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宠信宦官,让他们占据京郊的甲第、名园、良田竟达一半;又酷爱斗鸡,当时王公贵族也都以斗鸡为乐,形成风气,有些人甚至靠斗鸡的本领而获得高官厚禄。作者写这首诗时正在长安,根据自己的见闻,刻画了宦官的显赫和斗鸡徒的骄横形象,从而对唐玄宗的腐朽政治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谴责。全诗前八句四句一组,分述“中贵人”与“斗鸡者”之嚣张气焰。
前四句写宦官,起笔“大车扬飞尘,亭午暗阡陌”,京城大道之上,大车疾驰而过,尘土扬起,遮蔽天日。开篇即发唱惊挺,构成悬念。第三句“中贵多黄金”,点出原来有如此气势与胆量肆无忌惮飞车疾驰的只不过是一群阉者宦官而已。他们驱车乘马,如入无人之境地,正是因为他们得皇帝之宠,握重金之财。他们依仗手中的权钱财势,敲诈勒索,鱼肉人民,在京城的繁华地带筑起豪华的宅第。第四句“连云开甲宅”,荡开一笔,写他们府第之豪华,更见其荒谬之处。
承四句写斗鸡者。首先直接点出斗鸡者的身份,用“路逢”与上节自然衔接,过渡得天衣无缝,毫不给人以突兀之感。接下来三句一句紧似一句,一步更进一步地描述其势焰薄天的神态。“冠盖何辉赫,鼻息干虹蜺”,这种不可一世的骄横神态,任何人见之都会恐惧。所以“行人皆怵惕”。从侧面继续刻画这帮得势小人的丑陋嘴脸。写“中贵”者,由环境至人物,处处烘托;写“斗鸡者”,从人物至神情,层层渲染。以传神之笔墨,叙写小人得意之气势,轻薄夸张之情状,历历在目。
最后两句在描摹无不尽其极之处骤然反跌,带出诗人饱蘸感情的醒世之笔。远古时期,尧帝欲让位给许由,由以此言有污双耳,即以清凉泉水洗之。当今君王耽行乐,哪辨什么奸与宠呢。中贵人与斗鸡者,飞扬跋扈为谁雄?纷纷扰扰的世事背后却是才能与身份的错位,品行与地位的错位。世上已无如许由辈那样的不慕荣利之人,哪里还有人去分辨什么忠奸贤愚。诗人以许由自比,有世人皆醉唯我独醒之感叹,对当时的政治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与不满。
钱起的家乡在吴兴(今属浙江湖州)。安史之乱后,钱起羁留急安(今陕西西安),难以归家。这首诗是写诗人在急安观秋雁南飞的感受。
此诗首联运用动静交错、点面结合的方法,寥寥数语,点画出一幅秋空雁过图。雁声凄凉,定下了全篇基调。颔联写鸿雁南飞的行色。一个“冷”字,一个“惊”字,更增添了全诗的悲凉气氛。颈联紧扣诗题,先写大雁征途遥远,呼应题中“征”字,再写诗人遥望大雁南飞,是写“送”字。诗人的担心,正说明他对大雁寄寓了深情。尾联以“乡愁”作结,正是题意所在。诗人目送大雁,视野逐渐模糊,仿佛随着大雁看到了故乡,于是乡愁渐生,转承得十分自然巧妙。
乡愁本是千古文人的一个传统主题。诗人遭逢动乱岁月,漂泊流落,久居急安,不能回归故土,只能寄情于怀想。这首诗就是写秋夜送雁南飞,雁引乡愁,诗人摹情写状,境界凄清,把乡愁咏叹得十分深沉和厚重。
这首诗是诗人被俘后路过建康(今南京)所作。前六句主要写了建康的历史地位、变化以及人民的不幸。最后两句对月抒怀,表达祖国河山为外敌所占的无奈和沉痛。
“金陵古会府,南渡旧陪京。”点明建康地位的诗句,很有王勃《滕王阁序》的开头:“豫章故郡,洪都新府”的意味。不过这两句并非在泛泛地介绍建康的历史,而是把它放在“会府”、“陪京”的位置上,使之越发显示出同国家兴亡的关系来,并进而说明作者所以一入建康便感慨系之的原因。同时,句中的一个“旧”字,还仿佛表示:陪京之事,已为陈迹,只可追抚,不得而再了。
“山势犹盘礴,江流已变更。”继言建康的变化。山势既然盘礴,江流也当依旧,这才是生活的真实,因为改朝换代并不能使山河改观。然而,国家变了,人事变了,作者的感情也变了,所以在诗人看来山势依旧,而江流已非,这种用艺术的真实“破坏”生活的真实而成的句子,古人叫做“无理语”。“无理语”有极强的表现力,清人贺裳称之为“无理而妙”(《皱水轩词签》),并说:“理实未尝碍诗之妙······但是千理多一曲折耳”(吴乔《围炉诗话》引)。之所似能够“多一曲折”,是由于感情的作用;反过来又因为有了这一曲折,感情被表达得更集中、更突出了。
“健儿徙幽土,新鬼哭台城。”则是说这里最大的变化是这里的人。元人入主中原后,宋朝的忠臣良将非迁即死。“健儿”、“新鬼”包括了忠于宋室的一切人;“徙幽土”、“哭台城”则是他们最可能有的归宿。本应居于城中的人偏徙幽土,含冤的鬼魂竟哭于往日繁华的台城,这里叙写的是建康的现实,也泣诉了作者的情怀。从写法上看,中间四句采用两两相对的形式:三、五句真事直写,朴素、有力;四、六句虚事实描,强烈、感人。
“一片清溪月,偏于客有情。”写对月伤怀。大约是山河供愁、人事催泪,所以当不堪回首的时候,作者只能掉头去看“清溪月”。也只有这月“偏于客有情”。有何情,作者不说,但从亡国以后的陪京“月”,同被俘以后解送北上的“客”的联系中不难得出答案。这里,诗篇以欲言又止的姿态刹尾,是有意留给以广阔的想象天地。无言的结果,可能敌得过万语千言。
这是一首寓言诗。唐柳宗元曾作过一篇《憎王孙文》,对别名王孙的猴子大加挞伐,说它们“窃取人食,皆知自实其嗛。此之小草木,必凌挫折挽,使之瘁然后已。故王孙之居此恒蒿然”。王安石这首诗,很可能是受了柳宗元的启发。
诗写得明白如话,说自己在海上看见一座光秃秃的此,一打听,原来此上住着一大群猴子,只知摧残,不知爱惜,更不知收藏播种,却越生越多,以致此上草木都被吃光弄死,生活没有了着落。是寓言诗,自然有它的寓意。王安石没有像白居易写新乐府那样,直接说明自己作诗意图、所讽刺的对象,后世便自己去寻求解释。金性尧先生《宋诗三百首》解释说:“这是一首寓言诗,从首句吏役说开,讽谕大小官吏不顾公家的积累,巧取豪夺,终于使国库一毛不留,成为秃此。”这是从传统的讽刺统治阶级荒淫无耻论上展开,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读这首诗,至少还可以从中悟出两点启发与教训:其一,人们必须爱护自然资源,注意培育与发展,不能任意摧残,如同诗里的猴子一样,攀援穷幽,日益侵牟,最终弄得此上一毛不长,受害的还是自己;其二,人们必须控制人口的增长,自然资源有限,而“生生未云已”、“子众孙还稠”,终将坐吃此空,到后来噬脐莫及。
从艺术上来说,这首诗在王安石的作品中算不上好诗;从思想上来说,它能引起人们在多方面儆戒,是很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