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仁在乾隆中后期,是著名的诗家,也工词,这首《沁园春·生日自寿》,作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壬辰,时年二十四岁。据年谱,作者的生日是正月初四,但在词中,既没有涉及新春的景象,也没有家人团聚的情景,可以断言是客中之作。词的内容,主要是抒吐自己身世的悲辛,以及生计艰难才命相妨的酸楚,基调是非常凄苦的。
作者志大才高,孤寒清苦,何以在生辰之日,有如此悲痛的措词,请先略述他的身世:作者生四岁而孤,家境贫寒,全靠寡母抚养。他天资聪慧,八岁能属文,九岁赋诗即有“江头一夜雨,楼上五更寒”佳句。十六岁时应县试,在应试的三千士子中,一举夺冠,显露出非凡的才华。十七岁补博士弟子员,十九岁应乡试不第。当时常州知府潘恂升任浙江观察使,他被邀至杭州,曾往钱塘观潮,作《后观潮行》,一时传诵。二十一岁,再应乡试,仍未中式,困穷愈甚。二十二岁至二十四岁,与友人洪亮吉同入安徽提学使朱筠幕中,虽然受到礼遇,但仍悒悒不得志,感到长期为贫困、折磨所扰。估计作此词时,他人在安徽。
词的起三句“苍苍者天,生我何为?令人慨慷”,词人以激动的心情,大声呼天:为什么生下我来,使我心情如此愤激?三句笼罩全篇,引出下文的无穷感慨。“叹其年难及”等四句是说:论年龄我已二十四岁,该是奋发有为的时候,然而岁月匆匆,丁年(二十岁成丁)早已超过,而我竟困顿如斯;长期觅食他乡,至今还是一介书生,论功名事业,都无成就,而且是“一寒至此”,幕僚微俸,无以解家人的饥寒,人生艰辛的滋味,算是尝尽了。“一寒至此”,用《史记·范雎传》典故。范雎初事魏中大夫须贾,为贾毁谤,答辱几死。逃至秦国,更名张禄,为秦丞相。后须贾奉使人秦,雎故着敝衣往视,贾怜其寒,曰:“范叔一寒至此乎!”因取一绨袍为赠。旋知雎为秦相,大惊请罪,雎念其尚有眷怜故人之意,故释之。作者用这一典故,表明自己虽年已二十四岁,却已贫寒到如此程度,家徒四壁,四岁丧父、祖父、祖母、长兄相继去世,靠母亲守节抚养成人,尝尽辛酸,怎能不有“生我何为“之痛。下一韵“似水才名,如烟好梦,断尽黄灌苦笋肠”,作者感叹才名和好梦,都靠不住,论才名,则是寄人篱下,乞食他乡,论好梦,则乡试落第,功名之事,渺如云姻。“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占来薄幸名”,作者在十九岁的时候,就曾有此感,现在又过了五年,青衫依旧,白袷自怜,怎不令人伤感。“断尽黄蜜苦笋肠”这一叹,当令天下有才有志的贫寒之士,同声一哭。“黄虀苦笋”,都是味辛味苦的食物,吃黄虀苦笋饱受饥寒的穷孩子,成为一代的大诗人,这是朱门酒肉、脑满肠肥的俗人所不能理解的。记得陈迦陵在《沁园春·赠别芝麓先生》的词中,曾有“酒则数行,食而三叹,断尽西风烈士肠”的酸辛之语,同样使用“断肠”一词,而作者此时处境,比之迦陵,其困苦实远过之,怎能不临风悲叹!而在此时,作者更念及六旬老母,一生苦节,也竟未能在儿子身上,取得菽水承欢的报答,真是苦节难偿,徒增悲感。也就在去年(1771)作者《别老母》诗中云:“搴帷别母河梁去,白发愁看泪眼枯。惨惨柴门风雪夜,此时有子不如无!”作为儿子,不能赡养衰年的慈亲,反而使老母在柴门风雪之夜,增添泪眼欲枯的别离悲痛。这样的儿子,真是不如没有的好。
下片“男儿堕地堪伤,怪二十、何来镜里霜”两句,紧承前文,上句与起笔“苍苍者天,生我何为”相应,下句感叹华年已逝,华发已生,引出古人和自己相比,痛感天之生才,有时未必能尽其用。“况笑人寂寂,邓曾拜衮;所居赫赫,周已称郎”四句,言历史上东汉邓禹二十四岁的时候,已经位列三公(“拜衮”,指古代拜授三公之职),拜官大司徒,掌管朝政;三国吴周瑜,也在二十四岁时,已经掌握兵权,为建威中郎将,吴人称为周郎,声名显赫。再看自己,同样是二十四岁,依然是一衿寒士,同样有才,而时运名位有云泥之别。可见天之生才,有用有不用,有的乘时而起,有的身在草莱,是天公有意对人戏弄,还是才命相妨?又怎能不使人悲慨。思念及此,作者以“寿岂人争,才非尔福,天意兼之忌酒狂”诸语自解:寿命不是人所能争的,而我已达到能展露才华的年龄,有才也不一定有福,而我却是有才无福,而今乃一寒至此,只能借酒消愁,以酒狂自命了。(“酒狂”一词,见《汉书·盖宽饶传》:“无多酌我,我乃酒狂。”意谓纵酒使气)最后,作者以“当杯想,想五湖三亩,是我行藏”三语作结,表明自己并非狂于酒者,在感慨万端的情况下,只能举酒消愁,含辛凝想,看来自己只有在五湖边上,躬耕三亩土地,聊作用舍行藏的归宿了。(“五湖”:指太湖,作者家近太湖。“行藏”一词,出《论语·述而》:“用之则行,舍之则藏。”)
这首词写得非常激楚,而在字里行间,和他的许多诗章一样,不掩其高傲真挚的本色。他所抒发的,乃是内心世界中深藏的激情,他是才华横溢有理想有抱负的诗人,似乎成熟得过早一些,二十四岁的人,在我们现在看起来,是在小青年之列,然而他在诗词创作方面,则是已经达到很高的境界,就其秉赋而言,确有惊人之处。他在生辰之日,虽然触绪自伤,却也并非就此消沉下去。就在这年三月上巳日,朱筠学使曾集安徽文士,会于采石之太白楼,一时授简赋诗者数十人,他年纪最少,乘醉著白袷立日影中,落笔顷刻数百言,一座皆惊。结句云:“高会题诗最上头,姓名未死重山丘。请将诗卷掷江水,定不与江东向流。”与会者无不惊为奇才。可惜他在所谓乾隆盛世,竟不能尽其才行其志!读了这首自寿词,不禁为之三叹。
诗的开头“欲别”二字,紧扣题中“别离”,同时也为以下人物的言行点明背景。“牵郎衣”的主语自然是诗中的女主人公,她之所以要“牵郎衣”,主要是为了使“欲别”将行的丈夫能暂停片刻,听一听她诉说自己的心里话;另外,从这急切、娇憨的动作中,也流露出女主人公对丈夫的依恋亲密之情。
女主人公一边牵着郎衣,一边娇憨地问:“郎今到何处”?在一般情况下,千言万语都该在临行之前说过了,至少也不会等到“欲别”之际才问“到何处”,这似乎不合常规。但是,联系第四句来看,便可知道使她忐忑不安的并不是不知“到何处”的问题,而是担心他去 “临邛”,那才是她真正急于要说而又一直难于启齿的话。“郎今到何处”,问得多余,却又问得巧妙。
第三句宕开一笔,转到归期,按照常情,该是盼郎早归,然而她却偏说“不恨”。这个“不恨”,联系到第四句中诗人引用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典故,便可知她是怕男主人公去觅新欢。可见“不恨归来迟”,隐含着女子痛苦的真情,“不恨”,不是反语,也不是矫情,而是真情,是愿以两地相思的痛苦赢得彼此永远相爱的真情,她先如此真诚地让一步,献上一颗深情诚挚的心,最后再道出那难以启齿的希望和请求 “莫向临邛去”。其用心之良苦,可谓“诗从肺腑出,出则愁肺腑”(苏轼《读孟东野诗》)。
诗的前三句拐弯抹角,都是为了引出第四句,第四句才是“谜底”,才是全诗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抓住它才能真正地领会前三句,咀嚼出全诗的情韵。
诗人用这种回环婉曲、欲进先退、摇曳生情的笔触,熟练而又细腻地刻画出女主人公在希求美满爱情生活的同时又隐含着忧虑不安的心理,并从这个矛盾之中显示了她的坚贞诚挚、隐忍克制的品格。全诗言简意丰,隽永深厚,耐人寻味。
今人谈古诗,常常会有不同的角度。研究者注意较多的是作品的真伪及本事出处;而一般读者欣赏的则是诗的本身所能带来的审美情趣。例如关于旧题为汉代苏武和李陵的五言诗,就存在这个问题。宋代文豪苏轼因不满《文选》的编选,首先在相传为苏、李的长安送别诗中读出了“江汉”二字,便据以怀疑是后人的伪作。而以博学著称的洪迈,也在《文选》所载李陵《与苏武三首》诗中发现了“盈觞”之“盈”犯了汉惠帝的讳,于是愈坚苏轼之说。后来明清及近代学者顾炎武、钱大昕和梁启超等人也展转相承,于是苏、李诗之伪几成定谳。而今人汪辟疆先生却力排众议,以为《文选》中《苏武诗四首》为别李陵之说起于唐代,“江汉”、“盈觞”也难定二人诗之伪,他主张“与过而疑之,宁过而存之”(《汉魏诗选按语》)。至逯钦立先生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即基本采取了“存之”的态度。不过他采取了一种比较审慎的方式,这就是既不认为是苏、李之作,同时也不认为是“六朝拟作”,而是把这些作品均归入东汉卷,并系之于“李陵录别诗二十一首”。以上是历代学者从考证角度来谈苏、李诗的一些概况,与今天从欣赏角度来读这些作品有所不同。不过,至少有二点是不应忽视的,即《文选》和《古文苑》所传苏武、李陵诗是汉代作品(苏轼亦谓这些诗“非曹、刘以下诸人所能办”),但所写内容又与历史上西汉时苏武与李陵之别无关。这是考据为今天鉴赏这些诗作提供的基本点,读者需注意。
“骨肉缘枝叶”是《文选》所录《苏武诗四首》中的第一首。这首五言诗抒写兄弟骨肉的离别之情,用笔浑重朴厚,风格淡中见醇,近而犹远。
诗一开始,作者就用“骨肉”二字直接说出诗中“我”与“远人”之间的特殊关系,然后再以“枝叶”作比喻,进一步暗示和强调这种关系的亲密。按理次句应顺着这层意思往下写,可是诗人却把笔触转向了与“骨肉”不同的另一种关系,这就是人世间亲朋好友间的交往。“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二句继续由此生发,写天下朋友之交都能亲如兄弟,不忍相别。这里诗人巧妙地借知己挚友托出“兄弟”二字与前“骨肉”二字相应,同时又借朋友相别预为后文骨肉之离作陪衬。“况我连枝树,与子同一身”二句紧接进层递进,不仅回映首句,离而复即,而且退而后进,领起下文,其用笔直中有曲,折转顿挫。前人曾谓“况我连枝树’承上四海兄弟,言此密友亲交,尚为兄弟,况真兄弟乎?”(方东树《昭昧詹言》)诗人用意在写兄弟之亲,而先借密友为喻,从而使兄弟之亲更为突出。“昔为”以下四句想象与兄弟相处时和离别后二种截然相反的情况,前者“常相近”,一如“鸳与鸯”,何其相得;后者别如“参与辰”、“胡与秦”,几多哀愁!在此相处时的亲密无间、形影不离与离别后的相距千里、后会无期,形成了强烈而鲜明的对比。这四句一前一后两两相对,看似重复拙钝,却也反映出诗人处于人生变故中那种不堪回首、无法预期的复杂心态。
“惟念当离别,恩情日以新”二句既承上而言,说出了兄弟平时相处弥觉珍贵、离别后尤感痛苦的原因,又为下文对临别饯行、樽酒留人的描写预作交代。汉诗转折、联结高妙,浑然一体而不见针迹线痕,于此可悟。然而这二句的好处还不仅见之于它在全诗结构中所起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以浅显的语言,说出了一种人生中的宝贵体验:这就是当一个人要失去某件东西时,会超乎异常地体会到它的珍贵。人与物的关系是这样,人与人的关系更是这样。诗人正是在离别在即时,充分感受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在为将要远行的亲人饯别时,一再要以酒相赠,以酒留饮,以酒叙情。酒是消愁物,诗人当时的心情和行人当时的心情,都在这种赠别和留饮中表露无余。“鹿鸣”二句系化用《诗·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萍。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意,有兴起和借喻设筵饯别之妙;末四句状写赠别留饮情状,言近意远,词浅味浓。人至临别而以杯酒相赠,愿以此挽留片刻而畅叙平生之亲,此景此情不能不令人唏嘘。后代不少传诵千古的名句,如梁代江淹《别赋》中的“可班荆兮赠恨,唯尊酒兮叙悲”、唐代诗人王维《阳关曲》中的“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等,所写也正是这种景和这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