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头两句,先用东山表明故人隐居的事实和山居对他的意义,再写山壑之美和故人的喜好。这样交代一句,下面就不再写景了。
中间四句刻画故人的形象,还在年富力强的时候,故人就高卧山林,太阳老高了,还不起床,这是一个疏懒的人的形象。古人所谓的高士就是这样的,他们鄙弃功名利禄,追求闲云野鹤般的人生境界。“松风清襟袖,石潭洗心耳”两句运用古典故事来刻画这个形象的精神风貌,将故人比作古代隐士高人,意境深远;松涛阵阵,伫立在风中的听者心有会意;石潭清清,住在它旁边的观者心耳早已清净。其人格之高洁,尽在不言之中。前两句是画肉,这两句是画骨,这样,诗人笔下的形象不但有形态,而且有精神,于是就具有了人格魅力,具有了诗人仰慕的人格魅力。其实,这也是诗人是在刻画他心目中的理想的形象,追求功成身退,隐居山林的生活。
在唐人赠别诗篇中,那些凄清缠绵、低徊留连的作品,固然感人至深,但另外一种慷慨悲歌、出自肺腑的诗作,却又以它的真诚情谊,坚强信念,为灞桥柳色与渭城风雨涂上了另一种豪放健美的色彩。高适的《别董大二首》便是后一种风格的佳篇。
这两首送别诗作于公元747年(天宝六年),当时高适在睢阳,送别的对象是著名的琴师董庭兰。盛唐时盛行胡乐,能欣赏七弦琴这类古乐的人不多。崔珏有诗道:“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时高适也很不得志,到处浪游,常处于贫贱的境遇之中。但在这两首送别诗中,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激昂慷慨,鼓舞人心。
从诗的内容来看,这两篇作品当是写高适与董大久别重逢,经过短暂的聚会以后,又各奔他方的赠别之作。而且,两个人都处在困顿不达的境遇之中,贫贱相交自有深沉的感慨。诗的第二首可作如是理解。第一首却胸襟开阔,写别离而一扫缠绵忧怨的老调,雄壮豪迈,堪与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情境相媲美。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开头两句,描绘送别时候的自然景色。黄云蔽天,绵延千里,日色只剩下一点余光。夜幕降临以后,又刮起了北风,大风呼啸。伴随着纷纷扫扬的雪花。一群征雁疾速地从空中掠过,往南方飞去。这两句所展现的境界阔远渺茫,是典型的北国雪天风光。“千里”,有的本子作“十里”,虽是一字之差,境界却相差甚远。北方的冬天,绿色植物凋零殆尽,残枝朽干已不足以遮目,所以视界很广,可目极千里。说“黄云”,亦极典型。那是阴云凝聚之状,是阴天天气,有了这两个字,下文的“白日曛”、“北风”,“雪纷纷”,便有了着落。如此理解,开头两句便见出作者并非轻率落笔,而是在经过了苦心酝酿之后,才自然流一出的诗歌语言。这两句,描写景物虽然比较客观,但也处处显示着送别的情调,以及诗人的气质心胸。日暮天寒,本来就容易引发人们的愁苦心绪,而眼下,诗人正在送别董大,其执手依恋之态,我们是可以想见的。所以,首二句尽管境界阔远渺茫,其实不无凄苦寒凉;但是,高适毕竟具有恢弘的气度,超然的禀赋,他并没有沉溺在离别的感伤之中不能自拔。他能以理驭情,另具一副心胸,写出慷慨激昂的壮伟之音。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两句,是对董大的劝慰。说“莫愁”,说前路有知己,说天下人人识君,以此赠别,足以鼓舞人心,激励人之心志。据说,董大曾以高妙的琴艺受知于宰相房琯,崔珏曾写诗咏叹说:“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写的不过是董大遇合一位知音,而且是官高位显,诗境未免狭小。高适这两句,不仅紧扣董大为名琴师,天下传扬的特定身份,而且把人生知己无贫贱,天涯处处有朋友的意思融注其中,诗境远比崔珏那几句阔远得多,也深厚得多。崔诗只是琴师身世的材料,而高诗却堪称艺术珍品。
“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可见他当时也还处于“无酒钱”的“贫贱”境遇之中。这两首早期不得意时的赠别之作,不免“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但诗人于慰藉中寄希望,因而给人一种满怀信心和力量的感觉。
诗人在即将分手之际,全然不写千丝万缕的离愁别绪,而是满怀激情地鼓励友人踏上征途,迎接未来。诗之所以卓绝,是因为高适“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殷璠《河岳英灵集》)、“以气质自高”(《唐诗纪事》),因而能为志士增色,为游子拭泪。如果不是诗人内心的郁积喷薄而出,则不能把临别赠语说得如此体贴入微,如此坚定不移,也就不能使此朴素无华之语言,铸造出这等冰清玉洁、醇厚动人的诗情。
这是一首咏史词,赞颂了桓温多面的性格与才能,体察其壮志难酬的压抑,并渗入了词人自己的身世之感,是一首上佳之作。
“冷清清、荒台败瓦,日斜来吊宣武”,以写景开篇,描写此时此地的荒凉,突出沧桑之意。“如云宾从当年事,面对青山歌舞”,这是先抑后扬的手法,极力表现当年桓温幕府的繁华场面,但这身前的煊赫与身后的冷清,给读者带来了一种多么大的心理反差和感觉。历史上桓温幕下贤才毕集,谢安、谢玄、郗超、王珣、顾恺之、袁弘、习凿齿、车胤……都是一时之英杰。接着是人物的正式出场,在高高的华盖下,坐着一位“猬须石眼”的如虎之人。然后作者提到他也曾有过雄踞南方四州的伟绩,甚至还有篡权窃国的雄心抱负,“匆匆”二字已饱含有对桓温“做贼”的批评之意。“更何情绪”?这疑问问出了桓温表面风流倜傥,心中却是想着窃国篡权,因此,他就不会有周瑜那样的真风流。
过片,接歇拍而来,“休相笑”,意在纠正前人的误解。他对桓温宣武的态度由贬转褒,对这位雄才大略又文采风流的历史人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达了其钦佩与惋惜之意。在《桓温墓》一诗中,他也写过“虎视中原气未伸,一生功罪总难论”的句子。“此儿还有佳处”、“尚解登山作赋”化用经史成句,运散笔,发议论,有几分辛稼轩的风采。“一时裙屐原潇洒,谁料转头黄土”,“裙屐”对“黄土”,用鲜明的物象带出丰厚的沧桑之意。接着“江月苦”二句回到题面,回到白纻山。大江东去,浪淘尽桓温一生经营。和“做贼”对照,“雄心”才是词人内心深处对桓温的真实评价。这正是对以桓温为“贼”的“主流价值观”的背离。“听漠漠苍林,非丝非竹,打起佛楼鼓”,以景作结,呼应开篇。“非丝非竹”让人联想起桓温与孟嘉那段著名的对话,桓温“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之说堪称知乐,孟嘉“渐近自然”之答更是精妙。若论天籁,不假外物、不受束缚的人生才是天籁。“泪尽金城空感逝,歌残白纻定伤神”(《桓温墓》),佛骨诚然让人息心使人忘机,可这不是开创帝王之业的桓温之所需要。问世间侧耳向佛骨者,几人不是为势所迫,为时所逼?这是那个盛世时代带给黄仲则的压抑、无奈和屈服,也是他骨子里所无法忍受的东西。也许这种情绪和反抗才是本词的真正主旨所在。
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现实生活,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感受到奴隶们心底隐藏着一种压抑已久而行将喷发的愤怒。正因为作者是从奴隶的身世遭际出发,抒发对于现实的愤懑,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因此对统治阶级确实有一种活生生的鞭辟入里的揭露和批判作用,使读者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前两章“东方未明,颠自衣裳。颠之自之,自公召之。东方未晞,颠自裳衣。颠之自之,自公令之。” 诗人并没有用很多笔墨去铺叙具体的劳动场面,或者诉说劳动如何艰辛,而是巧妙地抓住一瞬间出现的难堪而苦涩的场面来写:当一批劳累的人们正酣睡之际,突然响起了公家监工的吆喝声,催促着他们去上工。这时东方还没有一丝亮光,原来.寂静的夜空,一下子被这叫喊声打破,劳工们一个个被惊醒过来,黑暗中东抓西摸,手忙脚乱,有的抓着裤管套上胳膊,有的撑开衣袖伸进双腿。一时间,乱作一堆,急成一团,真可谓洋相出尽。天还没亮,官差即来催促起床,上工的命令就已经下达了,以致可怜的役夫们在忙乱之中把两手伸进裤管,把两脚蹬进袖筒,竟然把上下衣裳颠自穿了。按理说,上下衣裳的区别是很大的,能够穿颠自了,不光是因为天黑的原因,恐怕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役夫们并没从梦中醒来,他们可能头天夜里睡得很晚,疲乏的身子包括疲乏的大脑尚未缓过神来。这一情节极富戏剧性,十分幽默好笑,却又饱含悲愤,笑中滴泪,生动曲折地反映出了酷吏的凶狠以及役夫的凄惨。“颠自衣裳”的细节描写,便运用得真实巧妙,写出了奴隶们在公爷的吆呼催促下摸黑穿衣裳的不堪处境。前两章的“颠自”二字,还会令人自然联想到末一章“风”(早上与“莫”(即“幕”,晚上)的“颠自”。衣裳的错乱,黑(夜)白(天)的颠自,正说明了社会现实的不合理。既意在言中,又寄意言外,可谓一语双关。
最后一句"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则莫"说明:报时辰不是提前就是太晚。这诗是讽刺国君号令不准的诗,而国君的‘不时’,又在于司时的官吏不负责任。古时无准确的钟表,故而司时的官吏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如果司时的官吏每天搞错一点点,积年累月,经过一定时间,就可能出现巨大的误差。司时官吏失职,当然朝廷秩序也会一片混乱。本诗在于讽刺司时官吏不准确报时,以致群臣见国君的时间混乱,官员手忙脚乱,心中忐忑不安,唯恐误时,遭到国君责怪。“折柳樊圃”和“狂夫瞿瞿”,也是两个典型的细节描绘,寥寥八个字,就把奴隶们艰辛的苦役和监工走狗的凶恶嘴脸和盘托出,一泻无余。这些描绘都切合环境和人物身份,读来仿佛见其人,闻其声,神态态毕现,栩栩如生,颇有真实感。
全诗三章,皆为四句。每句两个音拍。前两章运用回环复沓的艺术手法,渲染环境气氛,突出事物特点。且以工整的排列。朗朗上口的语言形式,尽情抒发抑郁情感,增强了音乐效果。第三章则转变风格,避免通篇一致的枯燥感,显得起伏有致,使得诗作的另一突出特点是通篇明白晓畅,语言通俗易懂,未明颠自狂夫不能等都是人们常用的日常语言,以此为诗质朴自然,充满无限的生命。
《齐风·东方未明》在结构形式和艺术手法上也很有特点。其一,《东方未明》为乐歌,在结构上回环复沓。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有些句子只换了一个或几个字。 这种回复重叠,规律中有变化,严格中有自由,既是歌唱时的和声,也是表述意思的层层递进和对内涵的强化作用。(《随园诗话》)但就作诗而言,重词叠句与反复咏唱是为着尽情抒发情感的需要,这在《诗经》其他诗作中和后世民歌中也经常运用。这样有利于突出事物特征,渲染环境气氛,增强音乐效果,给人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同时,也便于记忆与传诵。其二,诗人善于通过细节的描绘来反映生活。例如“颠自衣裳”的细节描写, 其三,语言通俗易懂,读之琅琅上口。例如“东方”、“未明”、“颠自”、“自颠”、“狂夫”、“不能”等词汇,都是人们常用的口头语言,用在诗中,质朴自然,恰如其分。这些词语历经了三千余年的风雨,仍然葆有无限的生命力,至今保存在人们的口头与书面用语之中。此外,全诗以四言句为形式,每句两个音拍,二二的节奏。前两章排列工整,键行和押韵有规律;第三章则起伏有致,跌宕变化。这种不拘一格的韵律节奏,也体现了当时劳动人民口头歌谣创作的艺术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