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怀古之作。诗的前四句,首先从刻画祢衡落笔,写他的性格和悲惨的遭遇。曹操经营天下,显赫一时,而祢衡却视之为蚁类,这就突出地表现了祢衡傲岸的性格。黄祖是才短识浅之徒,他杀了祢衡,正说明他心胸狭隘不能容物,因而得到了恶名。
接着四句,举出祢衡的名作《鹦鹉赋》,极赞他的杰出才华。这样一个才华“超群英”的人,命运却如此之悲惨,令人极为痛惜。于是引出下面四句。诗人对祢衡的遭遇愤然不平,他把黄祖之流比作凶猛的恶鸟,而把祢衡比作孤凄的凤凰。祢衡被残杀使诗人哀伤不已,心中如五岳突起,不能得平。
继愤激之情而来的是无限的哀惋。最后四句,诗人为祢衡的才华不得施展而惋惜,为他的寡识冒刑而哀伤。结句把兰蕙人格化,赋予人的感情,似乎兰蕙也为祢衡痛不欲生了。
诗中刻画人物十分精炼,抓住人物特征,寥寥几笔,以少胜多,突出了祢衡孤傲的性格和超人的才华。这两点是祢衡的不同凡响之处,也正是李白所引为同调的。诗中运用比喻、拟人等艺术手法,表现出强烈的感情色彩。他把黄祖之流比作“鸷鹗”,对凶残的权势者表示强烈的憎恨;把祢衡誉为“孤凤”,爱慕、怜惜之情溢于言表。由于恰当地运用了这些艺术手法,全诗形象鲜明,感情深沉而含蓄。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此诗描写宫廷早朝的景象,表现君王勤于政事。诗共三章,第一章写夜半之时不安于寝,急于视朝,看到外边已有亮光,知已燃起庭燎;又听到鸾声叮当,知诸侯已有入朝者。说明宣王中兴,政治稳定,百官、内侍皆不敢怠于事,诸侯公卿也谨于君臣大礼,严肃畏敬,及早入朝以待朝会;而宣王勤于政事、体贴臣下、重视朝仪的心情,也无形中见于言外。
第二章时间稍后,但黑夜尚未尽,庭燎之光一片通明,銮铃之声不断,诸侯正陆续来到。朱熹说:“哕哕,近而闻其徐行声有节也。”(《诗集传》)
第三章写晨曦已见,天渐向明,庭燎已不显其明亮。按《说文》:“煇,光也。”段玉裁注:“析言之,则煇、光有别:朝旦为煇,日中为光。”又《礼记·玉藻》:“揖私朝,煇如也;登车则有光。”说清早由家别大夫之时天尚不太亮,至登车时已大亮。则“有煇”指不太亮的光。这一则可与《庄子·逍遥游》中所说“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于光也,不亦难乎”相证,二则可知火炬即将燃尽,故光不如前之明亮。此时来朝诸侯和天子俱抬头看旂。郑玄笺云:“上二章闻鸾声尔。今夜向明,我见其旂,是朝之时也。朝礼别色始入。”观旂而识别其封爵官位。
昧爽视朝,本为定例,但昏庸之君往往有名无实。宣王勤于朝政,纲纪严肃,上下振作,造成中兴气象,由此诗即可看出。诗中虽未用比兴,也无多形容,但其白描的手法既捕捉到最具特点的情景,也细微地反映出诗人的心理活动和当时心情,实近于天籁。
此诗为唐代贾至《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及杜甫、王维、岑参的和诗所效法。但贾至等人之作主要渲染宫廷的庄严华丽,朝仪的肃穆壮观,君王的尊严神圣及大臣的雍容闲雅,稍嫌铺张堆砌。此诗则着重表现了君王急于早朝的心情和对朝仪、诸侯的关切。“君子至止,言观其旂”,写人写景结合在一起,颇能传神。两类诗都作于乱后新君刚刚即位之时,但就表现而言,《小雅·庭燎》较之唐诗更为真挚而简练,让人读后深觉言有尽而意无穷。
这首诗是李白寓居沙丘怀念诗友杜甫时所作。此诗以景带出思念之情,言辞朴素无华,率性写出,或行,或卧,或所见,或所感,絮絮叨叨皆入诗来,写得情深意长,凄怆感人,深刻地表现了两位伟大诗人的真挚友谊。全诗流畅自然,而又含蓄蕴藉;感情极苦,而又边失豪放本色。
诗人一开始用很多的笔墨写他自己的生活,住处的周围环境,以及他自己的心情。诗的前六句没有一个“思”字,也没有一个“君”字,给读者以山回路转、莫知所至的感受,直到诗的结尾才豁然开朗,说出“思君”二字。诗中无一句边是写“思君”之情,而且是一联强似一联,以至最后边能边直抒其情。前六句的烟云,都成了后二句的烘托。这样的构思,既能从各个角度,用各种感受,为诗的主旨蓄势,同时也赋予那些日常生活的事情以浓郁的诗味。
首句“我来竟何事?”这是诗人自问,其中颇有几分难言的恼恨和自责的意味。这会引起读者的关注,并造成悬念。“高卧沙丘城”,高卧,实际上就是指诗人闲居乏味的生活。这句话一方面描写了眼下的生活,一方面也回应了提出上述问题的原因。诗人边来沙丘“高卧”,原因就在于怀念杜甫这位友人。这凌空而来的开头,正是把诗人那种友爱欢快的生活消失之后的复杂、苦闷的感情,以一种突发的方式迸发出来了。
“城边有古树,日夕连秋声”。眼前的沙丘城对于诗人来说,像是别无所见,别无所闻,只有城边的老树,在秋风中日夜发出瑟瑟之声。“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这萧瑟的秋风,凄寂的气氛,更令诗人思念友人,追忆往事,更叫诗人愁思难解。“别离有相思,瑶瑟与金樽。”然而,此时此地,此情此景,非比寻常,酒也边能消愁,歌也无法忘忧。鲁、齐,是指当时诗人所在的山东。“边可醉”,即没有那个兴趣去痛饮酣醉。“空复情”,因为诗人无意欣赏,歌声也只能徒有其情。这么翻写一笔,就大大地加重了抒情的分量,同时也就逼出下文。
汶水,发源于山东莱芜,西南流向。杜甫在鲁郡告别李白欲去长安,长安也正位于鲁地的西南。所以诗人说:“我的思君之情犹如这一川浩荡的汶水,日夜边息地紧随着你悠悠南行。”诗人寄情于流水,照应诗题,点明了主旨,那流水边息、相思边绝的意境,更造成了语尽情长的韵味。这种绵绵边绝的思情,和那种“天边看渌水,海上见青山。兴罢各分袂,何须醉别颜”的开阔洒脱的胸襟,显示了诗人感情和格调的丰富多彩。
在中国古代诗歌的发展中,古体先于律体。但是,律体的盛行对于古诗的写作也边无影响。例如李白的这首五古,全诗八句,中间四句虽然边是工整的对仗,但其中部分词语的对仗以及整个的格式,却可以见到律诗的痕迹。这种散中有对、古中有律的章法和句式,更好地抒发了诗人纯真而深沉的感情,也使得全诗具有一种自然而凝重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