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至情至性的纪事诗,表现出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可见诗题中的“客”,即指崔明府。其具体情况不详,杜甫母亲姓崔,有人认为,这位客人可能是他的母姓亲戚。“明府”,是唐人对县令的尊称。相“过”,即探望、相访。
首联先从户外的景色着笔,点明客人来访的时间、地点和来访前夕作者的心境。“舍南舍北皆春水”,把绿水缭绕、春意荡漾的环境表现得十分秀丽可爱。这就是临江近水的成都草堂。“皆”字暗示出春江水势涨溢的情景,给人以江波浩渺、茫茫一片之感。群鸥,在古人笔下常常作水边隐士的伴侣,它们“日日”到来,点出环境清幽僻静,为作者的生活增添了隐逸的色彩。“但见”,含弦外之音:群鸥固然可爱,而不见其他的来访者,不是也过于单调么!作者就这样寓情于景,表现了他在闲逸的江村中的寂寞心情。这就为贯串全诗的喜客心情,巧妙地作了铺垫。
颔联把笔触转向庭院,引出“客至”。作者采用与客谈话的口吻,增强了宾主接谈的生活实感。上句说,长满花草的庭院小路,还没有因为迎客打扫过。下句说,一向紧闭的家门,今天才第一次为你崔明府打开。寂寞之中,佳客临门,一向闲适恬淡的主人不由得喜出望外。这两句,前后映衬,情韵深厚。前句不仅说客不常来,还有主人不轻易延客意,今日“君”来,益见两人交情之深厚,使后面的酣畅欢快有了着落。后句的“今始为”又使前句之意显得更为超脱,补足了首联两句。
颈联实写待客。作者舍弃了其他情节,专拈出最能显示宾主情份的生活场景,重笔浓墨,着意描画。“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仿佛看到作者迎客就餐、频频劝饮的情景,听到作者抱歉酒菜欠丰盛的话语:远离街市买东西真不方便,菜肴很简单,买不起高贵的酒,只好用家酿的陈酒,请随便进用吧!家常话语听来十分亲切,很容易从中感受到主人竭诚尽意的盛情和力不从心的歉仄,也可以体会到主客之间真诚相待的深厚情谊。字里行间充满了款曲相通的融洽气氛。
“客至”之情到此似已写足,如果再从正面描写欢悦的场面,显然露而无味,然而诗人却巧妙地以“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作结,把席间的气氛推向更热烈的高潮。诗人高声呼喊着,请邻翁共饮作陪。这一细节描写,细腻逼真。可以想见,两位挚友真是越喝酒意越浓,越喝兴致越高,兴奋、欢快,气氛相当热烈。就写法而言,结尾两句真可谓峰回路转,别开境界。
刘克庄说此诗是戏效元白体。杜甫自不可能飞跃时空去戏效他后代的元白体,这是从风格角度反讲的。简而言之,元白体就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综观全诗,语势流畅,除“盘飧”“兼味”“樽酒”之外,其余语句都没有太大的障碍,尤其是尾联虚字“肯与”和俗语“呼取”的运用,足当“戏效元白体”之评。另外,诗用第一人称,表达质朴流畅,自然亲切,与内容非常协调,形成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与杜甫其他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确实不大一样。
杜甫《宾至》《有客》《过客相寻》等诗中,都写到待客吃饭,但表情达意各不相同。在《宾至》中,作者对来客敬而远之,写到吃饭,只用“百年粗粝腐儒餐”一笔带过;在《有客》和《过客相寻》中说,“自锄稀菜甲,小摘为情亲”、“挂壁移筐果,呼儿问煮鱼”,表现出待客亲切、礼貌,但又不够隆重、热烈,都只用一两句诗交代,而且没有提到饮酒。反转来再看《客至》中的待客描写,却不惜以半首诗的篇幅,具体展现了酒菜款待的场面,还出人料想地突出了邀邻助兴的细节,写得那样情彩细腻,语态传神,表现了诚挚、真率的友情。这首诗,把门前景,家常话,身边情,编织成富有情趣的生活场景,显示出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人情味。
李白诗“芳草换野色”,杜甫诗“竹风连野色”,姚合诗“嫩苔粘野色”,这些诗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这首诗里的“野色”,却别有所指,指一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非烟非雾,可开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难以实指,不可名状,无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诗人凝神四望,触目皆是这种东西,只见它在浮动,在荡漾,在闪烁;它是空气,还是水汽,抑或是一种光的折射,单凭直觉,是很难分辨清楚的。这东西本身已不好描绘,至于喝足了酒,醉眼朦胧所见到的这东西的模样,更是难以捉摸了。这首诗的成功之处正是把这种看不清楚的东西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了。即梅尧臣所说的“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
范仲淹描摹野色:首先,他选定了春季这个最丰富多彩的季节作为背景,然后从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氛围中提炼出有代表性的景象来作暗点陪衬,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表现了野色的美好。
野色既然是无所不在,但又不是实体,诗人马上把它与烟雾这些流动虚幻、不能触摸的东西联系起来,说它不是烟,也不是雾,但如同烟雾一样,浓密地映照笼罩着楼台。首句用的是否定中带有肯定的手法,野色与烟雾当然不是同样的东西,但有相近的性质,它占据了每一处视线与感觉所能到达的地方。实际上,诗把烟雾也作为野色的一部分写了进去。首联是通过同类作譬,又以楼台这一实物作参照,说明野色的存在,下面两联也都采用这一方法,继续铺写。诗说白鸟在野地里飞,把野色给点破;夕阳照着野外,把野色给剖开。野色弥漫,它不愿随着芳草的消歇而减少消失,又好像追随着远处的船帆,渐渐逼近。这两联用了一连串动词,使表面上看不见、不存在的东西,通过白鸟、残阳、芳草、远帆的动作与变化,有力地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这种写法,就好比写风而着力刻画草木摇动、落英缤纷,写月而极力描写飘浮的云一样。末联“谁会山公意?登高醉始回”,在朦胧之中翻进一层。山公山简镇守襄阳时,经常至习家池饮酒,大醉而归。作者以山简自况,说他登山喝酒,归时醉眼模糊,见到这种野色。白居易“花非花,雾非雾”,是写老眼昏花,这里则是以醉酒眼花,来突出野色的迷离恍惚。总之,无论是物,或者是人,都是为标现野色服务的,都是“虚者实之”的实体。
烘托野色的实体,并非实打实地端出来,不是照像式的再现,而是实中有虚,因而透过朦胧野色,一幅玲珑剔透、笔墨淋漓的山水画就展现出来:天上挂着红色的夕阳,空中飞着白色的鸟儿,烟岚笼罩着楼台,芳草连接着江边,帆影露出于江中,还有自远山醉归的主人。这些景物与野色相映照,虚虚实实,藏头露尾,如同云中龙,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图画。在这幅图画里,体现出作者豪爽的性格和旷达的情怀。诗的用意正是要通过野色和这美丽的画面来表现作者的乐观精神。
这首七绝以韵取胜,妙在如淡墨一点,而四围皆到。诗人把自己的感情密含在风景的描写中,并不明白说出,却能给人以深至的回味。
一、二两句描写水陆风光,再现诗人风尘仆仆的身影和暗淡凄迷的心态。山路蜿蜒,落木萧萧,秋雨纷纷;溪水伸展,秋风浙浙,波摇草动:山程水驿,风雨凄迷,字里行间流露出人行秋风的寒凉心态和冷寂情绪。“萧萧”描落叶纷飞之状,暗含秋风无情、寒意萧疏,枯黄了行人的口光,遮蔽了蜿蜒的山路。“淅淅”状秋风飒飒之态,泛起波光,掀动菖蒲,暗含诗人行舟水、漂泊无依之感。“穷秋”助长寒凉,平添空旷;“一岸”铺展水草,点染秋风。整体而言,诗人善于观察,精于描绘,于细微处传精神,于平淡中显韵致。山路秋雨,风吹草动,叶落江流,这些寻常景物,被诗人用“萧萧”点染,用“浙浙”润饰,立刻营造一种寒凉凄清氛围,烘托奔波劳顿之苦,有声有色之感。当然,诗人笔下的风景从来都不是纯粹自然的描写,自然的风景其实是心灵风景的折射。一、二两句采用对起之格,这在绝句中是不多的。它这样用是为了排比刷色,增强景物的描绘性。寥寥几笔,就把山程水驿、风雨凄迷的行旅图画生动地勾勒出来了。起句对仗,在绝句里宜活脱而不板滞,像“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杜甫《绝句四首》),虽然色彩鲜活,却迹近合掌,不是当行的家数。这里却不同,它笔势夭矫,如珠走盘,有自然流转之致。
绝句讲究出神奇于百炼,起别趣于寸心,要能曲折回环,穷极变化。这首诗的头两句在外围刷色,展示出一幅风雨凄其的画面。为了下一步发展、深入、掀起感情的漩涡,诗人把目光转向了飞落寒汀的鸿雁,三、四两句以虚间实,故设一问,陡然地翻起波澜,可谓笔力奇横,妙到毫颠。从构思方面说,它意味着:第一,沿着飞鸿的来路,人们的思想从眼前的实景延伸到遥远的天边,扩展了诗的画面;第二,问及禽鸟,痴作一喻,显见出旅程的孤独与岑寂来;第三,寄情归雁,反衬出诗人有家归不得的流离之苦。这些意蕴没有直接说出,而是寓情于景,令人于恬吟密咏中体味而得。有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妙趣。第三句转折得好,第四句就如顺水下船一样,自然凑泊,有着无限的风致。点出“杜陵”,是因为诗人朝夕难忘的老家——樊川,就在那里。“来时还下杜陵无?”轻声一问,就把作者对故乡、对亲人的怀念,就把他宦途的枨触、羁旅的愁思,宛转深致地表现出来了。
“樊南别有清秋思,不为斜阳不为蝉。”透过景物的描写,蕴藉而含蓄地抒写怀抱,表现情思,这是杜牧绝句的擅胜之处。徐献忠云:“牧之诗含思悲凄,流情感慨,抑扬顿挫之节,尤其所长。”(《唐音癸签》卷八引)持较此诗,可谓刌度皆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