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七律,律诗的格律已经很严,而次韵诗又多一重限制,不易写好。苏轼诗中的次韵之作竟达三分之一。有人指责他骋才,搞文字游戏。其实,艺术本来就是戴着枷锁跳舞,限制越严,表演越自由,越能赢得观众的喝彩。
苏辙的原唱是:“春去堂堂不复追,空余草木弄晴晖。交游归雁行将尽,踪迹鸣鸠懒不飞。老大未须惊节物,醉狂兼得避危机。东风虽有经旬在,芳意从今日日非。”这当然不失为一首佳作,抒发了伤春之情,寄托了身世之感。但与苏轼和诗相比,却略逊一筹。
原唱的首联是惜春,和诗的首联却语意双关,既可说是惜春,又可说是伤时,感伤整个“青春”的虚度,内涵丰富得多。出句以反问语气开头,着一“可”字,表示“青春”已无可挽回地消逝了,比原唱的陈述句“不复追”,语气强烈得多。杜甫《曲江》诗有“何用浮名绊此身”句,苏轼反用其意,表示“欲将诗句绊余晖。”诗名虽也是浮名,但诗人已把功名事业一类浮名排除在外了,也就是“我除搜句百无功”、“更欲题诗满浙东”(《秀州报本禅院乡僧文长老方丈》)之意。青年苏轼“奋厉有当世志”,本以“致君尧舜”为目的。但这种雄心壮志早已像春梦一般过去了。他因同王安石的分歧被迫离开朝廷,无法施展抱负,只好以“搜句”来消磨时光。这对他来说是很痛苦的,可见开头两句就感慨万端,有很多潜台词。
颔联“酒阑病客惟思睡,蜜绊黄蜂亦懒飞。”紧承首联,进一步写自己的心灰意懒。前句直赋其心灰意懒之情,以“惟”字加强语气;后句用一“亦”字,以黄蜂之懒比己之懒。
颈联“芍药樱桃俱扫地,鬓丝禅榻两忘机。”是化用杜牧《题禅院》“今日鬓丝禅榻畔,茶烟轻飏落花风”句意,出句写景,遥接首句的伤春,“俱扫尽”的“俱”字说明春色已荡然无存;对句抒情,是“酒阑”句的进一步发挥,说自己淡泊宁静,泯除机心,不把老病放在心上。
尾联“凭君借取法界观,一洗人间万事非。”是进一步抒情,作者想要借《法界观》里的“圆融无碍之说”洗刷世间之烦恼。
苏辙原唱颔联是比,颈联是赋,对仗平稳。苏轼和诗中间两联颇富变化,元人方回称其情和景相互交织,虚虚实实,“一轻一重,一来一往”(《瀛奎律髓汇评》卷二十六)。此诗尾联上句五仄落脚,下句不作拗救,正是“诗律颇宽”的表现。虽然未守诗律,但有“神妙流动”之感。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于春事的感伤,对于宦海的沉浮,不执着于一时、心灰意懒的感伤。诗写得含蓄有味,别有深情。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