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挺拔秀立,生命力强,加之有志向高洁,卓然不群的象征之意,历来是文人墨客丹青画手乐以歌咏描绘的对象。白居易这首《画竹歌》,通过对好友萧悦所画竹枝的再现与评价,赞扬了画家的高超技艺,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卓越的艺术思想。
协律郎:官名,正八品上,属太常寺,掌管音律。萧悦:兰陵(今山东苍山县西南兰陵镇)人,善画竹。在杭州住过一段时期,与白居易过从甚密。
诗的开头四句落笔平直,首先告诉读者,竹子是最难以描绘的一种植物,古往今来,多少丹青妙手为此耗尽了自己的毕生心血,却鲜有画得和真竹相似者。而协律郎萧悦却独能下笔逼真,可谓绘竹第一人。以此设置悬念,激发读者阅读下文探求萧悦独得画竹之秘原因的好奇心。
接着,诗人从三个方面表现萧画的非凡不俗之处:一是将萧画与他人所画作对比,从而表现萧氏所画生机勃勃,枝活叶动,秀拔耸立;而他人所画竹身粗壮,臃肿不堪,枝叶萎靡,毫无生气。这是从侧面,以他人之画的拙劣来衬托萧画的不凡。其二是正面描写萧画竹子的环境、神态。野塘水边,埼曲岸侧,森森然有竹两丛,挺拔秀立。所谓“野塘水边埼岸侧”,是极力表现画面的野趣、奇趣。因为野塘曲岸,更容易形成一种远离人间烟火、超越世俗的气氛,与人格化的竹枝更相吻合。下文“婵娟不失筠粉态,萧飒尽得风烟情”是从画面的细处描写,是画中竹枝的特写镜头。婵娟是形容竹子神态的秀美,左思《吴都赋》:“其竹则檀栾婵娟,玉润碧鲜。”不失筠粉态,是指其逼肖真竹,表明图画连青嫩带粉的鲜态及在风惊烟锁的特殊环境中,摇曳多姿、萧洒脱俗的婀娜神态都毕现无遗。由于画得如此逼真,竟使诗人怀疑这不是画,而是真实的生长于泥土之中的竹子了,他回忆起在天竺寺前、湘妃庙里曾经见到过这样的竹子。这是第三层描写。“低耳静听疑有声”堪称是诗人的神来之笔,因为只有现实中的竹子才会在风吹之下发出婆娑之声。萧氏所画竟能使人产生这样的错觉,看来“丹青以来唯一人”之誉诚非虚言。
诗的最后一部分是感叹如此绝妙的绘画,竟然少有人赏识,诗人与画家只有相顾失笑,嘘唏感慨一番。然而岁月难驻,时光易逝,身怀绝技的画家已是手颤眼花,满头华发的老人了。这幅画便是他的绝笔之作。自此以后,再想求得他的画已是难乎其难了。言语之间充满了对画家的珍惜之情,无形中也抬高了这幅画竹的价值。
诗的开头曾评价萧氏画竹能够“下笔独逼真”,诗中通过萧画与别人所画的对比,萧画本身的神态和真实的竹子三个方面对“逼真”二字作了具体描述,可谓层层递进,结构严谨。关于“逼真”的好处,朱自清先生认为,“这个‘真’固然指食物,可是一方面也是《老子》、《庄子》里说的那个‘真’,就是自然,另一方面又包含谢赫的六法的第一项‘气韵生动’的意思,惟其‘气韵生动’,才能自然,才是活的不是死的。‘逼真’等于俗语说的‘活脱’或‘活像’,不但像是真的,并且活像是真的。”(《论逼真与如画》)宋人苏轼也说:“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谁言一点红,解寄无边春。”(《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也就是说,只追求形似并不足奇,写活,传神,有幽姿远韵,才是逼真的要求。白居易这首诗在描述萧悦的创作过程时曾说:“不根而生从意生”,也就是说萧氏事先成竹在胸,意在笔先。将个人意趣与大自然融而为一,来源于自然而又高于自然。这也是文艺创作的基本规律之一。
这首诗描写王昭君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并委曲深入地刻画昭君心事,突出其民族大义,塑造了一个可悲且可敬的明妃形象。全诗语言矜炼深雅,缠绵婉丽,艺术手法多样,风格鲜明独特。作品命题新颖,遭致纷纷议论,在文学史上产生过广泛影响。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两皆胡姬。”两句写明妃(王昭君)嫁胡,胡人以毡车百辆相迎。《诗经》上有“之子于归,百两(同‘辆’)御(迎接)之”的诗句,可见胡人是以迎接王姬之礼来迎明妃。在通常情况下,礼仪之隆重,反映恩义之深厚,为下文“胡(恩)自深”作了伏笔。其中“皆胡姬”三字,又为下文“含情欲说独无处”作伏笔。
关于明妃对此的反应,诗中写她“含情欲说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梅尧臣《依韵和原甫昭君辞》中也说:“情语既不通,岂止肠九回?”他们意思是说明妃与胡人言语也不通,谈不上“知心”,所以哀而不乐。
王安石通过在诗中突出一个细节描绘来表现明妃的“哀”情:明妃一面手弹琵琶以“劝胡”饮酒,一面眼“看飞鸿”,心向“塞南”。通过这一细节,巧妙地刻画了明妃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接着,他又用明妃所弹的琵琶音调,感动得“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听者被感动到这个地步,则弹者之内心痛苦自不待言。“哀弦”之哀,是从听者的反应中写出的。
前面是明妃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的描写;末四句则是进一步加以分析、议论。这四句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汉恩自浅胡自深”——明妃在汉为禁闭于长门中的宫女,又被当作礼物送去“和番”,所以“汉恩”是“浅”的;胡人对她以“百辆”相迎,“恩”礼相对较“深”。这句讲的是事实。
第二层讲“人生乐在相知心”,这是讲人之常情。如果按此常情,明妃在胡就应该乐而不哀了。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这就接入第三层:明妃在胡不乐而哀,其“哀弦”尚“留至今”,当时之哀可想而知。明妃之心之所以与常情不同,是因为她深明大义,不以个人恩怨得失改变心意,而况胡人也并非“知心”。
四句分三层,中有两个转折,有一个矛盾,只有把其中曲折、跳宕理清,才能看出王安石的“用意深”及其“眼孔心胸大”处(方东树《昭昧詹言》)。南宋初,范冲“对高宗论此诗,直斥为坏人心术,无父无君”(李壁注解中的话,此据《唐宋诗举要》转引),完全是没有懂得此诗。范冲是范祖禹之子,范祖禹是一贯反对新法的人,挟嫌攻击,更不足据。其实王安石这样描写明妃,这样委曲深入地刻画明妃心事,用以突出民族大义,恰恰是可以“正人心,厚风俗”的,在当时是针对施宜生、张元之流而发的,对后人也有教育意义。
《明妃曲二首》体现出王安石注意刻画人物的特点,从描绘人物“意态”,到解剖人物心理,有渲染,有烘托,有细节描写,相当于是把写小说的一些手法用入诗中。而在“用笔布置逆顺”及“章法疏密伸缩裁剪”等方面,则又是把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的技法用来写诗。这样,就使诗歌的艺术手法更加多样化,诗歌的表现能力更强。由于两者结合得较好,故虽以文为诗,而形象性并不因之减弱,此诗末四句以形象来进行议论,即其明证。王安石既以小说手法与古文笔法来写诗,读者也就应以读小说、读古文之法来读它,才能读懂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