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七律,通过诗人望中的见闻,写深秋拂晓的长安景色和羁旅思归的心情。
首联总揽长安全景。在一个深秋的拂晓,诗人凭高而望,眼前凄冷清凉的云雾缓缓飘游,全城的宫观楼阁都在脚下浮动,景象迷蒙而壮阔。诗中“凄清”二字,既属客观,亦属主观,秋意的清冷,实衬心境的凄凉。正是这两个字,为全诗定下了基调。
颔联写仰观。“残星几点”是目见,“长笛一声”是耳闻:“雁横塞”取动势,“人倚楼”取静态。景物描写见闻动静的安排,颇见匠心。寥落的残星,南归的雁阵,这是秋夜将晓时天空中最具特征的景象;高楼笛声又为之作了饶有情韵的烘托。这两句是说:晨曦初见,西半天上还留有几点残余的星光,北方空中又飞来一行避寒的秋雁。诗人的注意力正被这景象所吸引,忽闻一声长笛悠然传来,寻声望去,在那远处高高的楼头,依稀可见有人背倚栏杆吹奏横笛。笛声那样悠扬,那样哀婉:是在喟叹人生如晨星之易逝,还是因见归雁而思乡里、怀远人?吹笛人,你只管在抒写自己内心的衷曲,却可曾想到你的笛音竟这样地使闻者黯然神伤吗?这一联是赵嘏的名句。据《唐诗纪事》卷五十六记载,诗人杜牧对此赞叹不已,因称赵嘏为“赵倚楼”。杜牧如此激赏,恐怕就是由于它选景典型、韵味清远的缘故。
颈联写俯察。夜色褪尽,晨光大明,眼前景色已是历历可辨:竹篱旁边紫艳的菊花,一丛丛似开未开,仪态十分闲雅静穆;水塘里面的莲花,一朵朵红衣脱落,只留下枯荷败叶,满面愁容。紫菊半开,红莲凋谢,正是深秋时令的花事;以“静”赋菊,以“愁”状莲,都是移情于物,拟物作人,不仅形象传神,而且含有浓厚的主观色彩。这与李清照《声声慢》中“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借菊之憔悴写人的愁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目睹眼前这憔悴含愁的枯荷,追思往日那红艳满塘的莲花,使人不禁会生出红颜易老、好景无常的伤感;而篱畔静穆闲雅的紫菊,俨然一派君子之风,更令人忆起“采菊东篱下”的陶靖节,油然而起归隐三径之心──写菊而冠以“篱”字,取意就在于此。
上面三联所写清晨的长安城中远远近近的秋色,无不触发着诗人孤寂怅惘的愁思;末联则抒写胸怀,表示诗人毅然归去的决心。诗人说:家乡鲈鱼的风味此时正美,我不回去享用,却囚徒也似的留在这是非之地的京城,所为何来!“鲈鱼正美”,用西晋张翰事,表示故园之情和退隐之思;下句用春秋锺仪事,“戴南冠学楚囚”而曰“空”,是痛言自己留居长安之无谓与归隐之不宜迟。
诗中的景物不仅有广狭、远近、高低之分,而且体现了天色随时间推移由暗而明的变化。特别是颔颈两联的写景,将典型景物与特定的心情结合起来,景语即是情语。雁阵和菊花,本是深秋季节的寻常景物,南归之雁、东篱之菊又和思乡归隐的情绪,形影相随,诗人将这些形象入诗,意在给人以丰富的暗示;加之以拂曙凄清气氛的渲染,高楼笛韵的烘托,思归典故的运用,使得全诗意境深远而和谐,风格峻峭而清新。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此诗开头“步屧随春风,村村自花柳”,是说穿着草鞋信步去玩春景。即下文所谓“偶然出”。万方多难,百忧交集,然而花柳无情,并不随人事为转移,自红自绿,故花柳上用一“自”字。与“天下兵虽满,春光日自浓”的“自”,含义正同。接着写田父请杜甫喝酒:“酒酣夸新逼。”酒酣,有几分酒意的时候。“新逼”,严武是上一年十二月做的成都逼,新上任,所以说新逼。“畜眼未见有!”是田父夸严武之辞,说长了眼睛从未见过这样的好官。先极口赞美一句,下说明事实。然后他指着大儿子对杜甫说,大儿子曾被征去当兵,是个弓箭手,而且得长远当兵,没有轮番更换。现在却能放回家从事生产,他非常感激。“辛苦救衰朽”,这句是倒装句法,顺说即“救衰朽辛苦”。“差科死则已,誓不举家走”二句说田翁表示感激,欲以死报。并且要在社日大大地热闹一番,问杜甫能否留下:“拾遗能往否?”杜甫曾作左拾遗,所以田父便这样称他一声。接着的“叫”字写得很生动,叫是粗声大气的叫喊,如果说“唤妇”,便不能写出田父伪粗豪神气。浦起龙注:“叫妇二字一读,如闻其声。”
“感此气扬扬,须知风化首。”这两句是杜甫的评断;也是写此诗的主旨所在。田父的意气扬扬,不避差科,就是因为他的儿子被放回营农。因为感激,所以口口声声总离不了成都逼。即所谓“美”。“久客惜人情,如何拒邻叟。”久居在外,故人情尤可珍惜。这两句说明打扰田父一天还不走,井非为了贪杯,实由盛情难却。“指挥过无礼”中的“指挥”二字,很形象,也很幽默。“未觉村野丑”:杜甫爱的是真诚,恶的是“机巧”(“所历厌机巧”),故不觉其为丑。“月出遮我留,仍嗔问升斗。”田父意在尽醉,所以当杜甫最后问到今天喝了多少酒时,他还生气。意思是说:“酒有的是,你不用问。”极写田父的真朴慷慨。关于这句,浦起龙有不同的解释,他说:“问升斗,旧云问酒数,吾谓是问生产也。见有此好宫,不须记挂口料,不怕没饭吃。吾曹今日只管开怀痛炊耳。”
严武是杜甫的朋友严挺之的儿子。从这首诗可以清楚地看出杜甫对劳动人民的热爱以及劳动人民那种豪爽天真的品质。杜甫的这首诗虽然历代都有人称赏,但这些称赞并没有充分估量出它的份量和价值。它实是一首富有浓郁政治色彩和艺术独创的优秀诗篇。这首诗的主题思想很明确,因为这首诗明白晓畅,内容一望便知,而且诗题还概括了它的基本内容。它具体叙述了杜甫被一位农民盛情相邀饮酒的情景,通过农夫之口赞颂了严武政绩卓著以及在百姓中的口碑。诗中对老农的热情淳朴、豪迈正直写得十分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