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主旨主要有两种说法:一说是讽刺现实之作,一说是赞美正直官吏之诗。全诗三章,每章四句。从表现手法说,属赋体。诗人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极其自然,也极为高明。
《郑风·羔裘》这首诗,起笔描述羔裘的外在美,作者具体而微地描写了羊皮袍子的皮毛质地是如何的润泽光滑,袍子上的豹皮装饰是如何的鲜艳漂亮。然后才赞美穿此羔裘的人的内在美,写外在美的目的是通过对羊皮袍子的仔细形容,和对其中寓意的深刻揭示,借以赞美穿羊皮袍子的官员有正直美好能舍命为公的气节,有威武勇毅能支持正义的品格。总而言之,人衣相配,美德毕现,这位官员才德出众,不愧是国家的贤俊。外在美、气质美和品行美、形象美高度统一。这样理解符合认为此诗主旨为赞美优秀官吏的说法。
这首诗,从表现手法说,属赋体。作者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极其自然,也极为高明。因为衣裳总是人穿的,从衣裳联想到人品,再自然不过了。至于一个人的品质、德性要说得很生动、形象,就不那么容易,而此诗作者的聪明之处,也在这里。他用看得见的衣服的外表,来比喻看不见、感得到的较为抽象的品行德性,手法是极为高明的。比如,从皮袍子上的豹皮装饰,联想到穿这件衣服的人的威武有力就十分贴切,,极为形象。但作为一首讽刺诗来说,有些过于含蓄,以至千百年来聚讼不已。
书信援引史实,把周公和孔子相互比较,由此说明只有同道知己才能相乐的道理。苏轼又以孔子与其弟子来比拟欧、梅与自己的关系,热烈地推崇他们,充分地表达了士遇知己的快乐以及自己内心高远的抱负。整封信围绕着知己相乐的论点,层层铺展,文章谈古论今,前后呼应,表达了作者对欧、梅的敬仰之情。
这篇文章作者没有直接倾诉胸臆,却是凌空而起,开头叹惜周公之不遇,接着引述孔子师徒厄于陈蔡而弦歌不绝,相得甚欢之事,而后以“乃今知”领起下文,兼收上两层文意,感慨周公虽富贵而有管蔡之流言、召公之疑虑,不如孔子虽贫贱而得天下贤才,其乐无穷。这段文字,劣周公,优孔子,以周公来反衬孔子,出人意外,立意警奇,乍看似乎无关题意,实际上立足点高而自处亦高,是暗以孔子比欧梅,以孔门弟子自况,说明富贵不足重,而师徒以道相乐才是人间最高的乐趣,一扫通常干谒文字浮夸阿谀的风气,表达出作者不同凡俗的高尚情怀和人生追求。而且先以孔子师徒相乐立案,是为了给全文树立主脑,以交游贤才、遭遇知己之乐笼盖全文,提领整篇,使文章具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文章这样构思,完全打破了书信的常格,是颇有艺术独创性的。
“轼七八岁时,始知读书”以下开始折入正题,直叙蒙受识拔、遭遇知己之乐。自述年少时即闻欧梅之令名,稍壮又能读其文想象其人,且设想两公能“脱去世俗之乐而自乐其乐”,这既显出仰慕之情由来已久,又对欧梅之乐虚点一笔。接着写来京逾年无缘一见,而会试礼部意外地受到识拔,荣幸地获得奖许,十年仰慕无由见,一朝相逢成知己,得意快慰之情可想而知。这一层叙述被识拔的经过,娓娓而谈,感情真挚,文势跌宕,笔墨淋漓。“退而思之”以下,自然地转入议论,表示人之一生既不能够以不光明的手段获取富贵,也不应该庸庸碌碌地甘居贫贱,有大贤人在此而能做他的弟子,也就足以有靠托而值得引为自豪了。这既反映出自己一举中第的内心快慰,又抒写出遭遇欧梅知遇的喜悦之情,同时又回应了上文周公富贵而有烦恼和孔子贫贱而足乐,进一步表明了自己的荣辱观,反映出作者高尚的志趣和磊落的襟怀,且再用侥幸荣获富贵、车骑雍容、市民围观的世俗之乐来作一反衬,愈加突出了东坡自乐其乐的精诚和真趣。
“《传》曰”以下引述经典,并结合对方的声誉、风采和文章,写梅公虽官非显通却自处坦然,从而颂扬梅公必有乐乎超凡拔俗的明达之道,最后收结到以聆听对方的教诲为请。这既表明二人的志趣完全投合,将彼此的高情雅怀融会为一,意气极为空灵飘洒,同时又承应上文,含蓄委婉地表达出请求谒见的心情,口吻亦十分得体。
综观全文,通篇以“乐”字为纲,用“乐”字呼应。由孔子师徒的相知之乐,写到欧梅的“自乐其乐”,转到自身受知遇之乐,拍合到梅氏必“乐乎斯道”,下笔处处不离“乐”字。作者写乐,一扫中第释褐脱离布衣地位便踌躇满志的浅薄识见,摆脱了乐富贵、忧贫贱的庸俗世风,而升华到超越外物的高雅精神境界,专从遭遇知已、师友以道相乐的角度立论,使文情超拔卓异,洒脱不俗,既表现了对梅尧臣的仰慕推尊,又蕴涵着个人的高自期许,真是高怀雅论,足以大破俗肠。作者写来文势开拓而荡漾,为赞孔子贫贱之乐,先悲周公富贵之不遇,为写欧梅知遇之隆,先叙无缘进谒之久,起伏跌宕,舒卷自然,且语言飘洒而爽畅,文笔摇曳而生姿。
此曲以“晚秋”作题,描写送别时的伤感。晚秋本身有一种凄凉萧瑟的气氛,更加快衬出伤感离别之痛,反映出作者与洛神失之交臂的无限痛苦。
运用典故闪示意象而不加详述,从而启动读者的经验和联想,是古代文学作品常用的表意手法。文章开头连用陈王罗袜、学士琵琶两个典故,开篇点题。接着又用“泪酒”和“秋花”两个意象,来加强文章的伤情色彩。面对漂泊天涯的处境,只能酒泪齐下,有着无限的哀思。挥手自此去,天涯两地人,加上作品中着意突出深秋的肃杀,收到令人了黯然神伤的效果。
从曲子起首两句的两则典故来看,内容都同异性之间的萍水相逢有关,这种邂逅引出了一段动情的故事,然而其悲剧性正在于情缘的昙花一现。诗人已明知“梦断”,却依然禁不住“情伤”,可见他的一往情深,这种注定无法再现的情梦,便为全曲定下了一种惆怅与失落的基调。值得一提的是,曹植的《洛神赋》记称“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虽未说明具体的时日,但赋中有“夜耿耿而不寐,沾繁霜而至曙”语,可知他与洛神的相遇正值秋季;而白居易《琵琶行》,则明言“枫叶荻花秋瑟瑟”、“唯见江心秋月白”。这两个典故都符合“晚秋”的题面,在本作中恐怕不是偶然的。这样一来,“又见西风换年华”,既是作者的真切感受,又与前述的典故照应相合,就更觉意味深长了。
在秋天的悲凉气氛中,作者又以苦酒与残花为陪衬,叙出了自己“天一涯”的漂泊现实。一场情梦本就无凭,再加上时间的暌隔(“又见西风换年华”)与空间的距离(“行人天一涯”),就使人倍觉不堪了。作品的每一句都不啻为一声叹喟,诗人将这种种内容纳于“晚秋”的题目之下,其处境与心境的悲凄,就是呼之欲出的了。
此曲的主要艺术特色是大量引用前人离别伤感的诗句,来表现作者的离愁别绪,堪称一首写离别的佳作。文章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全文写离别却无一“离”字,显示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