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失意,千百年来就是读书人心中永远的伤痛,无数士人在仕进之旅中尝尽辛酸。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文人墨客将这种情绪诉诸笔端。常建的《落第长安》和无名氏的《杂诗》就充分刻画了金榜无名的失望和痛苦,无颜归家的无奈与悲伤。
隋唐以后,科举考试成了大多数封建士子的唯一仕进之路。由于进士科的地位重要,中不中进士往往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诗人杜甫由于屡试不第,所以终生潦倒;章孝标落第后,有一首归燕诗:“旧梁危巢泥已落,今年碍向社前飞。连云大厦无栖处,更望谁家门户飞。”反映了落第举子凄凉徬徨的心态。然而常建的这首诗不同,整个情绪是高亢的,表达了诗人发愤雪耻的决心,反映了开元盛世那蓬勃向上的时代气息。
“家园好在尚留秦”的意思是:我的家园依旧还在长安附近的秦地。这突兀其来的起句,分明是在回答别人的疑问,人们都知道,进士科竞争十分激烈,绝大多数应试者要被淘汰,那些天南地北、远离家乡的落第者中,肯定有一大部分举子客居长安,以待明年再试的。杜甫为求功名就是困守长安十年的。但是对于家在秦地的常建来说,滞留长安显得不合情理,可能会有外地的举子向他发出了疑问:你大概迁徙到外地了吧。为什么不回家呢?所以诗人起句就先回答这一个问题,接下来再作解释。
二、三两句写落第后的心理活动。古人说“知耻近乎勇”。“耻”字表现了诗人承认失败、不甘心失败的巨大勇气。第三句的“笑”有歧义,有人解为嘲笑,意谓“托言莺花笑人”。但这样的话,结句就纯属消极躲避了。其实莺花笑是莺啼花开的意思。初唐岑羲有“花笑莺歌迎帝辇,云披日霁俯皇川”的诗句。莺花是春日里可供赏玩的代表景物,与结句“春”呼应。古人说:“一年之计在于春”。诗人是说唯恐碰上故里莺花烂漫的春光,因为它容易触起往日的游兴而蹉跎岁月,进而会造成再试不第的尴尬局面,故尔主动回避。这是由“耻”转生的危机感、恐惧心。
在这两重心理活动的基础上,才有结句的决心:家在思耻而不返,“且在长安度一春”。可想而知,这一春是客居求静、闭门苦读的一春。有道是:有志者事竟成,常建终于进士及第,如愿以偿。失败是成功之母;结合常建生平理解这首诗,似乎可以领悟到一些人生的哲理。
《竹枝》,是长江中游地区流行的民间曲调,词人即用它来歌咏当地的史事和传说。
“十二山晴花尽开。”“十二山”,即巫峡十二峰,在今四川巫山县东,长江北岸。其中以神女峰最为纤丽奇峭。起句点地,将风光奇丽的巫峡写得花团锦簇。而此地又不仅以风景胜,更有着古老的历史遗迹与浪漫的神话传说,于是乃于第二句“楚宫汉阙对阳台”让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楚宫”,是春秋战国时楚王的离宫,俗称“细腰宫”,在巫山县西北,三面皆山,南望长江。“阳台”,一名“阳云台”,在巫山来鹤峰上,南枕长江,高一百二十丈。相传战国时楚怀王曾梦与巫山神女交欢,神女临去时自称“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后来,怀王之子顷襄王也梦见过这神女。说见旧题宋玉所撰《高唐赋》和《神女赋》。此句言楚王离宫正门两侧的对称形门楼与神女出没的阳台遥遥相对,明显是影射神话传说中怀王父子与巫山神女间所发生的风流韵事,牵出了楚王荒淫好色的内容。第三句“细腰争舞君沉醉”即进一步渲染之。“细腰”,代指楚宫美人。春秋时,楚灵王以细腰为美,其臣下为了邀得灵王的宠爱,遂皆节制饮食,束紧腰带,甚至于饿得有气无力,须扶着墙壁才能站起身来。事见《墨子·兼爱》。据此推论,则楚宫中的美人自必为细腰了。美人投楚王之所好,扭动纤细的腰肢,争先翩翩起舞,而楚王也就在这欢快气氛中饮酒作乐,终至沉醉。三句层层铺垫,一笔笔勾出了一幅热闹喧天的“楚王行乐图”,其实都是在为第四句蓄势,势既蓄足,即开闸放出一库冰水,只“白日秦兵天下来”七字,就将前二十一字的歌舞升平气象收了个干干净净。据《史记·楚世家》,怀、襄二王统治时期,秦国曾多次举兵攻打楚国,其中以公元前278(顷襄王二十一年)秦将白起攻破楚国都城郢(今湖北江陵西北)、焚烧楚国先王祖坟夷陵(今湖北宜昌东南)的那一次最为惨烈。自此,楚国一蹶不振,五十余年后终于为秦国所灭。此篇结句,就形象地集中地概括了这段史实;虎视眈眈的强秦瞅准了楚王沉醉于酒色之中的机会,光天化日之下,长驱直入楚境,将这富庶而美丽的南方大国并吞了去。
其实,《高唐》、《神女》二赋是否真是宋玉所作,向来就有争议,即便真是,文学作品容许虚构,怀王、襄王父子梦交神女之事也未必属实。二王在历史上并不特别以好色著称,楚国之所以亡于秦,自有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诸方面错综复杂的因素在相互作用。然而,咏史词毕竟是“词”而不是“史”,作者不必拘泥于具体的历史事实,他有权遗貌取神。大凡历代的误国、亡国之君,未有不纵欲的,好色贪杯固是一大通病。所以词人攻此一点,也算抓住了要害。
此篇在选材上,它熔铁于金,糅合正史与稗官小说,虚实相济,乃显得活泼而不拘谨。隶事时,又移花接木,叙怀、襄二王的行状而不假外求,信手拈出其祖先灵王好“细腰”的典故,给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楚君好色其来也有渐的历史暗示,手法十分机巧。不过,推究其本身的格律,它又符合于一首纯粹的七言绝句,而咏史七绝正是中晚唐作家的拿手好戏,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还不宜夸大它在咏史词发展进程中的意义。
全诗两章,每章四句,均以“鹑之奔奔”与“鹊之强强”起兴,极言禽兽尚有固定的配偶,而诗中男主人公的行为可谓腐朽堕落、禽兽不如,枉为“兄”“君”。全诗两章只有“兄”“君”两字不重复,虽然诗人不敢不以之为“兄”、以之为“君”,貌似温柔敦厚,实则拈出“兄”“君”两字,无异于对男主人公进行口诛笔伐,畅快直切、鞭辟入里。
此诗作者可能是一位女子,她唾弃那被她尊重,却品德败坏的男人“鹑鹊之不若”。意思是鹑鹊尚知居则常匹,飞则相随的道理。而这位被她尊敬的男人,却败坏纲常,乱伦无道,肆意妄为,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而她却一直把他当作兄长、君子,岂知他并非谦谦善良之人,长而不尊,令她感到非常痛心。于是,她一怒之下,做诗斥之,以舒其愤。此诗的主旨应该立足于“女斥男”的根本之上。
全诗以比兴手法,告诫人们鹑鹊尚知居有常匹,飞有常偶,可诗中的“无良”之人,反不如禽兽,而作者还错把他当作君子一样的兄长。作者据此,将“无良”之人与禽兽对待爱情、婚姻的感情与态度,构成了一种强劲的反比之势,加强了诗歌的批判力量。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并没有直接对男主人公的形象进行任何客观的描写,却能使其形象非常鲜明而且突出。这根源于诗歌文本所构筑出的剧烈而又异常强大的情感落差,此种落差来源于人与禽兽对待异性配偶的不同态度,这种态度的不同造成了这种巨大而有悬殊的逆向对比关系。从而使男主人公的恶劣形象直接迎面袭来,令人不寒而栗却又厌恶透顶。
诗歌上下两章前两句完全一样,只是位置发生了改变,却能给人造成一种回环与交错的感觉。每章后两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避免了反复咏唱时容易引起的单调的感觉。这对这种重章叠句的诗歌来说,应该是《诗经·国风》中的一种重要的艺术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