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为李贺组诗《马诗》二十三首的第十八首。诗中说,有匹生着旋毛的千里马,庸人们认不出,于是克减草料,且虐待备至,导致它缺食少力;善于相马的伯乐一看,才认出是匹千里马。诗人以倍受摧残的骏马作比,表达了对良才受到压抑和虐待的愤慨。
刘辰翁谓“赋马多矣,此独取不经人道者。”盖李贺此二十三首皆借马以抒感。王琦谓“大抵于当时所闻见之中,各有所比。言马也而意初不征马矣。”二人所论皆是。此诗就是设为伯乐叹息良马不遇爱马之主,无从显其材,可为咏物诗之规范,所谓“不即不离”、“不粘不脱”于此诗中可以明见。
其一
这是一首的边塞诗,表达了诗人希望起任良将,早日平息边塞战事,使人民过上安定的生活的愿望。这首诗也被称为唐人七绝的压卷之作。悲壮而不凄凉,慷慨而不浅露。
诗人从描写景物景入手,首句勾勒出一幅冷月照边关的苍凉景象。“秦时明月汉时关”不能理解为秦时的明月汉代的关。这里是秦、汉、关、月四字交错使用,在修辞上叫“互文见义”,意思是秦汉时的明月,秦汉时的关。诗人暗示,这里的战事自秦汉以来一直未间歇过,突出了时间的久远。次句“万里长征人未还”,“万里”指边塞和内地相距万里,虽属虚指,却突出了空间辽阔。“人未还”使人联想到战争给人带来的灾难,表达了诗人悲愤的情感。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人胡马度阴山”两句,融抒情与议论为一体,直接抒发戍边战士巩固边防的愿望和保卫国家的壮志,洋溢着爱国激情和民族自豪感。写得气势豪迈,铿锵有力。同时,这两句又语带讽刺,表现了诗人对朝廷用人不当和将帅腐败无能的不满。有弦外之音,使人寻味无穷。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四行,但是通过对边疆景物和征人心理的描绘,表现的内容是复杂的。既有对久戍士卒的浓厚同情和结束这种边防不顾局面的愿望;又流露了对朝廷不能选贤任能的不满,同时又以大局为重,认识到战争的正义性,因而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安全的需要,发出了“不人胡马度阴山”的誓言,洋溢着爱国激情。
诗人并没有对边塞风光进行细致的描绘,他只是选取了征戍生活中的一个典型画面来揭示士卒的内心世界。景物描写只是用来刻画人物思想感情的一种手段,汉关秦月,无不是融情入景,浸透了人物的感*彩。把复杂的内容熔铸在四行诗里,深沉含蓄,耐人寻味。这首诗意境雄浑,格调昂扬,语言凝炼明快。
其二
这首诗描写了一惊心动魄的战斗刚刚结束的情景。枣红马刚刚装上白玉装饰的马鞍,战士就骑着它出发了。战斗结束的时候天已经很晚,战场上只留下寒冷的月光。城头上催战的鼓声仍在旷野上回荡,刀鞘里的钢刀血迹未干。诗人用寥寥数笔,就把将士们的英武气概,胜利者的神态生动地描绘出来。
“骝马新跨白玉鞍”是“新跨骝马白玉鞍”的倒装。“白玉鞍”极言马鞍的华贵。这一句表面上写骏马华鞍,实际上是写那位跨在马上的人。人的形象如何,诗没有作直接描绘;但是,红色的战马映着白玉装饰的马鞍,色彩明丽,跨在马上的人,自然显得英姿飒爽,光彩照人。“新跨”的 “新”字说明这马的主人是一位刚刚立过战功摧升起来的将军,骏马雕鞍正是他新近得到的赏赐。这样,骏马雕鞍就不只衬出马上将军的英姿,而且表现了他踌躇满志的意气,杀敌致果的威风。诗一开始,就显得形象鲜明,神采飞动。
这英武的将军是手持“金刀”(即金错刀)奋战沙场的。这将军披一身月色,顶凛冽寒风,鏖战而归。但他全副精神仍沉浸在烟尘滚滚的沙场,那咚咚的进击鼓声还响彻耳畔。这风度轩昂、勇武不凡、充满自信的将军,就是诗人心目中唐军将官的形象,也是诗人矢志抗敌、无时无刻不意欲拼搏战场的心灵写照。“城头铁鼓声犹震,匣里金刀血未干。”这实在是一个坚定的爱国者从耿耿赤心发出的雄壮的呐喊,也分明寄寓着诗人的殷切希望。
这首诗抒写自信、进取、开拓为特征的传统尚武精神,风格刚健、清新。诗人描写战争的胜利,不在于字面,而在于构成一种气氛。诗歌选取战斗生活的一个片段,以“骝马”“沙场”“铁鼓”“金刀”等战争意象串成一系列战斗生活的画面,战斗的激烈与战场的肃杀尽在其中。诗头“新跨”一词将战士风风火火、迎接战斗的激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而诗尾以“血未干”这样一幅看似血腥的场景描写战士的内心——热血并未因为战斗的结束而冷却。这种激烈肃杀的气氛,生动地表现出战士的飒爽英姿和激昂振奋的风貌。
这首诗主要是运用形象的描绘,来说明唐军奋勇杀敌激战沙场的事实的。诗中所用的“骝马”“白玉”“鞍”“沙场”“月色”“铁鼓”“金刀”“血”,都是有形象的,是在生活中能看得到的;“震”有声,可以听见;“寒”是气温,可以感觉到;“跨”是动作,也可以看见。此诗除了“战罢”二字是抽象的叙述以外,用的全是形象化的语言。
作者在这首诗中抓住战斗刚刚结束的场面加以描写,塑造了一个勇猛善战的将军形象,热情地歌颂了将士们为国杀敌立功的勇敢精神,并借战士们的勇武杀敌、速战速胜的飒爽英姿,从侧面衬托出盛唐时期的兵强马壮、国力雄厚、威慑四方的兴旺景象。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