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赞上人》被选入《全唐诗》的第二一八卷第八首。这可以说是一篇诗体书信。
从内容着眼,这首诗可分三段。
第一段八句,通过对前一次卜邻的回顾,引出诗人置“草堂地”的条件。杜甫到秦州后所以再三想到西枝村,就是因为那里有赞公这位“上人"的缘故。第二句中不言“卜居”而说“卜邻”,正是这个意思。三至八句说明“心所求”的地方应该是什么样子,反衬出“一昨陪锡杖"所以没有成功的原因。其中“年侵”以致“腰脚哀",由于“腰脚衰”,所以“未便阴崖秋”,脉络十分清楚。“未便"句从反面讲,“重冈”两句正面说,就是《西枝村寻置草堂地夜宿赞公土室二首》中所说的“要求阳冈暖”的意思。“茅屋”句写作者的另一条件;置草堂并购附近可耕种的土地。最后一句“斯焉”的“斯”统指上述各项,“心所求”总结全段。
第二段包括“近闻”以下四句,描写“西枝西”的那条山谷。这里关于山谷的传闻,正照应上段中对草堂地的要求。“有谷”承“重冈”,不过一从“冈’’说,一从“谷"说;“亭午"句承“竞日”句,其中一写正午,一写全天;“石田”句承“茅屋”句,不仅“兼土",而且足收。那正是诗人理想的卜居之地。
第三段包括“当期”以下八句。写诗人的愿望和设想:“塞雨干”、“齿疾瘳”之后,卜居西枝西谷,与赞公为邻,互相来往交游,共同欣赏西枝秀色胜景,以此为乐事。“柴荆”、“茶茗”,淡泊闲适,正是风流之处。
这首诗的特点是层次清楚,内容丰富。从这首诗里,读者看到了一位失意老人对自己晚年生活的期望。杜甫觉得自己已经年迈,腰腿也不灵便,不宜居住在阴冷的地方,如果有一块阳光充足的山坡上能搭建自己的茅屋,周围还有土地可供耕种,就心满意足了。当他听说西枝村西边有个地方,不但林木繁茂,风和日暖,而且有着旱涝保收的田地,便渴望能去那里居住。他通过诗作表达自己的想法:如果这一愿望得以实现,到时和赞上人你来我往,一同徜徉在山原,信步于林径,观看西枝村秀色美景;赏花品茶论经赋诗,是件多么令人惬意,使人羡慕的风流之事。
起首两句对仗,运用“比”的手法,表现胡琴琴声的垮琮。“雨漱窗前竹”,承袭杜诗“雨泻暮檐竹”(《大云寺赞公房》)的句法,而“涧流冰上泉”,则使人联想起白居易《琵琶行》“幽咽泉流冰下难”的诗句,都具有形象的听觉效果。雨点冲刷竹叶,沙沙作响,声音比较沉实;涧泉进流冰上,铿锵有声,声音比较清脆,这同《琵琶行》“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的原理一样,是因琴弦粗细有别而产生的不同音色。两句比喻,已暗暗点现了胡琴的“二弦”。
“一线”句补明了这两种声音的来源。古人常把琴弦上流出的音符同风联想在一起,如“泠泠七弦上,坐听松风寒”(刘长卿《弹琴》)、“十四弦指下风生”(张可久《一枝花·湖上归》)等。“一线清风动二弦”,既表达了琴声的袅袅不绝,又使人感受到演奏者指法、弓法的娴熟与柔和,甚而使胡琴器具的本身,增添了诗意与美感。
“联”是一字句。散曲中的一字句,除具有独立存在的内容外,还能与上句或下句连读成意。这里的“联”字,承上启下,意蕴十分丰富。它可以理解为胡琴二弦上的乐声相联,添足“一线清风”的圆润;也可释为琴曲的内容互相连贯,即连续演奏小山篇、秋水篇(倘若将“小山秋水”间点上顿号),或连续演奏小山秋水篇、昭君怨(倘若将“小山”解作人名,而把“昭君怨”视作曲名)。“小山”的两句如同注释所述,具有多义性,不拘一解;遇上这种双关乃至多关的情形,读者在理解中不妨将它们的种种内涵在印象上叠加在一起。胡琴演奏的具体曲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曲文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琴声的听觉效果。从后半几句可以知道,从胡琴的两根弦上娓娓流出了优美的琴声,最初是清旷空湛的曲调,泠泠然澄如秋水;随后转为哀怨凄切的内容,仿佛昭君出塞,在黄尘暮云中搊弹的一曲哀歌。寥寥数笔,令人神驰心往,有余韵不绝之感。
作者另有《朝天子·酸斋席上听胡琴》云:“玉鞭,翠钿,记马上昭君面。一梭银线解冰泉,碎拆骊珠串。雁舞秋烟,莺啼春院,伤心塞草边。醉仙,彩笺,写万里关山怨。”与该曲有相近之处。运用生动的艺术语言,将无形的音乐转化为可感的画面,正是这类闻乐作品的美感所在。
此诗为李白在出游成渝等地返回匡山时所作,诗写自己匆匆归家发现旧居的荒败景象,表达了即将告别隐居读书生活的留恋之情。全诗采用移步换形之法,描写旧山景象和旧居的荒败,叹惋之情中却展示了自己立志发愤读书,以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诗在形式上既讲求格式又不为格律所羁缚,体现了李白在诗歌创作上形式迁就内容的特点。
诗中的李白归心似箭,未洗征尘,行色匆匆,即叩访山门。那久违的远山近水仿佛对他有意,那故园的芳草仿佛对他有情。在归来的路上,他以诗人敏锐的眼光捕捉到一系列景象:那碧绿的“一条藤径”,那高远的“万点雪峰”,满地密密麻麻的枯枝冷叶,一谷厚厚浓浓凝滞不动的寒云,冬日里生命常新的嫩篁,深山中老树古木破江而横。
根据诗中的描写,万点静寂的雪峰前有一条鲜活碧绿的藤径,人踪渺无的自然里有冲风冒雪的嫩篁常青,纵然“谷寒云不行”,纵然“古树倒江横”,但静寂中依旧有远山的召唤,死灰中依旧有顽强的生命,这就是不灭的人性之灯。正是在这样的自然里,在这样的山水中,李白真切地感到,他的心是属于阳光、雪峰、嫩竹、白云和大自然的,也只有在自然的山水之中,他的心才是最自由的。人在自然山水中放情,心在自然山水中平衡,诗人在登山涉水之中感受到了自然给予他的无限生命力和无尽的快慰感。
“此时重一去,去合到三清”两句,表明李白此次回归“旧山”,只是作短暂停留,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又将远离。“归”即将“别”,要告别自己熟悉的居所,告别多年读书学习的一段重要人生经历,无怪乎作者使用了那么多笔墨。诗中明白宣告“去合到三清”,意即以诗文干谒权贵,重用于当世,以伸鲲鹏之志。
李白的这种对自然山水的心仪与交流,是一种人格的“寻真”。他希望达到的,就是借客观自然山水的清凉,来尽情洗涤自己主观的俗虑。在李白的笔下,自然山水有时就是一种象征,当自然山水被当作是一种客观关联物,作为一种永恒的象征时,它就能使李白产生强烈的时空意识。
这首诗首先写冬归旧山的急切心情,再写归山所见景象。虽然时值寒冬,地冷谷寒,但难掩诗人对旧山的喜爱:万点雪峰,在阳光下闪烁;爬满青藤的山间小路,依然充满生机。接着近距离描写旧居的荒凉破败。由于离居时久,诗人居所已成雉飞、猿啼、鼠走、兽奔之地,在铺陈描写中诗人难以掩饰的叹惋之情表露无遗。最后诗人表示要重新振作,发愤读书,以求闻达于当世,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