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物词。词的上片写秋风摧残下衰柳枝条断折、树叶飘零的景象,下片写栖柳寒鸦纷纷离去和柳色春光难再的感叹。作者借咏衰柳,寄寓亡国之痛与复国无望的哀伤。这首词借衰柳象征明王朝无可挽回的失败命运,抒发沉痛的故国之思;物象鲜明,抒情气氛浓郁。
词的上阙,写衰柳叶落不能归根。开头三句,用拟人手法提出问题:为我问一问西风,因为什么它那样怨恨杨柳,百千次地旋绕衰柳狠吹,苦苦地要把系情的柳丝折断。“情丝”眷恋明朝的土地,“叶叶飘零都不管,回塘早似天涯远。回塘周围自然种柳,有唐严维“柳塘春水漫,花坞夕阳迟”为证,故回塘也指衰柳所在。既然西风把柳口卜吹尽,四处飘飞,那么早就离生根的土地远如天涯了。叶落归根已不可得,这两句说尽柳树的衰败、叶的飘零的绝境,象征着明朝遗民无所归附的命运。
词的下阙写衰柳春光不在。先从寒鸦写起,与上片相衔接。李白诗云:“杨柳可栖鸦”。那是春正浓,现在柳已衰落,故阵阵寒鸦无枝可栖。它们都去趁夕阳的温暖,没有谁还留恋衰柳。言外之意是说,明朝大势已去,已经无法挽回了,所以多数人自找温暖栖身之地。“梦里鹅黄拖锦线,春光难借寒蝉唤。”“鹅黄”、“锦线”形容垂柳的新生姿态,但这种景象只不过是梦中所想,寒蝉与衰柳都是秋天景物,二者只能在秋天同归于尽,又怎能靠它来唤回春光。
这首诗的前两句上句是叙事,下句是想象中的物象,似乎没有什么议论在内。据《三国志》记载,当时孙权对于刘备,既有戒心,又要结亲,是包藏政治用心的。这一点,周瑜说得很明白:“愚谓大计,宜徙(刘)备置吴,盛为筑宫室,多其美女玩好,以娱其耳目。”这件既是政治手段又像风流韵事的掌故,广为流传,既成了后世小说家的精彩素材,也成了寻常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与这故事有关的山川土地,也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重视。
作者写诗并没有把史实简单概括一下完事,而是借令人可以触摸的艺术形象发表议论。“明珠步障幄黄金”这句,既写出孙刘结亲时那种豪华场面:孙夫人使用的步障,是缀满了明珠的;新婚夫妇居住的地方,连帷幄也用黄金来装饰。这种描写,不仅仅是为了铺叙结婚场面的豪华,还含有这种豪华所隐藏的政治用意。诗人是把“史”和“诗”很好地统一起来。
最后两句则是作者对孙权的嘲笑。这里已显出议论的面目。但是它又和一般论史不同。一般论史可以是这样平直地写:“刘备以天下事为重,不因一女子而易其志。”说得准确,没有味道。这里却以唱叹出之。诗人发问道:“谁会为了一个女子而看轻了天下呢?而孙权、周瑜居然想用来换取刘备鼎足三分的决心,结果又如何呢?”写来有顿挫之势,饶有情致。这是从侧面取影,让人们自己去寻思和领悟它的正面意思。这样,它同史论就有灵活与板滞的区别,不是死在议论之下了。
主题思想
此文在阐明“大同”社会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指出了“大同”社会的美好前景。这里人人都能受到社会关爱,安居乐业,且各尽所能,这里寄托着儒家崇高的社会理想。
文中拿现实社会跟理想的“大同”社会作对比,从而顺理成章地指出,现实社会中诸多现象如搞阴谋、盗窃财物、作乱等在“大同社会中将不复存在,代之而兴的将是一个“外户而不闭”的和平、安定的局面。这其中已经折射出现实社会的真实情形:社会变乱纷乘,动荡不安尔虞我诈,人人自危;盗贼横行,混乱不堪。
总之,此文中所描述的理想社会,反映了中国古代人民对美好社会的幸福憧憬。虽然主观目的,只是论说礼仪、阐释古制、宣传儒家思想,但其中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理想,却是两千多年前的古代圣贤留给全人类的思想财富。读来启人深思,鼓舞人心。
分层解析
第一层
(一、二句话)对“大同”社会的纲领性说明
第二层
(三、四句话)大同社会的基本特征:
1、满足生存需求:人人得到社会的关爱。
2、满足发展需求:人人都能安居乐业
3、满足精神愉悦上的需求:货尽其用,人尽其力
第三层
(第五句话)全文的总结语
用现实社会跟理想社会中的“大同”社会做对比,指出现实社会中的诸多黑暗现象,在“大同”社会中将不复存在,取代的将是“外户而不闭”的和平、安定的局面。
这是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聚首如胶似漆作别却像无情;只觉得酒宴上要笑笑不出声。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着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致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像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深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了出来。“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案头蜡烛有心还惜别;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客观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都带上了感伤的色彩。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眼里烛芯却变成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公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