皇帝在某一位妃子的屋里歇宿,就说是“幸某妃”,因为这是某妃的荣幸。
昆明池在汉长安城西南,原是汉武帝所开,以训练水军的。在唐代,成为一个名胜的游览区。
“应制”也是一个封建政治语词。皇帝的命令,称为“制”或“诏”。其书面文件称为“制书”或“诏书”。唐初几位皇帝都能作诗,他常常在令节宴会的时候作诗首唱,命诸大臣和作,因此,初唐诗人集中有不少“应制”或“应诏”的诗。题目用“奉和”或“奉和圣制”的,表示皇帝自己先作了一首,有“和”当然必须先有“唱”。题目有“应制”而没有“奉和”的,表示奉皇帝之命而作,但皇帝自己并没有作。例如宋之问有一首《幸少林寺应制》,是他随从武后游幸少林寺,奉命而作。因为武后没有作诗,故只有“应制”而不是“和”。应制诗也有限制定韵脚的,例如宋之问有《九月晦上阳宫侍宴应制得林字》一诗,是九月晦日武后在上阳宫设宴,命大臣各作一诗,每人分配到一个韵脚,宋之问得到“林”字,他的诗就必须用“林”字韵。
“应诏”和“应制”本来没有区别,但武则天规定用“制”字,不用“诏”字,故武后以后都用“应制”而不用“应诏”。奉皇后,太子的命令,称为“应令”,例如李百药有一首《奉和初春出游应令》,这是随从皇太子初春出游,太子作了一首诗,命大家和作。还有用“应教”的,那是奉诸王之命而作。例如虞世南有一首《奉和咏风应魏王教》。太宗的第四子李泰,封为魏王,他作了一首咏风的诗,请陪同的大臣也作一首,所以题作“应魏王教”。还有一首诗题为《初晴应教》,就不知道是应那一位王子的教了。
“应制”、“应令”、“应教”诗,总称为“应制诗”。这种诗大多是五言四韵的五律,或六韵至十二韵的长律,偶尔也有绝句。由于这是君臣之间的文字酬答,措辞立意,必须顾到许多方面。要选择美丽吉祥的辞藻,要有颂扬、祝贺、箴规的意义,要声调响亮,要对仗精工,要有富贵气象,切忌寒酸相。这样,它就成为一种典型的宫廷文学。唐代诗人官位高的,差不多人人有这种诗。后世皇帝爱好文学者少,自己能作诗的更少,这种君臣唱和的风气就衰歇了。
为皇帝晦日游昆明池而作诗,题材中主要部分当然是皇帝、晦日、昆明池三项。宋之问这首诗就使用了与此三者有关的典故。第一联是先叙述这件事:春天参与了灵池上的宴会,池边设置了帐殿。灵池、沧波,都是指昆明池。第二联描写乘船在昆明池中游览:船划过了石鲸,好象从北斗星和牵牛星之间回来。昆明池有石刻鲸鱼,又有牵牛织女的石像立于池之东西,使池水仿佛象银河。槎,就是船。第三联就得照顾晦日:这个节日是正月三十日,春气还没有到来,只是暗暗地催杨柳发芽。据说,唐尧的时候,阶下生了一株草,每月一日开始长出一片荚来,到月半共长了十五荚。以后每日落去一荚,月大则荚都落尽,月小则留一荚,焦而不落。这一荚称为蓂。后世诗文家就用“蓂”字代替荚。此诗说“蓂全落”,可知是三十日。于是,这一联诗,就扣住了正月晦日。第四联要扣住昆明池。他说象北海那样茫茫无涯的水中,正好看落日的景色;看到池底的黑泥,便想到这是劫火烧馀的残灰。这两句用的都是昆明池的典故。当年汉武帝开凿此池,取象北海(溟,即北海)。在池底掘得黑灰,以问东方朔。东方朔说:天地大劫将尽,就会发生大火,把一切东西都烧光,叫做劫火。这是劫火后遗留下来的残灰。第五联就转到皇帝。周武王建设了镐京(今陕西长安),与群臣宴饮。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君臣宴会的故事。汉武帝曾和他的大臣们乘船泛游于汾水之上,自己作了《秋风辞》这首著名的歌。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君臣游乐唱和的故事。宋之问就很适当地用这两个典故组织了两句诗,顺便歌颂了李显为汉武、周王。镐饮是周武王的事,但这一联诗中不能以“周武”对“汉武”,于是只好硬派作周文王的事了。最后一联是结束,应当使皇帝、晦日、昆明池三者都有交代。宋之问又用了一个汉武帝的故事。据说汉武帝曾救过一条大鱼,后来在昆明池旁得到一双夜光珠,是大鱼报恩献给他的。于是这一联诗就说:不怕三十夜没有月亮,自然会有报恩的夜光珠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