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通过咏鲥鱼,讽刺君王重口体之养而劳民伤财,重宦官小人而忘祖宗远君子。诗以颔联为中坚,首联写鲥鱼被帝王看重,颈联写营运时情况,尾联抒发感叹,都为鲥鱼入宫后赐宦官而不及荐祖庙而铺设。全诗咏鲥鱼,但不是一般的咏物,而是重在讽刺,对比之中深含讽刺,讽刺中寓对比,相互照应。
“五月鲥鱼已至燕,荔枝卢桔未应先。”两句写江南鲥鱼,五月就运到北京。第一句点出了五月间船经过许多地方,才把这鲜美的鲥鱼运到北京。此时正是鲥鱼最鲜美的时候。但这时连南方的荔枝,卢橘都未能运到北京,可见鲥鱼之鲜。诗人运用对比,揭露了封建帝王的生活需要已达到穷奢极欲的地步。
“赐鲜遍及中珰第,荐熟谁开寝庙筵。”三四句写赐鲥鱼给宦官而不祭宗庙。这里用“中珰”来代称宦官。皇帝把新鲜的鲥鱼赏赐给宫廷中每一个宦官之家,从中可知“皇恩浩荡”,说明宦官地位很高,备受恩宠。从中也可知道鲥鱼的贵重、也反衬了宦官的地位和权势。各地贡给京都的时鲜土特产,封建帝王竟置宗庙于脑后,而先赏赐宦官,说明了封建统治者所标榜的孝道是多么虚伪。此联亦是下句同上句对照,讽刺意义鲜明。
“白日风尘驰驿骑,炎天冰雪护江船。”五六句写陆路水路送鱼忙。尽管是满天风沙,送鲥鱼的驿骑,仍日夜奔驰。在炎热的暑天,江上送鱼船里就用冰雪护着鱼,以保持其鲜味。鲥鱼运到北京其间历经千辛万苦。白天信使骑着马在风尘中奔驰,一路上不知累倒了多少匹健壮的马匹。一个“驰”字、“护”字,就足以说明封建帝王为享乐腐化的生活而不惜劳民伤财。
结尾两句写受赐无望的愤懑。鲥鱼白鳞细骨很可爱,但只有那些“玉筯金盘”才有希望得到宫中传来的赏赐。由鱼论及朝政,表示了作者对明中叶宦官专横当道的莫大讽刺,亦表示诗人自己受赐无望。以此作结,既说明了诗人的愿望,也说明了诗人的不满。
全诗运用对比和衬托的手法,以突出主题。作者将讽刺性放在对比之中,用鲥鱼之鲜对比宦官之贵,用不祭祖先却先赐鲥鱼对比皇帝同宦官的关系,再用运鱼进京的千辛万苦对比宦官正举着玉箸夹吃金盘中的鲥鱼,对比之中深含讽刺,讽刺中寓对比,相互照应,因而构成了这首诗深刻的讽刺意义。
该词描写精美的春归之景,以惜春之怀,发幽婉深恨之情,令人思之不尽,可谓这首词的显著特点。
词的上片写春归之景。从落红铺径、水满池塘、小雨霏霏,到杏园花残、杜鹃啼叫,写来句句景语、情语。清秀柔美,深美婉约。先写飘零凋落的花瓣已经铺满了园间小路,池水上涨已与岸齐平了,再写说晴不晴,说阴不阴,小雨似在逗弄晴天一样。观看杏园已失去了“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动人景色。它像一个青春逝去的女子,容颜显得憔悴而没有光泽了。再听枝头杜鹃鸟儿,传来声声“不如归去”,泣血啼唤,多么令人伤感。
杜牧诗有:“莫怪杏园憔悴去,满城多少插花人”,这句可能化用小杜诗意。作者从所见所闻之春归的景物写起,不用重笔,写“落花”只是“铺径”,写“水”只是“平池”,写“小雨”只是“霏霏”,第三句写“杏园”虽用了“憔悴”二字,明写出春光之迟暮,然而“憔悴”中也仍然有着含敛的意致。片末,总括一句“无奈春归”,其无可奈何之情,已在上述描写中得到充分表现。但也只是一种“无奈”之情,而并没有断肠长恨的呼号,这样就见出一种纤柔婉丽之美。
词的下片,侧重写人。写她独自一人登上冒出柳树枝头的画楼,斜倚栏杆,手捻花枝。这句似由冯延巳《谒金门》:“闲引鸳鸯香径里,手挼红杏蕊”词意化来。紧接着又写下一句“放花无语对斜晖”,真是神来之笔。因为一般人写到对花爱赏多只不过是“看花”、“插花”、“折花”、“簪花”,都是把对花的爱赏之情变成了带有某种目的性的一种理性之处理了。而从“手捻花枝”,接以“放花无语”,又对“斜晖”,委婉含蓄,哀怨动人,充分体现了少游词出于心性之本质的纤柔婉约的特点。
秦观这首词所写从“手捻花枝”到“放花无语”,是如此自然,如此无意,如此不自觉,更如此不自禁,而全出于内心中一种敏锐深微的感动。当其“捻”着花枝时,其爱花是何等深情,当其“放”却花枝时,其惜花又是何等无奈。而“放花”之下,乃继之以“无语”,正是因为此种深微细致的由爱花惜花而引起的内心中的一种幽微的感动,原不是粗糙的语言所能够表达的。而又继之以“对斜晖”三个字,便更增加了一种伤春无奈之情。“放花无语对斜晖”,七个字中只是极为含蓄地写了一个“放花无语”的轻微动作,和“对斜晖”的凝立的姿态,却隐然有一缕极深幽的哀感袭人而来。所以继之以“此恨谁知”,才会使人感到其中之心果然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幽微之深恨。
诚然,词人没有写她“恨”什么。但从词人描绘的这幅春归图里,分明看见她面对春归景色,正在慨叹春光速人易老,感伤人生离多聚少,青春白白流逝。全词蕴藉含蓄,寄情悠远。真是义蕴言中,韵流弦外,具有言尽而意无穷的余味。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