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久客异乡、缅怀故里的感怀诗。写于初来乍到之时,抒写久客伤老之情。
“少小离家老大回”,诗一开始,就紧扣题目,单刀直入,点明离家与回乡相距年岁之久、时间之遥,其中已蕴藏着很深的感慨。这感慨在同题第二首诗中即有明白的描写:“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山河依旧,人事消磨,将自然的永恒与人生的多变作了鲜明的对照。这里是明写,在“少小离家老大回”中是隐含,表现手法不同,艺术效果也不同。
第二句“乡音无改鬓毛衰”用的也是对比法,但不是自然与人生的对比,而是语言与鬓发的对比。语言习惯一经形成,虽经岁月磨砺也难以更改;美好青春难以永驻,童颜黑发转眼即可衰颓。“乡音无改”既是故乡在诗人身上打下的永远抹不掉的烙印,又是诗人亲近故乡儿童的媒介,所以弥足珍贵;“鬓毛衰”本是离乡数十年来宦游奔波的必然结果,幸而叶落归根,在白发飘萧的垂暮之年,终于返回朝思暮想的故乡,因而倍觉幸运。诗人这时的感情是悲喜交集,感慨与激动参半。
三四句从充满感慨的一幅自画像,转而为富于戏剧性的儿童笑问的场面。“笑问客从何处来”,在儿童,这只是淡淡的一问,言尽而意止;在诗人,却成了重重的一击,引出了他的无穷感慨,自己的老迈衰颓与反主为宾的悲哀,尽都包含在这看似平淡的一问中了。全诗就在这有问无答处悄然作结,而弦外之音却如空谷传响,哀婉备至,久久不绝。
就全诗来看,一二句尚属平平,三四句却似峰回路转,别有境界。后两句的妙处在于背面敷粉,了无痕迹:虽写哀情,却借欢乐场面表现;虽为写己,却从儿童一面翻出。而所写儿童问话的场面又极富于生活的情趣,即使读者不为诗人久客伤老之情所感染,也不能不被这一饶有趣味的生活场景所打动。
此诗运用了三种对比:通过少小离家与老大回乡的对比,以突出离开家乡时间之长;通过乡音难改与鬓毛易衰的对比,以突出人事变化速度之快;通过白发衰翁与天真儿童的对比,委婉含蓄地表现了诗人回乡欢愉之情和人世沧桑之感,并且将这两种迥不相同的感情水乳交融地凝合在一起。全诗采用白描手法,在自然朴素的语言中蕴藏着一片真挚深厚的感情。读之如饮醇醪,入口很淡,而后劲无穷。
这是一首咏物诗。古人咏菊之作很多,但此诗为作者一念触发,灵感倏至而作。
头二句写作诗缘起,乡居野处的百姓出于对隐居的英雄的敬佩,相赠菊花。首句“战罢秋风笑物华”,起势不凡,一个“战”字,一个“笑”字,使横戈疆场而又乐观坚贞的民族英雄形象跃然纸上。次句“乡人偏自献菊花”,是对抗清英雄的崇高礼赞。诗的一、二句创造了赏菊的感情环境。
后两句则笔势急转,“已看铁骨经霜老,莫遣金心带雨斜”是全诗最铿锵有力、动人心魄的诗句。诗人由对自身的抒写转入对菊花的描绘。野菊挺秀的枝茎和灿然如火的黄花激发许多联想。花茎虽已经霜,仍不失挺拨咄咄之势;“铁骨”一词拟化出不畏风霜的菊花的伟岸不群的品格。诗人以怜惜的笔调写出对不畏风雨的菊花的爱护。后二句虽然字面上全为咏叹菊花的字句,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野菊经霜不老的傲岸实为诗人自身凛凛正气的象征。无疑,后两句仍是在抒写诗人自己的豪情气概。
前两句是叙述,叙述中充满诗情,后两句借景抒情。“骨”与“心”都将菊花拟人化,赋予菊以人的性格。“骨”用“铁”字修饰,“心”用“金”字限定,既写出了菊花的凌霜贞姿,又写出了诗人的英雄品格。全诗写菊,又是写人,是写景,又是抒情,菊与人,景与情,洽合无间,融为一体。
此诗严格说来,不是纯粹的咏物诗,因为诗人的感情、精神时时介入其间,不过借菊花象征而已。但野菊的自然情态处处与涌荡于诗人胸中的奔逸之情相合,所以诗人才得以借菊花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实质而言.作者描绘菊花的诗句已创造出一种艺术形式,从而将主体感情固着其中,菊花成为诗人情感的一个对等物。
词的上阕分析宋朝戈金的有利形势,首先刺堂之上有在宴席之中就能战胜列手的智谋之士,而在边疆有骁勇善战的将领与士兵。宋朝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所以说戈金是完全可行的。之所以要这样分析,主要是针对当时朝廷弥漫的自卑、畏敌情绪而言的。虽然已经议定要戈金,但是朝野上下对于抗金的胜利并没有太大的把握,刘过这首词就是鼓励大家要看到希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抗金事业中去。词中引用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盖子·公孙丑下》),其实就是强调虽然南宋的军队实力比不过金国的军队,但只要南宋军民团结一心,共同抗敌,充分发挥人和的作用,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南宋的。
词的下阕瞻望南宋戈金的大好前景:只要执政者治理有方,君臣同心,同休共戚,那么明年一定会取得胜利的,而用不了多久,国家一定会强盛起来,引来四方朝贺的。这从全词的形势说到韩伉胄本人,是对他的强有力的支持,让人充满信心和勇气。
该词运用很多口语化、散文化的句子,大有以文为词的倾向,读来朗朗上口,更增加了词的魅力。全词语言流畅、气势磅礴。
这是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聚首如胶似漆作别却像无情;只觉得酒宴上要笑笑不出声。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着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致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像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深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了出来。“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案头蜡烛有心还惜别;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客观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都带上了感伤的色彩。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眼里烛芯却变成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公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这篇文章是作者写给好友的,也是一篇赠序。全文以种庄稼开篇,以穷富两种人的耕种环境、耕种方法以及收获成果作比,为下文的治学之道做了铺垫;下文则着重阐释了治学与种庄稼的联系,进而揭示文章的主旨:种庄稼要等到成熟才能收割;学习要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此文以譬喻开篇,且先用“曷尝观于富人之稼乎?”一句提问,既起到自然引发下文,又引起特别重视。然后,生动具体地讲述了富人与穷人的两种耕作方法带来两种不同的效果。富人的地力越种越雄厚,收获丰富;穷人的地力越种越贫瘠,收获微薄;原因是富人土地而粮食有余,可以实行轮作,保全地力,形成良性循环,就能够不断发展再生产;穷人却不能做到,势必导致恶性循环,最终连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这是不可违抗的生产规律啊!“古之人,其才非有以大过今之人也。”文章转换便顺理成章,把物质生产的规律自然地引申到精神生产上去。用古人与今人作对比,为古代人的才能和学问大大超过一般的人,原因就跟这种庄稼的道理一样,不要急于求成,必须积以时日,勤苦修养,才能做到“流于既溢之余,而发于持满之末”。紧接着,作者再用自己的学习实践和亲身经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做学问千万切忌自得自满、追求虚名,要去专心学习,只有做到“博观而约取”,使自己具有丰富精粹的知识基础,用起来才会感到绰绰有余,从容不迫。这就是“厚积而薄发”的道理。
最后,作者又托张琥把这个意见转告其弟苏辙,看似闲笔,而意在表明这确实是他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
这篇文章写得随意自然,语言简明,譬喻有趣,道理却很深刻。种庄稼与做学问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可作者却自然而巧妙地把它们紧密联系在一起,说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有着相同的规律性,突显了比喻的通俗易懂,也使文章亲切平易。充分说明苏轼善于观察事物,善于了解和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对农业生产了熟于胸,表现出深厚坚实的生活基础。同时,展现了苏轼高超的写作技巧和独具特色的行文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