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的是秋天经过郊野的一座小村时的所见所感,描绘了淳朴、自由、优美的农村田园风光。诗清新可爱,含蓄隽永,表现了诗人热爱农村自然风光,追求自由、闲适、和谐的田园生活的情趣。
诗逐次展开一幅绝妙的田家景物风情图,使人读后为之神往。诗写道:他走近了一个村庄,这时候,天已是黄昏时候,一道金色的斜阳照耀着,农民们劳累了一天,都已回到家中,门外院落的篱笆边,孩子们在快乐地玩耍着。正是烧晚饭的时间,烧煮豆荚、姜芽和社肉的香味,从农舍中飘出。村外的小路旁是连绵不断的稻田,稻谷正在扬花秀穗,这时远远望去,一个人也没有,十分寂静,只见到红色的蜻蜓在低低地飞着,稻叶上爬动着绿色的螳螂。这一派和谐自然的乡村风光,使诗人深深地陶醉了。
诗就眼前所见,精工细描,把农村傍晚的景物一组组摄入诗中,使人应接不暇。诗人没有在诗中倾诉自己的心情,但把自己的情感贯注到了景物的描写中,使整诗洋溢着喜悦欢快的气氛。
如诗的第三句由问句形式出现,明知风光无主,偏要问“谁是主”,便突出了眼前的丰收景象带给人的喜悦,也细微地表现黄昏的岑寂。
第四句写红蜻蜓与绿螳螂,不仅在色彩上很艳丽,在二者之间加一“伴”字,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红蜻蜓与绿螳螂这两种可爱的小生物营造在一个相依相伴、和美融洽的氛围里。更突出它们的勃勃生机,使全诗给人以积极向上的感觉。
这首诗的三、四句是名句,它的好处,钱钟书先生在《宋诗选注》中专门作了发挥,对理解诗很有帮助。钱先生说:古人诗里常有这种句法和颜色的对照,例如白居易《寄答周协律》“最忆后庭杯酒散,红屏风掩绿窗眠”,李商隐《日射》“回廊四合掩寂寞,碧鹦鹉对红蔷薇”,韩偓《深院》“深院下帘人昼寝,红蔷薇映碧芭蕉”,陆游《水亭》“一片风光最画得?红蜻蜓点绿荷心”。乐雷发的第三句比陆游的新鲜具体,全诗也就愈有精彩。
此诗的开头由一“怜”字引出,“不得意”点明“落第”。“况复”二字递进一层,丘为落第正值柳枝又绿的新春,伤心人对满目春光不免倍觉伤神。“柳条青”客字并暗隐送别的场景,灞水岸边,杨柳依依,送别之际,诗人对丘为的怜惜之情也格外强烈了。这一联诗中既有丘为又有诗人自己,其后两联专写丘为。第二联用典。当年苏秦游说秦王,连续上了十次书都未奏效,黄金百斤用尽(《战国策·秦策》)。以苏秦作比,描写丘为只身困于长安、盘资耗尽的窘况;返回时,由于忧愁的煎熬,两鬓又新添了白发。一“尽”、一“新”,两相映照,丘为的凄苦之状与诗人的哀怜之情如在眼前。京都既难以安顿,回家也是孤独一人,生计窘迫。第客联就是对丘为归途形象的描绘:“五湖客亩宅,万里一归人。”这两句是此诗名句,写丘为孤独一人长途返回,太湖畔唯有微薄的家产,生计窘迫。从字句间读者仿佛看到一个步履沉重、心情懊丧的人,低头走向自己的家园,令人产生怜悯的共鸣。此联句与句对仗,同时又句中自对:“五湖”对“客亩宅”,“万里”对“一归人”。结尾一联:“知祢不能荐,羞为献纳臣。”这里以祢衡借指丘为。《后汉书·文苑传》说祢衡恃才傲物,唯善鲁国孔融及弘农杨修,融亦深爱其才,“上疏荐之”。唐代武后垂拱二年,设理匦使,以御史中丞与侍御史一人充任,玄宗时改称献纳使。王维曾任右拾遗、殿中侍御使等官职,因此自称“献纳臣”。诗人认为自己明知丘为有才华而不能将他推荐给朝廷,自愧不如孔融,同时于“羞”中寓愤,对于贤才遭弃的黑暗政治表示了愤慨。情绪由怏怏惜别转到深深的内疚,以至于牢骚不平,激昂慷慨。
王维与丘为虽是同辈诗友,但年龄稍长,故诗中语气较为老成。结尾处反用孔融与祢衡的典故,虽是从识贤、荐贤的角度引出,但“知”字与篇首的“怜”字,还是表现了一种长者所特有的口吻。诗写送别,抒发的却不是一般的离情别绪,其着重抒发的是对人才的爱惜以及由此引出的对黑暗政治的激愤。全诗从离别写到归程,由近及远;诗情则由哀怜转为羞愤,由浅入深。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