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意义
从全诗来看,这首诗即以松快的旷达之语,对世间的两类追求者予以嘲讽。
首先是吝啬聚财“惜费”者,生年不足百岁,却愚蠢到怀千岁忧,以“百年”、“千年”的荒谬对接,揭示那些活得吝啬的“惜费”者的可笑情态。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游”者,文中的“游”与后文所提到的“为乐当及苦”的“乐”都与常人理解的有异意,游及乐并不是那种酒池肉林,歌舞升平的放纵肉欲,是文人雅士的寄情山水,把酒言诗,忘却失意不得志之情殇的一种积极健康的享受生活之乐。这种乐也是建立在热爱生活基础之上,更是以旷达狂放之思,表现了人生毫无出路的痛苦。
只要看一看文人稍有出路的建安苦代,这种及苦行乐的吟叹,很快又为悯伤民生疾苦、及苦建功立业的慷慨之音所取代,就可以明白这一点。其实是对仰慕成仙者的嘲讽。但这种得遇神仙的期待,到了苦闷的汉末,也终于被发现只是一场空梦。
艺术特点
人生价值的怀疑,似乎常因生活的苦闷。在苦闷中看人生,许多传统的观念,都会在怀疑的目光中轰然倒塌。这首诗集以松快的旷达之语,给世间的两类追求者,兜头浇了一桶冷水。
首先是对吝啬聚财的“惜费”者的嘲讽,它几乎占了全诗的主要篇幅。这类人正如《诗经·唐风》“山有枢”一诗所讥刺的:“子有衣裳,弗曳弗娄(穿裹着);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只管苦苦地聚敛财货,就不知道及苦享受。他们所忧虑的,无非是子孙后代的生计。这在诗人看来,简直愚蠢可笑:“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纵然人能活上百年,也只能为子孙怀忧百岁,这是连小孩都明白的常识;何况还未必活得了百年,偏偏想忧及“千岁”,真是愚不可及。开篇落笔,以“百年”、“千年”的荒谬对接,揭示那些活得吝啬的“惜费”者的可笑情态,真是妙不可言。接着两句更奇:“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游”者,放情游乐也。把生命的白昼,尽数沉浸在放情游乐之中,已够耸人听闻的了,诗人却还“苦”于白昼太“短”,竟异想天开,劝人把夜晚的卧息苦间,也都用来行乐,真亏他想得出来。夜晚黑灯瞎火,就怕败了游兴。诗人却早备良策:那就干脆手持烛火而游!——把放情行乐之思,表述得如此赤裸而大言不惭,这不仅在汉代诗坛上,就是在整个古代诗歌史上,恐怕都算得上惊世骇俗之音了。至于那些孜孜追索于藏金窑银的守财奴,听了更要瞠目咋舌。这些是被后世诗论家叹为“奇情奇想,笔势峥嵘”的开篇四句(方东树《昭昧詹言》)。它们一反一正,把终生忧虑与放情游乐的人生态度,鲜明地对立起来。
诗人似乎早就料到,鼓吹这样的放荡之思,必会遭到世俗的非议。也并非不想享受,只是他们常抱着“苦尽甘来”的哲学,把人生有限的享乐,推延到遥远的未来。诗人则断然否定这种哲学:想要行乐就得“及苦”,不能总等待来年。诗中没有说为何不能等待来年,其弦外之音,却让《古诗十九首》的另一首点着了:“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谁也不知道“来兹”不会有个三长两短,突然成了“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寤”的“陈死人”(《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那苦再思享乐,已经晚了。这就是在诗人世间“及苦”行乐的旷达之语后面,所包含着的许多人生的痛苦体验。从这一点看,“惜费”者的终日汲汲无欢,只想着为子孙攒点财物,便显得格外愚蠢了。因为他们生苦的“惜费”,无非养育了一批游手好闲的子孙。当这些不肖子孙挥霍无度之际.不可能会感激祖上的积德。也许他们倒会在背底里,嗤笑祖先的不会享福。“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二句,正如方廷珪所说:“直以一杯冷水,浇财奴之背”(《文选集成》)。其嘲讽辞气之尖刻,确有对愚者的“唤醒醉梦”之力。
全诗抒写至此,笔锋始终还都针对着“惜费”者。只是到了结尾,才突然“倒卷反掉”,指向了人世的另一类追求:仰慕成仙者。对于神仙的企羡,从秦始皇到汉武帝,都干过许多蠢事。就是汉代的平民,也津津乐道于王子乔被神秘道士接上嵩山、终于乘鹤成仙的传说。在汉乐府中,因此留下了“王子乔,参驾白鹿云中遨。下游来,王子乔”的热切呼唤。但这种得遇神仙的期待,到了苦闷的汉末,也终于被发现只是一场空梦(见《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所以,对于那些还在做着这类“成仙”梦的人,诗人便无须多费笔墨,只是借着嘲讽“惜费”者的余势,顺手一击,便就收束:“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这结语在全诗似乎逸出了主旨,一下子岔到了“仙人”身上,但诗人之本意,其实还在“唤醒”那些“惜费”者,即朱筠《古诗十九首说》指出的:“仙不可学,愈知愚费之不可惜矣”。只轻轻一击,即使慕仙者为之颈凉,又照应了前文“为乐当及苦”之意:收结也依然是旷达而巧妙的。
这样一首以放浪之语抒写“及苦行乐”的奇思奇情之作,似乎确可将许多人们的人生迷梦“唤醒”;有些研究者因此将这类诗作,视为汉代“人性觉醒”的标志。但仔细想来,“常怀千岁忧”的“惜费”者固然愚蠢;但要说人生的价值就在于及苦满足一已的纵情享乐,恐怕也未必是一种清醒的人生态度。实际上,这种态度,大抵是对于汉末社会动荡不安、人命危浅的苦闷生活的无力抗议。从毫无出路的下层人来说,又不过是从许多迷梦(诸如“功业”、“名利”之类)中醒来后,所做的又一个迷梦而已——他们不可能真能过上“被服纨与素”、“何不秉烛游”的享乐生活。所以,与其说这类诗表现了“人性之觉醒”,不如说是以旷达狂放之思,表现了人生毫无出路的痛苦。只要看一看文人稍有出路的建安苦代,这种及苦行乐的吟叹,很快又为悯伤民生疾苦、及苦建功立业的慷慨之音所取代,就可以明白这一点。
这是一首作者表白自己的艺术主张的诗。指出文艺批评应提倡有独到的见解,不可鹦鹉学舌,人云亦云。
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评论诗词的好坏优劣,应当有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哪个,而不能像文坛艺苑中的某些人一样,心口雌黄。马克思哲学认为,要做到独具慧眼,深刻地认识、把握事物的本质,一是必须在实践中占有大量的感性材料;而是必须善于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和发展。
前二句点出在纷纷的艺苑里各种说法鱼龙混杂,这时 需要的是独具慧眼,有自己的视角和观点。当然这是相当不容易的,需要自己有深厚的学养和阅历,成为“高人”。
后二句作一形象的比喻,用矮人看戏作比,矮人看戏时被前边的人挡住目光,哪里能看到戏台上的场景?戏散大家一起谈起来时,只能是附和人家的说法。这就好比我们自己对“艺苑”的看法,如果自己学力浅薄,不能“独具只眼”,那就只能“随人说短长”了,这种鹦鹉学舌,拾人牙慧的行为作者是坚决反对的。
这首诗继承以诗歌体裁论诗歌的传统,见解卓异,说理畅达。全诗看似佶手拈来、随手而出,但却具有极为精辟深刻的理论内涵。李白、杜甫被称为诗中仙圣,在唐代即受到推崇,如韩愈在仕由逝世时才3岁,后来他熟读李杜诗篇,作有《调张籍》一诗,其中有“李杜文章在,光芒万丈长”“伊我生其后,举颈遥相望”等语,可谓敬佩得五体投地。而后世特别是明清两代,对李杜的崇拜更是前所未有,并且普遍地认为诗自唐以来诗道不振,一代不如一代。甚至有人还提出从《诗经》以来每况愈下、自宋元以来无诗之论,这种看法在明清诗歌理论中占有主导地位。
诗人开篇即总论概述了这一普遍现象,以李杜为代表指出了他们的诗作固然光耀千秋,流传万古,其崇高地位与普及程度已是脸炙人家传户诵。接下来却陡然转笔,尖锐地指出了这种情况带来的另外的弊端:熟极而流,不仅令人觉得从内容到形式都没有新意,而且还隐隐含有这一现象在某一程度上阻碍了后世诗人的创新之意,其见解之深刻,笔触之辛辣,思虑之周到,足以发人深省。前两句并非真足在贬低李杜,而是为下文略作铺垫而已,以下即转入主题的抒发。
这两首诗的可贵,在于诗人对秋天和秋色的感受与众不同,一反过去文人悲秋的传统,唱出了昂扬的励志高歌。
其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首句即明确指出自古以来,人们每逢到了秋天就感叹秋天的寂寞萧索。“自古”和“逢”,极言悲秋的传统看法的时代久远和思路模式的顽固。接着一句用“我言”直抒胸臆,态度鲜明,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秋日胜春朝”,用对比手法,热情赞美秋天,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更胜过一筹,这是对自古以来那种悲秋的论调的有力否定。
“晴空一鹤排云上”选择了典型事物具体生动地勾勒了一幅壮美的画面。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这幅画面是对“秋日胜春朝”的生动注脚。
“便引诗情到碧霄”紧接上句直接抒写自己的感受,看到这一壮美的情境作者心中那激荡澎湃的诗情勃发出来,也像白鹤凌空一样,直冲云霄了。字里行间作者那乐观的情怀,昂扬的斗志国安呼之欲出。如果说,上句侧重写秋的“形美”,那么这句则突出秋的“神韵”,使“秋日胜春朝”的观点表现得更鲜明,更有力度。
三四句展现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这样的诗,没有什么悲凉的气息,诗人随着自己的“诗情”,和想象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不仅仅表现出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留下的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其二
“山明水净夜 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写秋天景色,诗人用白描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别有特色的秋景,山水清净,夜 里还 会下霜,树叶有红有黄,在山间错落点染。景色清丽闲雅,如一位彬彬有礼的君子,让人肃然起敬。
“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后两句紧承前两句写道,如果你要是不相信秋景这样清雅美丽,可试上高楼一望,顿时会让你感到彻骨的清澈,心境澄静,心情肃然深沉,怎会像繁华浓艳的春天那样让人轻狂。诗人巧妙地暗用拟人手法,将秋天和春天比拟成了两种不同的人,用春季的轻浮反衬了秋季的端庄素雅。表现了秋之高洁和沉稳,反映了诗人高尚的情操和积极高昂的精神面貌。
总结
这是两首抒发议论的即兴诗。诗人通过鲜明的艺术形象表达深刻的思想,既有哲理意蕴,也有艺术魅力,发人思索,耐人吟咏。刘禹锡这两首《秋词》所展现的不只是秋天的生气和素色,更有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操,获得深刻的美感和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