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郿坞》是一首讽刺性很强的诗。诗的前两句作者以董卓的口吻描述了他自以为得意的两件事:衣中套甲和筑坞藏金。后两句急转,作者以极其辛辣的笔锋挖苦了他非但不能善终,死后还被人用身上的脂油点燃作灯,与一般的“英雄”的结局果然大不一样。反话正说,更显出作者对董卓的愤恨、鄙夷之情。
诗人以勾魂摄魄的笔法,诙谐幽默的语气,生动滑稽的场面,对历史人物董卓的可耻下场,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嘲笑。
用一首小诗刻画一个历史人物的面貌,并对其进行恰如其分的评价,这对一般诗人来说难度很大,但在苏轼的笔下却能因难见巧,难中见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诗的主题思想集中突出。诗人准确地抓住董卓这个历史人物的本质特征,进行入木三分的刻画。诗中对董卓的描写,都是董卓的本质特征的表现。
二是选材精当。诗人没有泛泛地去写董卓的所作所为,也没有写众人皆知的某件惨案,而是选择了董卓生前的两个生活片断和死后的一个场面,使人们对这个所谓的“英雄”的木来面目看得一清二楚:这个恶贯满盈的元凶也有陈尸示众、脐脂自照的下场。
三是表现手法巧妙。诗人没有从董卓的残暴无情或貌似强大的一面着笔,而是从董卓的虚弱、恐惧、怕死一闻落笔,说眀他尽管猖獗一时,但他害怕人民的力量,他的内心是惊恐的、颤抖的。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规律,是任何作恶多端者无法抗拒的。从全诗的语气看,似乎不是揭露式的,而是宽慰式的;似乎不是否定了它,而是肯定了它;似乎不是人在为董卓画像,而是董卓自己在给自已画像。这种反话正说的表达方式,正是讽刺手法的巧妙运用,它比那种直接地、正面地进行讽刺挖苦更耐人寻味。
全诗虽只有二十八字,但其中所表露的意蕴和情感却大起大落,有着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词的上阕看似平淡,然而有些地方也颇见精巧。如首句的“隔”字,既交代了室内枕屏、薰炉与绣帷相的位置,更使人生出一种人去楼空、远隔天涯的联想。第三句,杏花明月用来作为春秋季节的特征,并且用拟人的手法赋予它们人的感知,点明只有杏花明月深知作者的相思之苦。这样写,的确为词的意境增添了一分落寞与惆怅。
词的下阕构意佳妙。代为设想爱姬已逝,却不愿信其逝,故着一问句,愈见其恍惚哀恸之态。下面两句更妙,旧日的欢情只有在新梦中重现,正当缠绵悱恻之际,忽然醒来,惟有“枕障薰炉隔绣帷”,此时的悲哀之情可想而知。但作者到此意犹未足,再着力添上一笔,醒来之时,正值黄昏,画帘低垂,雨声沥沥,真是到了“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境界。古人曾说,词起结最难,而结尤难于起,如这首词的结句,不仅为全词增添了画意诗情,并且给人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想象余地,真是所谓词家本色,故能打动悼亡者之心。
纵观全词,词的上片先写悼亡、相思之情,枕障、薰炉、绣帷依然如故,但物在人非。面对有情之物,悼亡之人仿佛看到了昔日爱姬。遐想当年,他与爱姬情之融融,爱之切切。深情所系,爱姬逝去的两年之中,每日情思袅袅,过往的回忆使他无法忘怀,不禁邀请春花、明月与之共语。因这情,花知、月知、天知、地知,如此深切的感情确实哀婉动人。下片写梦中相会,情到深处,悼亡人竟不信爱姬已逝,上天入地苦苦寻觅,但都成空,只好在梦乡重温旧情,而这往日的欢乐,又仿佛别添几分新鲜。这新鲜,是经年之后爱情的一种升华。全词写得真切、自然、哀婉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