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食》一诗,是陶渊明躬耕生涯之一侧面写照,至为真实,亦至为感人。这首诗不仅比较真实地反映了陶渊明晚年贫困生活的一个侧面,而且也真实地反映出陶渊明朴拙真率的个性。
“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渊明归耕之后,备尝农民之艰辛,尤其是饥饿。《有会而作》云:“弱年逢家乏,老至更长饥。”《饮酒》第十六首云:“竟抱固穷节,饥寒饱所更。”皆可印证。起二句直写出为饥饿所逼迫,不得不去乞食的痛苦情形和惶遽心态,诗人自己也不知该往何处去才是。“竟”之一字,透露出反覆的思忖,既见得当时农村之凋敝,有粮之家太少,告贷几乎无门;亦见得诗人对于所求之人,终究有所选择。渊明乃固穷之士。萧统《陶渊明传》载江州刺史檀道济“馈以粱肉,(渊明)麾之而去”,就是一好例。“行行至斯里,叩门拙言辞。”走啊走啊,不期然地走到了那一处墟里。由此可见,虽然“不知竟何之”,但下意识中,终究还是有其人的。此人当然应是一可求之人。尽管如此,敲开门后,自己还是口讷辞拙,不知所云。乞食,对于一个有自尊心的人,毕竟是难于启齿的呵。“主人解余意,遗赠岂虚来。”主人见渊明此时的饥色和窘样,他全明白了,立刻拿出粮食相赠,诗人果然不虚此行。多么好的人呵!诗情至此,由痛苦惶遽转变、提升为欣慰感激。“谈谐终日夕,觞至辄倾杯。”主人不仅急人之难,而且善体人情。他殷勤挽留诗人坐下相谈,两人谈得投机,不觉到了黄昏,饭已经做好了,便摆出了酒菜。诗人已经无拘无束了,端起酒杯便开怀畅饮。渊明爱酒。“倾”之一字,下得痛快,这才是渊明“质性自然”之本色呵。“情欣新知欢,言咏遂赋诗。”诗人为有这位新交而真心欢喜,谈得高兴,于是赋诗相赠。从“新知”二字,可见主人与诗人尚是新交,但诗人心知其人亦是一雅士,所以才“行行至斯里。”下面四句,正面表达感激之情,是全诗的主要意旨。“感子漂母惠,愧我非韩才。”《史记·淮阴侯列传》载韩信“始为布衣时,贫”,“钓于城下,诸母漂(絮),有一母见信饥,饭信,竟漂数十日。信喜,谓漂母曰:‘吾必有以重报母。’”后来韩信在刘邦部下立大功,封楚王,“召所从食漂母,赐千金。”诗人借用此一典故,对主人说,感激您深似漂母的恩惠,惭愧的是我无韩信之才能,难以报答于您。“衔戢知何谢,冥报以相贻。”您的恩惠我永远珍藏在心里,今生不知如何能够答谢,只有死后我在冥冥之中,再来报答于您。中国古代有“冥报”的说法,如“结草衔环”的故事便是。“冥报”之语,表达的是至深至高的感激之忱。“冥报”之是否可能,虽可不论,但此种感激之忱,则至为珍贵。
此诗的启示意义,超越了乞食一事。全幅诗篇语言平淡无华,却蕴发着人性美丽的光辉。主人急人之难,诗人感恩图报,皆至性真情,自然呈露,光彩照人。这是两种高尚人格的对面与相照。急人之难,施恩不图报;受恩必报,饮水不忘挖井人——这是中国民族精神中的传统美德。诗中映现的两种人格,深受传统美德的煦育,亦是传统美德的体现。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这首诗前四句写暮归的景色,营造出凄凉的氛围,衬托诗人的悲哀之感。白鹤都已栖止在被浓霜冻黄的绿梧桐边。城头已有打更击柝的声音,还有乌鸦的啼声。寄寓在此地的客人回进家门时,月光已亮了,不知谁家妇女还在捣洗白练,风传来悲凄的砧杵声。天色晚了,城上守卫兵要打梆子警夜。唐诗中写夜景,常有捣练、捣衣、砧杵之类的词语。大约当时民间妇女都在晚上洗衣服,木杵捶打衣服的声音,表现了民生困难,故诗人听了有悲哀之感。
下半首四句也同样转入抒情。要想渡桂水而南行,可没有船;要想北归长安,路上还多兵戎。都是去不得。年纪已经五十多岁,事事不称心,明天还只得拄着手杖出去看云。这最后一句是描写他旅居夔州时生活的寂寞无聊,只好每天拄杖看云。浦起龙说:“结语见去志。”(《读杜心解》)此评并不准确。应该说第三联见去志,结句所表现的并不是去志,而是寂寞无聊。
这首拗体七律体现了杜甫在诗艺上的追求。在这首诗中值得注意的艺术特点是虚实结合。尤其是第一句“霜黄碧梧白鹤栖”,一句中出现了三种颜色。仔细推究,这些颜色是有虚实之分的。“黄”和“白”是实在的,但“碧”就是虚写,因为“碧梧”叶已给严霜打“黄”了。可见用字也像用兵那样,可以“虚虚实实”。“虚写”,实质就是突破词义的束缚,使词的组合形式达到意义的丰富性,有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杜甫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努力就是一种“陌生化”的艺术感染力,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