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个故事,很让我们疑心,这是否是后来添加上去的,因为伍员,也就是伍子胥,真的是料事如神,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竟然 就在二十年后灭掉了吴国,应了伍子胥的预言。当然,这个故事没有造假,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而是真实的历史事实。
这样我们的确要佩服伍子胥的眼光和头脑了。他是清醒的政治家、军事家,具有理性的精神和现实主义态度。他识破了越国在兵临城下之时媾和来保存实力的意图,援引历史教训来告诉吴王夫差,却未被采纳。
这又一次告诉我们: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发展虽然不是重复循环的,但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不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乎要栽大跟头。夏朝第六代君主少康的“少康中兴”,就是一面镜子。国家虽然亡了,但留下了复仇的种子, 为日后的复兴提供了火种。星星之光,可以燎原。少康就真的从小到大,由弱到强, 灭掉仇敌,光复了祖先的业绩。
教训之二,是对陷入困境的“穷寇”,要穷追猛打,直至彻底消灭,不留任何祸根, 不时敌手有任何东山再起的希望,也就是要灭掉“种子”。还是毛主席英明, 他老人家早就手过:“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鲁迅先生也极力倡导通打“落水狗”的精神,即使狗儿落入水中做出哀求的可怜状,也要通打之,否则,它一旦爬上岸来,又会咬人的。古人也总结过不能纵虎归山,要不然会遗害无穷。从这个方面来说,吴王夫差放过越王勾践,实在是养虎遗患,玩火以至自焚。
教训之三,从越王勾践的角度说,在明知对手强大时,及时的表示屈服,要求媾和,以便保存实力,另图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是迫不得已最好的选择。识时务者为俊杰。 勾践不愧为识时务者,在即将亡国灭种的关键时刻,甘拜下风,屈居人下,以屈求神,保住了复仇的种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教训之四,要有坚韧不拔地坚持下去的毅力,事业终将成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勾践大概是牢记住了这一点,并且再退一步,加上十年,用两倍的时间来为复仇作准备。 这个过程也够漫长的,其中的屈辱辛酸,非局外人所能体验。以国君的身份,卧薪尝胆,这要有超出常人的毅力。在长期的艰难困苦之中,人的精神随时都会有崩溃的可能,随时都可能因挫折而彻底的放弃希望和努力。但是勾践坚持下来了。 因此我们也要敬佩勾践,佩服他的坚韧不拔地向目标挺进的毅力。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李白在襄阳所写的这组诗,既可见其性情,又可见其诗风。在襄岘汉水的背景之下,一个怀着未醉之心的醉翁形象,栩栩如生。
组诗之第一首。这里的“白铜鞮”当指汉水在襄阳段的堤坝。这是襄阳群体娱乐的地方。江城被绿水环抱,襄阳的花,襄阳的月,真是迷人。读着这首诗,眼前就会浮现出一个场景,在月圆花好的夜晚,人们在江水边的长堤上载歌载舞,多么热闹多么生动传情。面对此情此景,诗人和读者不能不忘我地陶醉在其中。这一首第三句在格律上有“失粘”之嫌,说明李白写诗并不受格律的严格约束。
组诗之第二首。这是描写一个历史人物的醉态,这个人叫山简。山简是晋大将,性情豪放,酒醉后常反戴帽子倒骑马。酒醉后的人物神态生动活现,在阳光下,系着白头巾,倒着骑马,非常有趣。此诗活灵活现地塑造了一个醉态可鞠的人物形象。
组诗之第三首。岘山、汉江、水色、沙色、山上的堕泪碑以及碑上的青苔,碑上被磨灭了的碑文等等物景,平实道来,没有雕饰,其中自有诗人对世事沧桑的感慨。山依旧,水仍绿,碑尚在,唯有碑石上生了青苔,碑文已被磨灭,其寓意就是时间的长河能淹没一切。
组诗之第四首:习家池边旧有凤泉馆、芙蓉台、习郁墓,群山环抱,苍松古柏,一水涓涓,亭台掩映,花香鸟语,风景清幽,自古常有骚人墨客来此咏诗作赋。西晋永嘉年间镇南将军山简镇守襄阳时,常来此饮酒,醉后自呼“高阳酒徒”,唐代孟浩然曾感叹:“当昔襄阳雄盛时,山公常醉习家池。”堕泪碑是为了纪念西晋羊祜而立的。羊祜生前都督荆州诸军事,驻襄阳。羊祜死后,其部属与当地百姓在岘山羊祜生前游息之地建碑立庙,每年祭祀。见碑者莫不流泪,杜预因而称此碑为堕泪碑。酒醉了,堕泪碑也不去看了,欲上马而又上不了马,襄阳的小孩子们看着笑了。酒醉以后,人就不会有什么愁苦。“莫看”,“且醉”二句 ,是痛苦的潇洒。
上片写景。月下赏花,饮酒赋诗,是古诗词中常见的题材,读者关心的是诗人举杯时所产生的感受和联想。苏轼此首写他把月光斟进自己的酒杯里,让读者与他一起分享美酒的芬芳和清光。这种感受是新奇的,大胆的,但又是合理的,自然的。开篇的“月午”,不是早已指明中天明月光正泻向杯中。而“摇荡”一词,正透露出诗人举杯相属的豪兴而使月光翩然起舞。诗人从寻常的生活中,捕捉到不寻常的诗意,于平易中见工夫,逸趣中显天才。月色是这样的皎洁明净,所照之处冷浸一片银色。聚星堂前的梅花也更显得璀灿晶莹,洗尽铅华见雪肌。诗人不禁离席,漫步于积水空明的回廊上。此时他始觉幽香袭来,柔顺清润,以至于物我两忘,陶醉在这优美安谧的境界之中。
下片发议论。过片由“半落梅花”而来,“欲落梅花更多情”,何况这梅花烟雾轻笼,有一种朦胧含浑之美。花前月下,自古以来“总是少年行乐处”,这少年是泛指,也是指赵德麟。诗人很赏识这位年轻的签判,称赞他“吏事通敏,文采俊丽,志节端亮,议论英发。”他们平时诗歌唱和,此时又同饮花下,“齿发日向疏”的太守,也有与少年同游乐之意。最后以其夫人关于月色的议论作结,他认为这议论富有诗意。
在这首词中,他选取了月色、梅花,冷香,回廊,烟雾等,构成清幽恬静的艺术境界,表现了他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对良辰美景的珍惜,使他的精神从政治得失中解脱出来,一念清净,旷达闲适,这表现了他精神生活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