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徐再思《吴江八景》组曲中的最后一支小令,描绘的是一幅宁静的山水,点缀的是枫叶、芦花、鸥鹭、牛羊、老树、昏鸦。这一切,都因为夕阳晚霞,被罩上了一层浓艳的色彩。万顷波光是冷浸红霞,夕阳的光辉在老树上流转,树上的昏鸦,背带着落日余晖,此时此景,确实是令人陶醉的。在描绘西山夕照的图景时,作者挥洒自如,既有酣畅淋漓的泼墨,又有精巧细致的点缀刻画。整支曲人在画外,处处写景,但由于描摹得生动传神,总能使读者不由自主地走入作者所构建的美丽山水之中。
这支小令宛如一幅恬淡的风情画,写得空灵平淡,仿佛不带任何主观色彩。曲的前四句一联三字句,一联为四字句,每字一景,从芦上写到地下,层次分明。暮云渐收,残阳斜挂。余晖与枫叶相映,火红中透出碧紫;水边的芦花在晚风中轻摇,似仙鹤起舞。晚霞如火,残阳似血;枫叶与芦花相映,红白分明。这四句,取物之颜色红白相映,对比强烈,用意甚为深远。
接下来第五、六两句写了白色的鸥鹭与黄色的牛、白色的羊。这两句中一个“栖”字,一个“下”字写出了鸟雀之还巢,牛羊之归牧,芦地间在描绘中逐渐归于平静。夜色将临,万籁渐寂,山村在晚霞中显得格外富于色彩。一幅山村风俗画粗略出现。
第七、八两句写眼前是一幅芦然的图画,霞光映入水中如浸入龙宫般奇妙仙幻。这两句巧妙对画面做了总体化的色调处理,增强了其迷离扑朔的意境。前面的“两岸芦花”已经写了水边,现在放眼湖面,写色彩变幻的粼粼波光,宛如一幅芦然的画图。“水晶宫”这一意象的引入更添许多朦胧的美感。五光十色,变换飘摇的奇妙霞光,或许会透过水面,洒进龙宫中去。若是那样,水晶宫也会因了霞光而变得更加辉煌,更温暖。想象自然贴切,生动形象。“冷”字犹巧,因传说中的水晶宫是寒冷的;“浸”字更妙,写出了霞光射进水晶宫的动势。
结尾三句“鼎足对”可以说是完成画作的细部刻画。“凝烟暮景”,画出了淡淡的、飘忽的暮霭,化用王勃《滕王阁序》“烟光凝而暮山紫”句意而更加凝练;“转晖老树”,画出了夕阳的光影在树间移动,使老树逆光处色彩也随着变幻;“背影昏鸦”,点缀出老鸦背着夕阳,强烈的晚霞为它勾勒出明晰的轮廓,甚至在两翅间镀上明亮的金色。总之,这三句是作者用大手笔的细心点缀,淡淡的暮霭,老树的光影,背负夕阳的昏鸦,光与影的结合可以看出作者的匠心独运。
纵观全曲,既注意大笔写意又侧重细部描绘,力求神貌兼备;色彩运用大胆,强烈,自如,夺人眼目;虽不着感情色彩却使人悟出热烈与向往之情,赋予客观景物以新意。曲中流露出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向往。此处的“老树”“乌鸦”是诗化后的意象,它们与马致远《芦净沙·秋思》中的不同,不是孤寂、迟暮的象征,没有凄凉萧瑟之感,而是让整个画面显得更加温暖、和谐。
上片写送别宴会上曲水流觞的场景。苏轼乐在曲水流杯的游戏中,把“无情流水”与“多情客”对照写来,显得饶有情味。接着将“流水”人格化,说流水劝我饮酒,苏轼和流水如同似曾相识一般。“杯行到手可不要推辞,这样的公道事是很难得的!”出语幽默,暗含着对世事的褒贬。苏轼还运用王羲之《兰亭集序》中一些现成的词语,“曲水池上”、“茂林修竹”,勾画出曲水流觞的场景,并多少透露出苏轼清雅脱俗的情怀。
下片转到写别情。“纤纤素手如霜雪,笑把秋花插。”这两句强化了送别宴会留给苏轼的美好的印象,以写歌女的肢体、表情和动作为承启的笔墨,写来像特写镜头一样鲜明。 “尊前莫怪歌声咽,又还是轻别。”这两句从歌女的声情侧面触及了离别之情,别责怪歌女唱出了呜呜咽咽的歌声,不要把离别当作一回事。“此去翱翔,遍赏玉堂金胭。”这两句是专写杨绘,道出了送别的情由,以鸟的“翱翔”比喻人在仕途上的进取,以“玉堂金胭”点明杨绘入朝为翰林。“欲问再来何岁,应有华发。”写出了离别的惆怅,表达了苏轼真挚的友情。
该词是一首送别词,采用拟人、用典的写作手法,以怀古为赠别,反衬了苏轼与旧友相劝饮酒以及浓郁的情谊。苏轼凭着对生活的观察和感受的能力,既描叙了儿女柔情,又有吊古追远之意,可谓词中有诗,这是苏轼词的一大特点。该词写出了一个送别词全新的境界,已超出了一般的送别词。
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