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以一征人口吻凄凄惨惨道来,别有一份无奈中的苦楚。一、二两章以“何草不黄”、“何草不玄”比兴征人无日不在行役之中,似乎“经营四方”已是征夫的宿定命运。既然草木注定要黄、要玄,那么征人也就注定要走下去。统帅者丝毫没有想到:草黄草玄乃物之必然本性,而人却不是为行役而生于世,人非草木,当不能以草木视之。而一句“何人不将”,又把这一人为的宿命扩展到整个社会。可见,此诗所写绝不是“念吾一身,飘然旷野”的个人悲剧,而是“碛里征人三十万”(唐李益《从军北征》)的社会悲剧。这是一轮旷日持久而又殃及全民的大兵役,家与国在征人眼里只是连天的衰草与无息的奔波。
因此,三、四两章作者发出了久压心底的怨怼:我们不是野牛、老虎,更不是那越林穿莽的狐狸,为何却与这些野兽一样长年在旷野、幽草中度日?难道我们生来就与野兽同命?别忘了,我们也是人!
不过,怨终归是怨,命如草芥,生同禽兽的征夫们并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他们注定要在征途中结束自己的一生。他们之所以过着非人的行役生活是因为在统治者眼中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群战争的工具而已。所以,怨的结局仍然是“有栈之车,行彼周道”。
这种毫无希望、无从改变的痛苦泣诉,深得风诗之旨,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征人的悲苦,故清方玉润慨道:“盖怨之至也!周衰至此,其亡岂能久待?编诗者以此奠《小雅》之终,亦《易》卦纯阴之象。”(《诗经原始》)一首如泣如诉的征人小诗,后人看到的却是周室的灭亡,这也许是“用兵不息”者万万没有想到的。
此诗的后两章很善于借景寄情,方玉润云:“纯是一种阴幽荒凉景象,写来可畏。所谓亡国之音哀以思,诗境至此,穷仄极矣。”(同上)诚哉斯言。
词的上片写词人到妻子墓地祭扫悼亡时的见闻和感伤情绪。
“松门石路秋风扫,似不许,飞尘到。”开头两句,写墓地的环境:苍松两排,挺立如门,青石铺路,平平展展,秋风吹扫,不染飞尘。洁静、尘幽,犹如冷寂的仙境。这既写出了墓地的特点,又点出了死者在词人心目中所占的位置。正是由于这位置的重要和非同一般,词人才把她的安息地描绘得如此幽静和庄严肃穆,显示了词人对死者的崇敬与哀伤。
“双携纤手别烟萝,红粉尘泉相照。”这两句写词人在墓地的情绪和心态。面对墓丘,睹物思人,极度悲苦,过份痛伤,使词人的情绪进入了似梦非梦,似幻非幻的状态。他好像又和妻子双手相牵,告别了那烟雾迷蒙,萝蔓丛生的墓地,在尘澈的泉水边去映照红润粉嫩的面庞。这里所写的情状,均是生前生活的写照。两人的感情是那样浓郁、真挚、深厚,依依难舍,如胶似漆。正因为生前有如此之深情,悼亡时才会出现如此之幻觉。看似浪漫,实则真实,读来十分感人。
“几声歌管,正须陶写,翻作伤心调。”写乐声惊醒幻梦之后的感情。前边两个分句是倒装的。“双携纤手”两句,写的本是幻觉。幻觉中出现男女团聚愉悦的景况,实在是“正须陶写”的。“陶写”即陶冶性情,排除忧闷。“写”者“泄”也。在幻觉中,词人的痛苦和忧闷正要得到排除和发泄,突然之间,远处传来了笙、箫、笛等“歌管”演奏的声音,这声音使词人如梦方醒,从幻境回到了现实。于是,重又堕入了痛苦和忧闷的深渊之中。上片全写在东山墓地悼亡时所见所感,心潮起伏变化,达情委婉曲折,蕴涵丰厚,耐人寻味。
下片写东山周围的景物,进一步抒发失去妻子之后无法忘怀的忧苦。
“岩阴暝色归云悄,恨易失,千金笑。”东山的山岩、峰峦慢慢地暝色四合,云雾聚集,夜幕悄悄地就要到来了。很自然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悼亡者就要离开东山,突然之间,一阵痛苦再次袭上心头,他尘醒地懂得,这魂牵梦绕,挥之不去的悲痛,皆因失去“千金笑”所致。
外景外物,对悼亡者都有尖锐的刺激,揉搓着他敏感的神经,再不知“更逢何物可忘忧”了。此时抬头四望,映入眼帘的是茫茫无际、肥嫩丰茂、绿遍江南的芳草。芳草赏心悦目,芳草陶情娱人;芳草是春的使者,美的象征。面对多姿多情的芳草,词人只能“为谢”。“谢”为“辞谢”之谢。“为谢江南芳草”,是因为美好景物非但不能解除或减轻胸中的恨和忧,往往反而加重它的份量。这与杜甫《春望》中“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极为相似,不过手法更为曲折隐晦罢了。
“断桥孤驿,冷云黄叶,相见长安道。”最后三句,点破题目,落到了“别东山”上。“断桥”、“孤驿”、“冷云”、“黄叶”,都是东山墓地周围的景物,何其寂寞,何其孤冷,何其颓败,何其萧瑟。这固然是对景物的客观描绘,更多的则是词人的主观感受。即将离开坟场,最后这一眼,叫人目不忍睹了。“相见长安道”既是对往昔生活的回忆又是对亡灵进行安慰。
广州在晋代时还很偏僻,加之当时南方多瘴气,古人视为畏途。但又因为广州靠山临海,自古盛产奇珍异宝,到这里来“捞一票”的人也大有人在。据《晋书·良吏传》记载,当时派到广州去当刺史的皆多贪赃黩货,广州官府衙门贿赂公行,贪污成风。晋安帝时,朝廷欲革除岭南弊政,便派吴隐之出任广州刺史。吴隐之走马上任,路过广州三十里地的石门(在今广东省南海县西北),这里有一泓清澄明澈的泉水,这泉水名之曰“贪泉”。当地还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即使清廉之士,一饮此水,就会变成贪得无厌之人。吴隐之来到清泉边,深有感触地对身边亲人说:“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越岭丧清,吾知之矣!”,他酌泉赋诗言志,成为我国诗歌史上一段动人的佳话。
吴隐之这首诗前两句先陈述由来已久的传说:古人说这贪泉水,谁饮了它,心里就要产生牟取千金的贪欲。歃(shà),歃,以口微吸也,是说只喝一点,极言其少,千金,极言钱财多。怀,思也,思得千金,便是贪。“一”与“千”对照,强化贪泉之贪。只喝一口,便贪图千金,多喝几口,不用说更贪得无厌。这传说在他心里引起了疑问:事情真会这样吗?他想起了历史上两位视富贵如浮云的高士——商朝末年孤竹君的两个儿子伯夷和叔齐。人世间的大富大贵莫过于帝王的宝座了。可是,这兄弟俩互相推让。孤竹君死后,按照遗嘱要叔齐继承王位,可是叔齐却坚决要让位于兄长伯夷。伯夷避而不受,出奔于外。叔齐仍不肯登位,也出走了,结果兄弟俩为了互相推让王位,都逃离了孤竹国。天底下最大的富贵他们竟然弃之如敝屣。想到这里,吴隐之在诗的后二句深深感叹道:这贪泉水啊,试教伯夷叔齐来饮,我相信他们终不会改变自己的高尚思想和情操的。贪与廉取决于人的精神境界的高下,的确与是否饮用贪泉无关
吴隐之终不相信这古老传说,不相信贪泉有如此巨大的魔力,他勇敢地酌贪泉而饮了,准备迎接即将来临的考验。诗的后二句,他是借伯夷叔齐自比,表示自己清廉为政的决心。
吴隐之这首述志诗,不事雕琢,直抒胸臆,言简意赅,古朴动人。更可贵的是作者言行一致,他在广州任上数年,果然没有因饮了贪泉而变成贪官。《晋书》上说他“及在州,清操逾厉,常食不过菜及干鱼而已,帷帐器服皆付外库,时人颇谓其矫,然亦终始不易。”由于他整饬纲纪,以身作则,广州风气大为改观。皇帝诏书嘉奖他“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飨惟错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是一位难能可贵的清官。后来他离开广州北归,行囊萧萧,船舱空空。回到家中,数亩小宅,茅屋简陋。当时著名将领刘裕赐赠车牛,并要为他建造住宅,都被他谢绝了。一生清廉,始终不渝,一代良吏,名垂青史。
此诗重点是写马,通过写马来赞颂鲁国的国君鲁僖公。诗分四章,可能与古代一车四马的驾车制度有关。有人说“《礼》:诸侯六闲,马四种,有良马,有戎马,有田马,有驽马”,“作者因马有四种,故每章各言其一”(孔颖达疏);也有人说每章各写马的一种品性,第一章是写“马之德”,第二章是写“马之力”,第三章是写“马精神”,第四章是写“马志向”(方玉润《诗经原始》),这却不免让人感到穿凿附会,四章中各种各样毛色的马都有,难道说“骊”一定是良马、“駵”一定是劣马?“彭彭”、“伾伾”、“绎绎”、“祛祛”与“臧”、“才”、“作”、“徂”这些形容词(或动词)也看不出与德、力、精神、志向有特定的对应关系。从结构上看,它每章除了第四、五两句“有……有……”句式各具不同内容外,也就第六句末二字和第七、八两句末一字不同,是典型的重章叠句体式,而各章所更易之字,也不像《国风》中的一些篇章那样相互间有递进或联贯关系,而像《国风》中的另一些篇章那样,联章复沓只是为了取得一唱三叹、余音不绝的歌咏艺术效果。
从诗的表现手法看,此篇尽管用的是赋法而没有比兴成分,但写来跌宕有致,马的形象既生动传神,对鲁君的颂美也点到即止,没有过分的张扬,一切都温而不火,流畅自然,这在《颂》诗中实不多见。全诗先将直接歌咏的对象群马置于广阔无边的原野这一环境背景,且冠以“駉駉”这一表形态的叠字形容词,这样篇首就鼓荡着一种矫健强悍的气势。接着,“薄言駉者”一句略按,往下介绍马的品种,马的品种繁多正可作“有无疆(期、斁、邪)”一句的注脚,为下文的赞颂作了有效的铺垫。“以车”云云,又以带叠字形容词的句子咏马之善于驾车疾驰,与上文的“駉駉牡马”句相呼应,而句中“马”字不出现,叠字词前后位置不同,又见出章法上的变化。最后,由写马转为赞美鲁君,但赞美鲁君仍紧扣住咏马,结尾一丝不苟。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全篇的脉络很分明,作者的写作技巧很纯熟。不妨说这是现存最早的专咏马的咏物诗,后世咏马之诗大致也是这样从马的形体(这在此篇中主要是通过写马的毛色表现出来)、马的动势、马与人的关系这几方面落笔的。作为咏物诗的雏型,它已显得相当完美。一些读者会有此疑问:这样一首具有《国风》风格的诗,为何不在《国风》中?鲁诗不称《风》而称《颂》,前引孔颖达疏实际上已作了说明,原因是鲁为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周室重视周公的功绩,尊鲁若王,天子巡守采诸国之诗以观风,遂不及鲁诗。
从诗的历史文化意义上说,此篇以牧业的兴盛作为治国有方的一大业绩,反映出那个时代对马政的重视。据文献记载,在周代的“六艺”中,就专门有“御”(驾马车)这一艺,周穆王也有驾八骏遨游天下四方的传说。春秋中期,车战仍是战争的主要手段,一辆兵车需四匹马牵引,因此国家军事力量的强弱,必然与马匹数量密切相关,大国号称“千乘之国”,良有以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马政于是成为军国要务,各国诸侯都十分重视养马,这在《诗经》中也有所反映,如《鄘风·定之方中》就赞扬卫文公“秉心塞渊,騋牝三千”,而《鲁颂》更是篇篇写到马,《鲁颂·駉》自不待言,《鲁颂·有駜》则诗题就是马肥壮之貌,《鲁颂·泮水》有“其马蹻蹻”句、《鲁颂·閟宫》有“公车千乘”句。在此篇中,写到不同毛色的马的品种有十六种之多,可见驯马养马这一业的发达。而考之典籍,以毛色定名的马还远不止这些。语言学家们认为:某一民族语言中哪一属类事物的名词特别多,就反映出此民族在该方面的知识特别丰富,与该类名词有关的科学技术特别发达。中国上古时期牲畜命名的多样化,正反映了畜牧业的高度发达,这也是中华民族可以为之骄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