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古风》组诗共五十九首,这是其中的第二十六首。看诗意应该作于应诏前不久,四十来岁,或许已有些许的白发染鬓,从而感慨万千。此诗借碧池芙蓉暗示自己的才高道洁,并希望举荐给皇上。
此诗节奏轻快,一气呵成。全诗以荷为喻,属咏物诗。写荷之美,综以“艳”、“鲜”;分以“花”、“叶”、“色”、“香”;陪以“朝日”、“绿水”、“青烟”。写荷之不遇,曰“花”、曰“凋”。“秋花冒绿水,密叶罗青烟”中“冒”与“罗”用字极其到位,冒尖而踊跃,收罗而无遗。“结根未得所,愿托华池边”:华池,芳华之池。末二句表达了积极入世的意愿。
作者运用托物言志的手法,表达了对自己高洁品性的自信。写荷花秀丽的花容,清香的气息,绝世花前,暗示了自己才高道洁。怀才不遇、花任时光流逝的慨叹。写荷花纵然有绝世的美丽,因“结根未得所”,无人为它传递馨香,只能凋零,表达自己花有才华,却因没人举荐不能建功立业,坐看年华流逝,心生感慨。③对得到朝廷重用的渴望。结尾“愿托华池边”表达了自己也像荷花希望生长在华美的池子里一样,期盼得到举荐和朝廷垂青(重用)。
此诗反映了作者追念往日的政治活动,伤叹自己老而无成的感慨。这不只是个人的遭遇,而更主要的是国家的治乱问题。因此,渗透于这首诗中的感情,主要是政治性的。
头两句写昔写盛。天河、云间,喻帝王宫禁。织女相传是天帝的孙女,诗中以喻郡主。这位旧宫人,可能原系某郡主的侍女,在郡主出嫁之后,还曾跟着她多次出入宫禁,所以记得宫中一些最动人心弦的歌曲。而这些歌曲,则是当时唱来供奉德宗的。诗句并不直接赞赏穆氏唱得如何美妙动听,而只说所唱之歌,来之不易,只有多次随郡主入宫,才有机会学到,而所学到的,又是“第一歌”,不是一般的,则其动听悦耳自然可知。这和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诗说李龟年的歌,只有在崔九堂前、岐王宅里才能听到,则其人之身价,其歌之名贵,无须再加形容,在艺术处理上,并无二致。
后两句写今写衰。从德宗以后,已经换了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或者还要加上武宗)等好几位皇帝,朝廷政局,变化很大。当时参加那一场短命的政治革新运动的贞元朝士,仍然还活着的,已经“无多”了。此时听到这位旧宫人唱着当时用来供奉德宗皇帝的美妙的歌,回想起在贞元二十一年(805年)那一场充满着美妙的希望但旋即幻灭的政治斗争,加上故交零落,自己衰老,真是感慨万千,所以,无论她唱得多么好,也只有祈求她不要唱了。一般人听到美妙的歌声,总希望歌手继续唱下去,而诗人却要她“休唱”。由此就可以察觉到诗人的心情激动的程度,他的心潮是起伏难平的。
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