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作者别毛先归的留赠之作。
全诗八句,分两层。前四句写生前,后四句写死后。第一层,一、二两句写对毛喜的勉励,希望他砥砺风骨,恪守规范,为乡梓树立典型,为士林作出表率;三、四两句写自己的慨叹,为自己老境颓唐,病魔困扰,今此一别。恐成永诀而感叹。粗粗一看,这前后两句似乎有些互不相关。实则后者正直承前者而来。其之所以要对毛喜讲一番发自肺腑的临别赠言,是由于自己老病侵寻,后会难期,这才语重心长,殷殷叮咛,表示对老友的厚望。
第二层写死后。这只是作者的一种设想,这种设想是从第一层意思中引申出来的。诗人说,如果我在生前不对你提出要求,那么我死之后,即使你敦重友谊,像后汉范式驾着素车白马赶来祭奠亡友张劭那样来凭吊我,可是我已葬身地下,怎还能知道些什么。即使你也像春秋时季札那样,没有忘怀徐国国余心爱其剑的事,仍然在路经徐国时将剑送去,可是徐余已经死了,只是徒劳无益地把剑空挂在墓前的树枝上罢了。
全诗婉转蕴藉的情思,苍凉沉郁的格调,激越回荡的韵昧,读来令人伤怀。诗中用典浅近易解,如羽仪、白马、黄泉、挂剑等,或为世人所熟知,或为名作所习用,虽不注明出处,亦能联系上下文,从字面上获悉其用意所在。此种使事而不掉书袋、练句而不堆词藻的写法,确实值得称道。诗仅用字四十,一笔写下友谊的纯笃、身世的凄凉。其中“白马余来吊,黄泉我讵知”一联,系按流水格属对,意贯思邈,可见功力之深、构思之巧。
这是一首送别朋友的诗,全诗内容是诗人对朋友真挚情谊的表达,抒发的是惜别之情。
“秋在”“暮”字可以看出送行的时间是秋天的傍晚。“水清”,说明天晴气爽,“暮蝉”,黄昏的时候还有蝉在鸣叫。“洛阳”是诗人与狄宗亨惜别的地方,也就是今河南省洛阳市;“鸣皋”,狄宗亨要去的地方,在河南省嵩县东北,陆浑山之东有“鸣皋山”,相传有白鹤鸣其上,故名。又称九皋山,山麓有鸣皋镇。本句中的“树色”和“烟”是写景,暮色苍茫中洛阳“树色”依稀可辨,这是实写;在洛阳是看不到鸣皋的“烟”的,但与朋友惜别时,向朋友要去的地方望去,烟雾朦胧,这是虚写。
诗的后两句直抒情怀。“愁不尽”说明两人情谊非同一般和作者的依依不舍之情,后句侧重点是“空度”,他说,你走了我很惋惜无人与我做伴,只能白白度过这个凉风飒飒、气候宜人的秋天。这两句语意浅近,而诗人与狄宗亨的深厚情谊却表现得十分深刻,即所谓“意近而旨远”。
这首诗语言通俗流畅,含意隽永深沉,虽然只有四句,但却以情取景,借景抒情,委婉含蓄,意余言外。因为一首“七绝”只有二十八个字,表现的思想感情又较复杂,这也就难怪诗人惜墨如金,用一字而表现丰富的内容,如第二句以“烟”字概括说明想象中的鸣皋景物,第三句以“愁”字表现诗人对狄宗亨的感情之深,皆是妙笔。
这首诗前四句描写蓼花似火,绽放在水上,水鸟划过水面,惊得鱼儿上下穿梭,在这充满动感的背景下,千万顷的荷花绽放在水面之上,与满池荷叶红碧相间。最后两句想象荷花如同孙武当年斩落的宫女头颅。全诗写景雅致,想象奇特。
诗的前四句描绘了一幅美丽雅致、令人赏心悦目的画面:蓼花似火,绽放在水上,蘸入水中的,红色亦不改;水鸟划过水面,惊得鱼儿上下穿梭。就在这显示着大自然美妙与神秘的、充满动感的背景下,千万顷的荷花烂漫夺目地绽放在水面之上,与满池荷叶红碧相间,与千顷碧波相映生色。
诗人把荷花写得无限妖饶,充满生机,但是最后两句的想象,却充满了血腥和不祥:“孙武已斩吴宫女,琉璃池上佳人头。”诗人实在无法表达内心深处对荷花的独特感受,于是生发出一个兵家典故:孙武斩吴宫女。这个典故出自司马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诗人把荷花比喻成孙武当年斩落的宫女的头颅。用“佳人头”作为诗歌意象来形容莲花的鲜艳、娇美,前所未有。这个比喻险怪、冷艳,带有几分杀机,包含着一个附庸国国君潜意识中的不平之气。不过如此一来,如火的蓼花映照下的水面则宛若一池血水,难怪当时人们都认为此诗不是吉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