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慎(1488年12月8日-1559年8月8日),字用修,初号月溪、升庵,又号逸史氏、博南山人等,四川新都(今成都市新都区)人,明代著名文学家,明代三才子之首,杨廷和之子。他参与编修了《武宗实录》,嘉靖三年(1524年)因卷入“大礼议”事件,触怒世宗,被杖责罢官,谪戍云南永昌卫。在滇南时,曾率家奴助平寻甸安铨、武定凤朝文叛乱,此后虽往返于四川、云南等地,仍终老于永昌卫。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在戍所逝世,享年七十二岁。明穆宗时追赠光禄寺少卿,明熹宗时追谥“文宪”。他的著作达四百余种,涉及经史方志、天文地理、金石书画、音乐戏剧、宗教语言、民俗民族等,被后人辑为《升庵集》。 ▶ 1183篇诗文
明朝万历年间,钱若赓就任临江府(今江西省清江县西临江镇)知府。
一天,一个乡下人拎了一只鹅到城里,为了办事方便,便将鹅寄存在一家旅店里。可是,当他办完事回来取鹅时,那店主竟耍赖说:“那群鹅是我养的,没你的鹅!”乡下人气愤与店主评理。但由于他没有文化,笨嘴拙舌的,辩不过伶牙俐齿的店主,只好跑到衙门去击鼓告状。
知府钱若赓细心听了乡下人的申述,立即命令手下人将店里的4只鹅全部取来,分关四处,每处配给一张纸、一支毛笔、一方砚台,说是让这些鹅招供各自属于谁。
鹅又怎么能自己招供?真是天大的笑话。城里的老百姓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好奇地前来观看,连府中差役对钱若赓这种独特的审案方式也感到惊异和纳闷,无不替他捏了一把汗。
钱若赓似乎对案子漫不经心,刚布置完毕,就若无其事地用餐去了。过了一会儿,他派人出来探问;“鹅招供了没有?”
不久,钱若赓步出内室,亲自下堂巡视分关着的鹅,他看过以政,微笑着颔首捋须,自言自语:“嗯,好,好,它们已经招供啦。”差役们望过去,只见4只鹅除各自拉了些屎外,纸笔砚台丝毫未动。他们真的不知道钱知府卖的什么“关子”。突然,钱知府伸手指向其中的一只鹅,语气肯定地说道:“这只就是那乡下人的!”
钱若赓确实说对了。
钱若赓并不认识乡下人的鹅,他的判断是如何作出来的呢?原来,他是位富有生活经验的官吏。他知道,乡下的鹅吃的是野草,粪便是清淡的;城里的鹅吃的是谷子,粪便呈现黄色。要确定鹅的主人是乡下的还是城里的,只要查看一下鹅粪便一清二楚。
钱若赓把自己断案的依据讲出政,那个贪婪而又狡猾的店主顿时脸色煞白,连忙磕头谢罪。
上片描写春至夏的自然景象。开头“分手柳花天”两句,追记作者和史蘧庵分别时的情景,起两句不是单纯看作描写春日穹怎飞舞的自然风光,而是借咏柳花以抒离别之情。“转眼葵肌初绣”两句,画面由春日的风光变换成夏天的景象,“葵肌初绣”形容初开的向日葵花,犹如绣成的一朵美丽的鲜花,词人从分别到归来,转眼之间,不觉过了一个季节,春光已消逝,夏日早降临,一株株向日葵绽开了花朵,而庭院栏干转角处的红花正在盛开。上片侧疏于写景,但作者所要表达的真实感情没有透露,这就构成下片抒情的重点。
下片抒发怀才不遇的无限感慨,话音一转,即由时间的流动写到时事的变迁。换头“别来世事一番新,只吾徒犹昨”两句抒情,“吾徒犹昨”是指作者与史可程辈依然如故,他们两人都经历了翻天覆地的社会大变动,有着共同的侘傺身世遭遇,尤其是陈维崧入清后,长期不得志,饥驱四方,备尝颠沛流离之苦,他曾在《贺新郎》词中感叹:“自古道,才人无命。”所以这里的“只吾徙犹昨”一句蕴含着怀才不遇的高级牢骚,不过措词宛转,没有直率地表达出来。
结尾“话到”两句,纵笔抒怀,而在景中寓情,感慨不尽。英雄失路,反映了作者长期不入仕宦的压抑心态,他曾在《贺新郎》词中写过“话到英雄方失志”的句子,可见这种不得进身的悲愤已积淀在他的心灵深处,并非一时信口的牢骚。末二句以煨结情,合思深沉,从平叙中显示出一股内在的感人的力量。
此诗共二章,每章九句。前后两章共用了四个比喻,语言也相似,只是押韵不同。关于诗的主题,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毛诗序》认为是“诲(周)宣王也”,郑笺补充说:“诲,教也,教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举例证明鲁诗、齐诗、韩诗都与毛诗观点一致。到了宋代朱熹《诗集传》则说:“此诗之作,不可知其所由,然必陈善纳诲之辞也。”认为这是一篇意在劝人为善的作品。今人程俊英在《诗经译注》祖毛、郑旧说而加以发展,说:“这是一首通篇用借喻的手法,抒发招致人才为国所用的主张的诗,亦可称为‘招隐诗’。”这种说法较易为今人所理解。
先谈朱熹的说法。他分析第一章说:“盖鹤鸣于九皋,而声闻于野,言诚之不可揜(掩)也;鱼潜在渊,而或在于渚,言理之无定在也;园有树檀,而其下维萚,言爱当知其恶也;他山之石,而可以为错,言憎当知其善也。由是四者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理,其庶几乎?”他将诗中四个比喻,概括为四种思想:即诚、理、爱、憎。并认为从这四者引申出去,可以作为“天下之理”——即普遍真理。他的说法看起来很辩证,都是用发展的变化的观点分析问题,而且兼顾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然而他却是用程朱理学来说诗,这一点从他对第二章的解释中看得更加清楚。
《诗集传》释第二章结句引程子曰:“玉之温润,天下之至美也。石之粗厉,天下之至恶也。然两玉相磨,不可以成器,以石磨之,然后玉之为器,得以成焉。犹君子之与小人处也,横逆侵加,然后修省畏避,动心忍性,增益预防,而义理生焉,道理成焉。”程子说诗与朱子说诗,如出一辙,皆为引申之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就字面而言,就是另一座山上的石头,可以用来磨制玉器,今人也常常引以为喻。然而是否为诗的本义呢,似乎很难说。
再谈今人程俊英关于此诗的解释。程先生在《诗经译注》中说:“诗中以鹤比隐居的贤人。”“诗人以鱼在渊在渚,比贤人隐居或出仕。”“园,花园。隐喻国家。”“树檀,檀树,比贤人。”“萚,枯落的枝叶,比小人。”“它山之石,指别国的贤人。”“毛传:‘榖,恶木也。’喻小人。”她从“招隐诗”这一主题出发,将诗中所有比喻都一一与人事挂钩,虽不无牵强附会,倒也自成一说。
其实,就诗论诗,不妨认为这是一首即景抒情小诗。在广袤的荒野里,诗人听到鹤鸣之声,震动四野,高入云霄;然后看到游鱼一会儿潜入深渊,一会儿又跃上滩头。再向前看,只见一座园林,长着高大的檀树,檀树之下,堆着一层枯枝败叶。园林近旁,又有一座怪石嶙峋的山峰,诗人因而想到这山上的石头,可以取作磨砺玉器的工具。诗中从听觉写到视觉,写到心中所感所思,一条意脉贯串全篇,结构十分完整,从而形成一幅远古诗人漫游荒野的图画。这幅图画中有色有声,有情有景,因而也充满了诗意,读之不免令人产生思古之幽情。如此读诗,读者便会受到诗的艺术感染,产生无穷兴趣。若刻意求深,强作解人,未免有高深莫测之感。
此诗当作于公元767年(唐代宗大历二年),当时杜甫56岁,居夔州(今重庆市奉节县)。
黄鹤注:依旧次,编在大歴二年。盖寄诗在先而题屋在后也。顾宸注:公过学士茅屋,羡其立品之高,读书之勤,故题其茅屋如此。按诗言读书以取富贵,于学士尚不相似。黄氏谓朂其子侄者得之。
仇兆鳌《杜诗详注》:学士茅居旧有藏书,上四句叙事,五六句写屋前秋景,七八句勉其子侄。下截承上。杜诗近体有两段分截之格,有两层遥顶之格。此章若移晴云、秋水二句,上接首聨;移古人、年少二句,下接末聨,分明是两截体。今用遥顶,亦变化法耳。又中间四句,平仄仄平俱不合律,葢亦古诗体也。
黄生曰:旧疑此诗不似对学士语。今考《寄柏学士诗》及《题柏大兄弟山居屋壁诗》始知其说,一则云自胡之反,持干戈,天下学士,亦奔波,叹彼幽居,载典籍,萧然暴露依山阿。一则云叔父朱门贵,郎君玉树高。山居精典籍,文雅涉风骚。是学士乃柏大之叔父。柏大之山居,即学士之茅屋,学士奔波之所载,即柏大山居之所精。二诗语意互见。此诗则合而言之,勉其子弟。而本其父兄以为劝言勤苦以取富贵尔。叔父业有前效,则年少积学之功,安可少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