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二句写又是残春天气,青梅煮酒,好趁时新,以闲笔入题。古人春末夏初时,好用青梅、青杏煮酒,取其新酸醒胃。“斗时新”,犹言“趁时新”。接下来,“东城”二句写抒情主人公春游时,与意中人不期而遇,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耿湋《寄司空曙李端联句》:“南陌东城路,春风几度过。”其后陆游亦有“看花南陌复东迁”之句(《花时遍游诸家园》)。
过片三句,描述两人相遇后的情景,“展香茵,叙情亲”写词人铺开了芳美的茵席,一起坐下畅叙情怀。其亲密无间,殷勤款洽,说明词人跟他的意中人缠绵深长的情爱。正由于词人能够跟这位意中人“叙情亲”,所以才动了他的非份之想:“此时拚作,千尺游丝,惹住朝云。“游丝”悠扬不定,若有还无,仿佛自己心中缥缈的春思,欲来还去。
“朝云”,喻意中人,亦用典暗示她那“旦为朝云,暮为行雨”的“巫山神女”的身伤。这三句是说词人这时甘愿化身为千尺游丝,好把那朝云牵住。可是,这柔弱袅娜的游丝,未必真能把那易散的朝云留住,这十二字中,有着“象外之象”,蕴含了丰富的潜信息:偶然的相会,短暂的欢娱,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离散;多少怅惘,多少怀思,尽不言之中了。
这首词感情深挚,虽写丽情,但不纤佻,而文笔纯净,有一种幽细、含蓄之美,是一首颇有品格的小令。
这首诗共分四个部分。第一个四句组(“王子析道论,微言破秋毫。还归布山隐,兴入天云高。”)以“毫”、“高”为韵,是全诗的起首,“王子析道论,微言破秋毫。”介绍王山人并对友人才干的赞赏跃然纸上;“还归布山隐,兴入天云高。”叙事说友人要归布山了;第二个四句(“尔去安可迟?瑶草恐衰歇。我心亦怀归,屡梦松上月。”)改以“歇”、“月”为韵,是承接前一组诗,“尔去安可迟?瑶草恐衰歇。”直言对友人的不舍,希望友人能多待几天;“我心亦怀归,屡梦松上月。”说王山人要走,我也很想走,向往那种隐居生活;第三个四句(“傲然遂独往,长啸开岩扉。林壑久已芜,石道生蔷薇。”)又改以“扉”、“薇”为韵,是诗意起了转折,诗人想象王山人回到布山的情景,言语间满是向往;最后一个二句(“愿言弄笙鹤,岁晚来相依。”)和上一组诗一样,也以“依”为韵,“岁晚来相依”以讲述自己的愿望结束全诗,我也要到你那里去。全诗开头的起句到最后的结句,从述说友人要走到自己也想跟友人一样,诗人的思想从起句到结句已经经历了一个起承转合的过程。
朋友离别而去,李白有着浓浓的不舍与依依惜别之情,但只说“我心亦怀归,屡梦松上月”,把万语千言融入到景色之中,耐人寻味。虽然是赠别,却无凄凉之味。“愿言弄笙鹤,岁晚来相依”,诗人很直接的表达了向往隐居和求仙访道的生活。并据记载李白于开元(唐玄宗年号,公元713~741年)后期,曾隐于徂徕山,这首诗题中之“王山人归布山”,并说“我心亦怀归”、“岁晚来相依”不谋而合。
这首赠别诗,虽有别离之愁,却并不为愁所溺,“哀而不伤”,这也是盛唐“酬应体”五古的一个特点,离别之际,他们或许会有些伤感,但是不会沉沦其中。
诗题“古意”,与“拟古”、“效古”相似,多咏前代故事,以寄寓作者的思想感情。这首古意诗,所咏地点、人物似与作者所在的南朝无涉,但却采用了以古喻今的手法,反映了南朝的一些现实。
起句“挟瑟丛台下”,是说一位女子带着叫做瑟的乐器来到丛台的下边。按《汉书·高后纪》云:“高后元年,赵王宫丛台灾。”颜师古注:“连丛非一,故名丛台,盖本六国时赵王故台也。”台在今河北邯郸市东北,汉时台下当有宫室。“挟瑟”恐有一典故,然不知最早的出处何在。与沈约同时或稍后的北齐诗人魏收也写过一首《挟瑟歌》,词曰:“春风宛转入曲房,兼送小苑百花香。白马金鞍去未返,红妆玉筋下成行。”或许能作一佐证。假定是同咏一个故事,那么诗中主人翁便是一个红妆少女,金鞍白马把她带进丛台小苑,心中悲伤,流泪不止。诗中既云“徙倚”,言其低徊彷徨;又云“戚戚”,言其忧愁痛苦,其意与《挟瑟歌》中的“玉筋(泪水)下成行”相仿佛。如果此说能够成立,就便于理解这首诗了。
自“露葵”以下,诗人不从挟瑟进宫写到君前弹瑟,而集中笔力专写女子的惆怅情怀。露葵为葵之别名,俗称滑菜。《本草》载李时珍曰:“古人采葵,必待露解,故曰露葵。”淇水,古为黄河支流,在今河南省北部,其地距河北邯郸的丛台不很远。“露葵已堪摘,淇水未沾裳”,都是女子想象之辞。她昨天伫立到日暮,悲悲戚戚地熬过一夜,第二天早上看到日出露解,遂想到家中园子里的露葵也该采摘了;但是遥隔淇水,她还没有冲破重重险阻回到家中,其内心之痛苦可知。此说亦有所据,《诗经·卫风·氓》云:“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朱熹集传:“言桑之黄落,以比己之容色凋谢。遂言自我往之尔家,而值尔之贫,于是见弃,复乘车而渡水以归。”沈约此诗题作古意,当也有取于《诗经》,虽未全部搬用,但“淇水未沾裳”一句,系从《诗经》中“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化来。他的意思是说女子身入丛台,不能渡过淇水以归家,独处曲房,寂寞凄凉,遂有“锦衾无独暖,罗衣空自香”之感。综上所述,可见所写女子当出身于农村,且家住淇水的另一边。她在家时曾经从事采摘露葵之类的劳动。到了丛台以后,虽得享受奢华的生活,但心中对家乡的亲人犹眷念不已。因此,她夜里盖着锦衾,不感到温暖;白天穿着罗衣,也不觉得芳香。诗人虽写前代故事,然亦有感而发。因为以金陵为都城的南朝帝王,大都过着纸醉金迷、征歌逐舞的生活。他们的宫廷养有歌儿舞女,大都来自农村。此诗虽写古代的北方,实际上是借这面镜子,反映当时的现实,寄寓对下层妇女的同情。
结尾二句,纯系抒情。时间又到了深夜,女子空房独处,只见一轮明月高挂中天。这明月不仅在丛台可以见到,在她的家乡也能见到。“仰头看明月,寄情千里光”(《子夜四时歌》),愁人当此,不能不惹起乡思。然而明月可望,家乡难归,于是她不由得叹息:“明月虽外照,宁知心内伤?”她内心深处隐藏着无限痛楚,连人们都无法理解,那天空的明月更不能知道。诗末以问句作结,那女子的一腔怨情似乎仍在空中回荡,悠悠不尽,发人遐想。
沈约是梁代著名的声律学家。他在《宋书·谢灵运传论》中说:“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验之于此诗,他似乎在身体力行。就字面而言,那碧绿的露葵,清澈的淇水,华丽的锦衾,芳香的罗衣,实是“五色相宣”。就音律而言,它押的是平声阳韵,声调铿锵,韵律和谐;而当中“露葵已堪摘,淇水未沾裳”、“锦衾无独暖,罗衣空自香”两联,对偶工整,低昂互节。这又是“八音协畅”。经过沈约揭示了声律的秘密以后,再经过一百年左右的努力,在中国诗坛上终于涌现了“回忌声病,约句准篇”的近体律绝。回顾他在这些诗里的艺术实践,是很有意义的。
这是郑晋外交斗争的一个回合。郑国处于晋楚两强之间,对于近邻的晋国要侍奉,可对于远一些的楚国也要朝拜,这还未计尚须在齐秦的周旋,察言观色仰人鼻息,夹缝中的苟活苦不堪言。但是晋国对此还很不满意。于是,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给晋国的执政大臣赵宣子写了这封信。这是一份照会,也可以说相当于一份最后通牒。在信中子家历数了郑君对晋的朝见,暗示其所表现出的恭顺已无以复加,如果晋再如此逼迫,不对现行政策改弦更张,那郑国只能是铤而走险,彻底投靠楚国,和晋国决一死战。文中只有三位人物:晋侯、晋国大臣赵宣子和郑国的执政子家。
郑国子家的照会,不是致意晋侯,而是“告赵宣子”,这因为赵宣子才实权在握,而他与晋侯,也有着十几年的、非同寻常的生死渊缘。
这个晋侯,是晋襄公的儿子夷皋,即晋灵公。晋文公流亡在外十九年,秦穆公送其渡河回晋已经有六十二岁了,他在位只有九年,就病死传位给太子姬欢,也即晋襄公。姬欢是晋文公逃亡前在蒲城的儿子,晋献公进攻蒲城时,文公逃亡,夷皋幸免于难,躲入民间。晋文公即位后他被文赢认为己子,估计其继位时候已经有四十多岁。有些学者认为,姬欢系文赢所生,很有些牵强,因为重耳从楚到秦才娶得文赢,且是当年就渡河复国,如姬欢为文赢之子,则继位时节不足十岁,哪里像秦晋崤之战时刚刚继位的晋襄公!何况晋襄公在位仅仅七年,却做成了不少大事,这绝非十三四岁的少年所能为。但是,也正是因为他避难民间,直至文公复国才来投奔,所以娶妻生子较晚,他死的时候太子夷皋还在襁褓。为了他继位的人选,晋国的大臣们很是争论了一番,他们觉得立夷皋为君,政局是不容易安定的,还不如立一位年长的公子。当时晋文公的从亡臣子,如赵衰、咎犯俱已亡故,执政的大臣是赵盾,就是本文所说的赵宣子,他是赵衰和叔隗之子,准备到秦国迎接晋襄公的弟弟公子雍,而贾季主张到陈国迎接公子乐。赵盾为此罢免了贾季官职,贾季逃亡翟国,赵盾派大将先蔑、重臣随会去秦国。
此时秦穆公亦故,秦康公继位。他认为必须以重兵送公子雍为妥。因为上次秦穆公送晋文公复国,还没有安定晋国国内的局势,就匆匆退兵了,结果吕甥、郤芮随即阴谋叛乱,若非勃鞮告密,还不知鹿死谁手。所以这次大军准备得很充分,随先蔑、随会缓缓而行。可是在晋国,此时却出现了变故:夷皋的母亲听说后,抱着太子上朝,把夷皋放在赵盾怀中:“先君在病重时,就把他的儿子交给你了,当时他嘱咐说,如果你能教诲他成才,那是对晋国的恩赐,如他不能成才,则就只能怨你失职。你为什么弃之另立?”诸位大臣哑口无言,只能是拥立夷皋继位,这就是晋灵公。赵盾自统大军,在令狐迎击秦军。秦康公是好心好意,帮人落得个冤家,先蔑随会也只好流亡秦国。赵盾扶保着一个孩子,晋国的内政外交是一手操持,所幸还有昆弟赵穿鼎力相助,十几年总算磕磕绊绊地走了过来。但是赵盾未得周公精神的精髓,周公旦辅佐周成王,是时刻不忘对侄子的教育;赵盾是位臣子,就不能太放肆,以避免流言蜚语,日久天长就培养出一位奢侈荒淫的君王,《史记》载:“十四年(新君继位时为元年)灵公壮,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也。”何等的残暴!用弓弩发弹子伤人,观看无辜者逃跑躲避为乐;至于杀人更是家常便饭,一次杀了厨工,还让他的老婆背尸体去丢弃。赵盾多次劝谏,惹得晋灵公烦躁,曾几次派刺客去暗杀。赵盾不得已逃亡,还没有出境,赵穿就带兵袭杀了晋灵公迎赵盾回朝,晋国的民众对此都很拥戴。但是史官董狐仍然记录在案:“赵盾弑其君”,赵盾认为自己无罪,董狐指出赵为执政,逃亡还没有出境,返回后又不惩办赵穿,就应该负全责。后人评论认为,董狐记录实事求是,不为尊者隐匿过失;赵盾也是为了国家,确实是一位忠臣,背着黑锅有些可惜。事件后赵盾迎接公子黑臀(晋文公之子)立为晋成公。
郑国当时的国君是郑穆公,即郑文公之子子兰也。郑文公有三位夫人,但是她们所生的儿子都因罪死,文公一怒之下,将姬妾庶出的公子一律驱逐。公子兰逃奔晋国,侍奉晋文公谨慎,所以很得喜爱。晋文公出兵围郑时(见第一卷《烛之武退秦师》),秦穆公自行退兵,晋文公也只能和郑文公盟约,条件即是立子兰为太子。郑国的群臣认为,子兰在诸公子中最贤,立之对国家有利,于是子兰成了太子。两年后晋文公和郑文公相继而卒,子兰继位为郑穆公。子家是当时郑国的执政大臣,也是姬姓的公子,名归生。
本文涉及的史实发生在鲁文公十七年,即晋灵公继位的第十年,应该说那时他还是个青少年,国家事务的决断,仍须赵盾为之。子家致函赵盾,是相当适宜的,但是作为正式的外交照会,书面上仍然对着晋灵公。
晋灵公在詹会合诸侯,商议平定宋国内乱的事务,此间(于:在,是:这次)他没有会见郑文公,认为郑投靠楚国,对晋国已有 心。
——应该说明的是,詹就在郑国的地域,晋灵公在近边大会诸侯,却不召见郑文公,已经明显地表露出极大的不满。按照周朝在立国初对功臣、王室重要成员和前代君王后人的封爵,晋为侯爵而郑为伯爵,所以分别称其为晋侯郑伯。文中尚有蔡侯、陈侯亦然。——
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派执讯——即负责联络的官员——给晋国送来书信(与之:给晋君送来),以向赵宣子申述。
——子家的书信是给晋国的外交文书,本来其接受者是晋侯,但主持政务的是赵盾,子家也就不再绕弯子,总统还是个小孩子,我也不过是个代言人,那就直接和你这位总理交涉吧,但文书陈述的主要对象仍是晋侯。——
信中说:“我们国君继位才三年,就曾招蔡庄公(他也封爵为侯,故称蔡侯)来一同去侍奉贵国(当时是晋襄公),九月蔡侯到达以后(蔽邑:对自己地域的谦称)准备出发,但我国因为侯宣多事件——公子子兰逃亡晋国,在晋文公伐郑时,作为盟约条件被立为太子,当时一些郑国的大夫力促此事,其中包括侯宣多;两年后郑文公卒,侯又力保子兰继位为郑穆公,为此侯宣多居功专权,故子家称之‘侯宣多之难’——因此国君不能和蔡侯同往。十一月大体平定了侯宣多的作乱后,(在仅过了两个月之后)就紧随蔡侯去朝见襄公。十二年六月,我姬归生陪伴着太子夷,为陈国(陈侯:陈共公)要朝见晋须请命于楚国的事宜,专意来朝见君王禀告——这时候已经是晋灵公在位。十四年七月,我们国君又来朝见,从而促成(蒇:读chan,完成)了陈国的事情(作为楚国附属的陈来和晋和好),十五年五月,陈侯从我国出发前往贵国去朝见君王。去年正月,烛之武陪伴着太子夷又往朝见(往年:去年;往朝夷:应是‘夷往朝’,这是个倒装句,是因为在烛之武后面省略了‘佐’字)。八月我国君又亲去朝见。按说(以:释为按照)陈、蔡这样和楚亲近的国家(迩:读er,近,如遐迩闻名),却对晋不敢怀有 心,是(则:这里作判断词)我国的作用啊!虽然我们这样尽心地侍奉君王,为什么(何以)仍然不免获罪?我们国君继位以后,一次朝见襄公,两次朝见君王(这里的‘一’、‘再’指的是一次和两次,而不是‘首先’和 ‘然后’),太子夷和我国的几位大臣,相继到你们绛都朝拜。
——文中的这个‘孤’应该是郑穆公的自称,外交文书的言者其实就应该是国君,但本文是以子家的口气申述,例如自称‘归生’,称郑穆公为‘寡君’,称太子‘寡君之嫡夷’。可是这里却用‘夷和孤的二三臣’这种口气来称呼太子——直呼其名——和大臣们,只有郑穆公才有此资格。这可能是左丘明写书时有所失误。——
虽然我们是个小国,但尽心尽意地所做是没有(蔑:无)再能超越的了,现在大国(指晋)还说:‘你们没有满足(逞:使得逞)我的愿望’。那我们只有灭亡,因为确实已经再也无以复加了。古人说过:‘畏首畏尾,去了两头,身子还能剩下多少?’还说过:‘鹿在生死的关头,就顾不得选择庇荫的地方了(音:古通荫,即庇荫之处。这言外之意是,如果晋国逼迫得太紧,郑国也只能不得不投靠楚国了)。’小国侍奉大国,如能遇恩德相待,他们就是人;如不能被尊重,他们就是危机中的鹿,铤而走险——铤:快跑的样子,在险路上飞奔——急迫之中还有什么选择!你们的命令,已经超越了极限(罔极),我们知道就要亡国了,只能准备(将)悉数动员我军(赋:军队,因为那时是按照田赋出兵员的),开赴鯈地(鯈:读chou,在郑晋边界)迎候你们,现在只有听候您的决定了。文公二年我国也曾朝见齐国,四年,为齐国去攻击蔡国,结果是和楚国讲和(蔡国是楚的盟国)。居于大国之间而服从其强制性的命令,难道也是罪过吗?作为大国您要连这也不体谅,我们就已经不在乎违抗了。”
晋国于是派巩朔来郑国讲和、盟约,并把赵穿和晋君的女婿池(此人或许是晋襄公的女婿,因为晋灵公当时只十几岁)留在郑国作为人质。
这一篇照会,终使晋国赵盾审时度势,改变了对郑的外交策略。郑国在楚晋二强的夹缝中苟活,可以说对双方都毕恭毕敬,就如子家所说是无以复加了。而此时晋国仍不满意,也即要求专一敬我,这其实就断绝了郑国的生路。晋人不讲信义,曲沃翼都争锋,同族手足相残,借道伐虢而灭虞,对秦以怨报德,晋灵公的继位也是赵盾等出尔反尔的例证。如果郑国彻底和楚断绝来往,今日让赵盾心满意足,就必须面对楚国的讨伐。等到楚军压境,再向晋国求援是来不及的,只能死路一条。而晋又从不枉费钱粮,不像烛之武说秦退兵,穆公还留逢孙等驻守,反正屈从晋国是死,不从也就再无可加之刑了,郑虽军力绵薄,但也能拼死一搏,或楚国尚有体谅,倾力前来救援,绝路逢生也未可知,这才有了子家的呐喊。所谓哀兵必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子家的说辞,和展喜不同。虽然齐鲁和晋郑相互地位、关系有相似之处,但展喜是胸有成竹:当时的齐孝公内忧不断,伐鲁不过是炫耀武功,鲁国虽有灾荒,但人心同仇敌忾。齐军并不愿在疆场和鲁国对决,更不能粘着对恃。所以很顺利地说退齐兵。子家文书倒类似烛之武的方式,都是在国家最危难的时候,都是在逻辑上引出第三方的砝码,让对方来权衡利弊,重新斟酌和我方的关系。所不同的是,子家的陈述面对的晋国,是威胁的主要发起方,而烛之武说秦穆公,面对是进攻联军的次要部分;因为当时晋文公是决心灭郑,没有改变的可能性——叔詹自杀都无济于事!但秦穆公的军事实力最强,具有左右局势的能量,而第三方砝码就是晋的图霸!所以谈判水到渠成。子家面对的晋灵公(也即赵盾),只有彻底折服郑国的愿望,却没有灭郑的力量——如果能够,他不必装模作样;郑国尚有一定的经济军事实力,不是陈蔡小国所能比,又地处中原战略要冲,是晋楚在争霸中最具价值的帮手。可以说,他们谁争取到郑国,就为称霸奠定了最有力的基础。子家的说辞,最让赵盾担忧的,不是“鹿死不择荫”,而是铤而走险——彻底地投靠楚国,甚至请楚派军驻守。这个砝码的重量,赵盾不可能不掂量。子家专门说到陈国,那么详尽地讲他先和陈侯去楚国请示,再和陈侯来晋国朝见。言外之意是:你看看楚国多大气,我们是不能只依靠你的!和解是最好,开战也可以,让我彻底背离楚国不可能!利弊得失您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