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虽写禅寺,但所恋的是湖山,且对信徒拜佛提出了含蓄的疑问,觉得簪缨不能与萝薜交换,流露出因为刚直而遭贬的不满,同时又十分旷达的情怀。
灉湖,河水泛滥形成的湖泊。诗人被贬,便生出世念头,聊以自慰。此时来到山寺中,寻求隐士的感觉,也真的有了这种感觉。
首联点题,要在道心生。产生了隐者情怀。原因是到了人烟稀少的空山,遥远的山谷中时时传来鸟叫,不是感到寂寞,而是感到很惬意。中间二联展开。云外赏禅室,是超凡;近香台而远世情是脱俗;是一种精神境界——道心。颈联写景,这么美好的景色,是世俗中不可以看到的。尾联总括心境。意思是说:就是巢父、许由,也会赞成我隐居的,谁还抛弃萝薜去换取簪缨呢?巢父、许由是上古隐者,帝尧曾经要把帝位让给他们,他们都拒绝了。萝薜,借代山野隐居;簪缨,借代在朝为文武官员。
这首诗,在情调上,开了盛唐山水田园诗派的先河。
这首词表现了苏轼对杭州诗友的怀念之情。
作者以追念与友人“携手江村”的难忘情景开始,引起对友人的怀念。风景依稀,又是一年之春了。去年初春,苏轼与陈襄曾到杭州郊外寻春。苏轼作有《正月二十一日病后述古邀往城外寻春》诗,陈襄的和诗有“暗惊梅萼万枝新”之句。词中的“梅雪飘裙”即指两人寻春时正值梅花似雪,飘沾衣裙。友情与诗情,使他们游赏时无比欢乐,消魂陶醉。“故人不见”一句,使词意转折,表明江村寻春已成往事,去年同游的故人不在眼前。每当吟诵寻春旧曲之时,就更加怀念了。作者笔端带着情感,形象地表达了与陈襄的深情厚谊。顺着思念的情绪,词人更想念他们在杭州西湖诗酒游乐的地方——望湖楼、孤山寺、涌金门。这三处都是风景胜地。词的下片紧接着回味游赏时两人吟咏酬唱的情形:平常经过的地方,动辄题诗千首。“寻常行处”用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字面,“千首”言其多。他们游览所至,每有题诗,于是生发出下文“绣罗衫、与拂红尘”的句子。“与”字下省去宾语,承上句谓所题的诗。这里用了个本朝故事。宋吴处厚《青箱杂记》卷六载:“世传魏野尝从莱公游陕府僧舍,各有留题。后复同游,见莱公之诗已用碧纱笼护,而野诗独否,尘昏满壁。时有从行官妓颇慧黠,即以袂就拂之。野徐曰:‘若得常将红袖拂,也应胜似碧纱笼。’莱公大笑。”宋时州郡长官游乐,常有官妓相从。“绣罗衫”,如温庭筠《菩萨蛮》“新贴绣罗襦”,为女子所服。这一句呼应陈襄前诗,也就是唤起对前游的回忆。词意发展到此,本应直接抒写目前对友人的思念之情了,但作者却从另一角度来写。他猜想,自离开杭州之后是谁在思念他。当然不言而喻应是他作此词以寄的友人陈襄了。然而作者又再巧妙地绕了个弯子,将人对他的思念转化为自然物对他的思念。“湖中月,江边柳,陇头云”不是泛指,而是说的西湖、钱塘江和城西南诸名山的景物,本是他们在杭州时常游赏的,它们对他的相忆,意为召唤他回去了。同时,陈襄作为杭州一郡的长官,可以说就是湖山的主人,湖山的召唤就是主人的召唤,“何人”二字在这里得到了落实。一点意思表达得如此曲折有致,遣词造句又是这样的清新蕴藉,借用辛稼轩的话来说:“看使君,于此事,定不凡。”(《水调歌头·送郑厚卿赴衡州》)
苏轼在杭州时期,政治处境十分矛盾,因反对新法而外任,而又得推行新法。他写过许多反对新法的诗歌,“托事以讽,庶几有补于国”;又勤于职守,捕蝗赈饥,关心民瘼,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因法以便民”。政事之余,他也同许多宋代文人一样,能很好安排个人生活。这首《行香子》正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宋代士大夫的生活,不仅表现了与友人的深厚情谊,也流露出对西湖自然景物的热爱。《行香子》是他早期的作品之一,它已突破了传统艳科的范围,无论在题材和句法等方面都有显见的以诗为词的特点。这首词虽属酬赠之作,却是情真意真,写法上能从侧面入手,词情反复开阖,抓住了词调结构的特点,将上下两结处理得含蓄而有诗意,在苏轼早期词中是一首较好的作品。
首句写景,并列三个意象(孤舟、微月、枫林)。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本有借月光写客愁的传统。而江上见月,月光与水光交辉,更易牵惹客子的愁情。王昌龄似乎特别偏爱这样的情景:“忆君遥在潇湘月,愁听清猿梦里长”,“行到荆门向三峡,莫将孤月对猿愁”,等等,都将客愁与江月联在一起。而“孤舟微月”也是写的这种意境,“愁”字未明点,是见于言外的。“枫林”暗示了秋天,也与客愁有关。这种阔叶树生在江边,遇风发出一片肃杀之声(“日暮秋风起,萧萧枫树林”),真叫人感到“青枫浦上不胜愁”呢。“孤舟微月对枫林”,集中秋江晚来三种景物,就构成极凄清的意境(这种手法,后来在元人马致远《天净沙》中有最尽致的发挥),上面的描写为筝曲的演奏安排下一个典型的环境。此情此境,只有音乐能排遣异乡异客的愁怀了。弹筝者于此也就暗中登场。“分付”同“与”字照应,意味着奏出的筝曲与迁客心境相印。“水调子”本来哀切,此时又融入流落江湖的乐人(“流人”)的主观感情,引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迁谪者内心的共鸣。这里的“分付”和“与”,下字皆灵活,它们既含演奏弹拨之意,其意味又决非演奏弹拨一类实在的词语所能传达于万一的。它们的作用,已将景色、筝乐与听者心境紧紧钩连,使之融成一境。“分付”双声,“鸣筝”叠韵,使诗句铿锵上口,富于乐感。诗句之妙,恰如钟惺所说:“‘分付’字与‘与’字说出鸣筝之情,却解不出”(《唐诗归》)。所谓“解不出”。乃是说它可意会而难言传,不象实在的词语那样易得确解。
次句刚写入筝曲,三句却提到“岭色”,似乎又转到景上。其实,这里与首句写景性质不同,可说仍是写“鸣筝”的继续。也许晚间真的飞了一阵雨,使岭色处于有无之中。也许只不过是“微月”如水的清光造成的幻景,层层山岭好象迷蒙在雾雨之中。无论是哪种境况,对迁客的情感都有陪衬烘托的作用。此外,更大的可能是奇妙的音乐造成了这样一种“石破天惊逗秋雨”的感觉。“千重万重雨”不仅写岭色,也兼形筝声(犹如“大弦嘈嘈如急雨”);不仅是视觉形象,也是音乐形象。“千重”、“万重”的复叠,给人以乐音繁促的暗示,对弹筝“流人”的复杂心绪也是一种暗示。在写“鸣筝”之后,这样将“岭色”与“千重万重雨”并置一句中,省去任何叙写、关联词语,造成诗句多义性,含蕴丰富,打通了视听感觉,令人低回不已。
弹到激越处,筝弦突然断了。但听者情绪激动,不能自已。这里不说泪下之多,而换言“泪痕深”,造语形象新鲜。“收与”、“分付与”用字同妙,它使三句的“雨”与此句的“泪”搭成譬喻关系。似言听筝者的泪乃是筝弦收集岭上之雨化成,无怪乎其多了。这想象新颖独特,发人妙思。此诗从句法、音韵到通感的运用,颇具特色,而且都服务于意境的创造,浑融含蓄,而非刻露,《诗薮》称之为“连城之璧,不以追琢减称”,可谓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