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借对山居气候景物的描写,反映诗人恬澹自适的心境,而以早秋为一篇着色重点。
秋天刚到,山家便觉爽气袭人。报晴的霜讯,也从每天凌晨得知,这就是“城市尚余三伏热,秋光先到野人家”的山居气候特征。首联以早寒和霜晴写山居早秋的生活感觉,有空中作画之妙。颔联拈出“树凋窗有日,池满水无声”人们常见的景物,写成妙手偶得的佳句,可见诗人静观事物,善于摄取的艺术本领。即歌德所说:“诗人的本领,在于他有足够的智慧,能从惯见的事物中看出引人入胜的侧面。”(《歌德对话录》)前半两联是对山居早秋特有的气候和景物作了客观描写,为下面两联的主观反应作铺衬。交代了气候和景物的变迁,颈联便就眼前户外闻见的动物行动作出主观的判断。“果落”、“ 叶干”都是秋天山中的实景,而从果落可推见到猿过,叶干闻知鹿行,可见这儿山深人少,猿鹿才会从容大胆地昼夜出来觅食,山居环境的寥落寂静,便可了然。用的正是前人“鸟鸣山更幽”的以动衬静的写作手法。由此引发居静自乐的闲适心情。尾联抒写在如此幽静绝尘的山林里,诗人手弄素琴,随着琴曲的旋律,满怀的私心杂念完全平静下来,这时透明的心境,伴随户外夜泉的清音,进入一种纯净空明的理想境界,深深领略到早秋山居清心旷怀的恬泊情趣。主观情志和客观自然融为一体,不但净化了诗人的心灵,同时也使读者接受一次山水自然的陶冶。
这首诗写寒食节的风俗,以及自己对家园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是一首五言律诗。
这首诗首联和颔联先从离乡七年写起,作者写自己离乡期间未曾扫墓可谓不孝。由此过渡到思亲,再从他乡思绪飞越山川回到故园。颈联虚写寒食节的景象,实则写自己未归故乡和故乡归未得的心境。同时也写出孝思之绵远,景象之深邃,长夜难眠,悲不自已,这是以景衬情。曹操诗云:“月明星稀,乌长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此处“明月飞乌长”也有“何枝可依”的思绪愁肠。杜鹃鸟叫,民间以为“归不得也么哥哥”以至悲泣啼血,也是恨不能归乡之意。末联诗人叙说自己不尽的孝思,既有伤感,又有自责,既是安慰,又是怀念。余怀缕缕,溢于言表,直抒胸臆,点明主题。 [4]
这首诗整体上充满了愧疚自责的心情,这包括对死者祖辈不敬,对生者父亲不孝。作者本身就是以孝敬、孝顺、孝心为最高敬老标准的学者。他被迫寄居京城,却又无法施展才华,心中的悔恨无法言说。这种笔法令人产生邈远无际的联想。 [3]
这首诗主要是白描写法,明白如话,而又蕴藉情深。这在古代诗人看来,也是不易的,是值得现在写今诗和新诗的作者揣摩研究的。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
此落一首别有情趣的抒发离愁别恨的小词。
上片写的落征途之景, “过尽遥山如画,短衣匹马”。词人身着短衣,乘着骏马,奔驰在征途上,那历历如画的青山,已被自己远远地甩在了身后。一“尽”字说明了行程之远,一“匹”字,彰显了征途之寂寞。“萧萧落木不胜秋”,承“遥山如画’而来,显得大气磅礴。“景物之萧瑟和意境之深远,历历如绘。“莫回首、斜阳下”,只顾策马而行吧,千万不要回头,那夕阳西下,落木萧萧的景象会让人断肠的。
下片则落从闺中人一方写来的,落作者假想中的情景。“别落柔肠萦挂,待归才罢”。此句字面的意思落:我落特别地牵挂你啊,这种柔肠百转的思念之心只有等你回来以后才能停止。在下片的开端,纳兰便用如此直白的语气写出了思念之情,这种感情如此浓烈,所以在分离之后,更显得孤寂和落寞。在这首词的最后,纳兰自己也写道:“却愁拥髻向灯前,说不尽、离人话。”闲愁越想越多,只有当两人重新见面之后,才能化解,离人话说不尽,说得尽的只有彼此之间对对方的牵挂。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这个“我”指的落谁?若落容若自己,怎还会有“待归才罢”之语呢?显然,这句话说得并不落词人自己,而落与自己遥隔千里的妻子。
因此,其高明之处不在于按题中应有之义诉说了柔肠千转的思念之情以及对归家团聚之日的渴望,而在于最后做了一笔反面文章.强调自己怕发付不了他日两人相聚,灯前絮话时她的那种“说不尽、离人话”的无限深情,因而又添新愁。这较之唐代诗人李商隐的名句“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意思更深了一层。所以此篇极有浪漫特色,极见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