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为树中君子,鹤称禽中高士。南朝谢庄《竹赞》说“贞而不介,弱而不亏”;鲍照《舞鹤赋》则称鹤“钟浮旷之藻质,抱清迥之明心。”“对竹思鹤”这一诗题本身,就先透露了作者的命意所在。对竹,是实景;思鹤,是虚拟。诗的构思,在历代众多的咏竹、咏鹤诗中又是蹊径独辟,自具一格。
“清”字,是全诗的立意所在。前二句,诗人“对竹”于洛阳伊水之滨,水竹相映,境界清而可见。这并非是首创,南朝齐时虞羲的《江边竹》诗已有先例,而唐人诗中更不乏其例,如白居易《画竹歌》说:“野塘水边欹岸侧,森森两丛十五茎。”可见不仅诗人,画师亦早已取此为景。然而钱氏连着“瘦”、“萧萧”、“风”、“露”、“清夜”、“秋”诸语,却又显示了西昆派诗人善于锤炼的艺术造诣。清伊东流,又正值风轻露白的清秋之夜。这清迥的背景,更衬托出丛竹的瘦劲之骨,箫萧之韵。两个“立”字韵味悠长。这萧萧瘦玉,只宜于清秋之夜,野水之滨,一种孤高不群的意态,顿时从两个“宜”字中传出。“宜”与“不宜”,又是诗人的主观感受,所以作者的情趣又从两个“宜”字中隐然可见。三句“更教”二字正就两个“宜”字接过,由“对竹”而到“思鹤”。鹤为“羽族之宗长,仙人之骐骥”(《相鹤经》),《诗经》也说“鹤鸣九皋,声闻于天”。以仙鹤配野竹,韵趣相通。
“尽是人间第一流”,是全诗的结穴。瘦竹、清风、凉露,仙骥,都是第一流的雅物。在这尘世,只有第一流的雅士才能欣赏这清超脱俗的第一流雅境。对这一点,陈衍在《宋诗精华录》中评此诗命意含蓄而贴切,评论中肯。不过,他忘了知人论世,忘了说明钱惟演是否够得上“第一流人”。
这首《对竹思鹤》,表面上是写浮云野鹤,清高脱俗,骨子里却是一种牢骚。他这只“鹤”是忘不了玉墀丹陛的。所谓的“第一流”,实有所不称。因此《对竹思鹤》作为诗来说颇有佳处,但却经不起深究。
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