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
此诗是初唐五言排律中的佼佼者,素来被诗论家所称道。明人胡应麟在《诗薮》中说:“凡排律起句,极宜冠裳雄浑,不得作小家语。唐人可法者,卢照邻:‘地道巴陵北,天山弱水东。’骆宾王:‘二庭归望断,万里客心愁。’杜审言:‘六位乾坤动,三微历数迁。’沈佺期:‘阊阖连云起,岩郎拂露开。’此类最为得体。”清人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也评论说:“前人但赏其起语雄浑,须看一气承接,不平实,不板滞。后太白每有此种格法。”从这些评语里足以看出这首诗对当时诗坛和盛唐诗人的重要影响。
该诗是一篇感情真挚浓郁的友情诗。诗的前四句是说即将与友人离别,友人孟学士将要南下湖湘,此行可能经过狭窄陡峭的长江三峡,而自己则要西出塞外,与友人天各一方,相距万里之遥,故不胜看伤。这几句笔力苍劲飞动,写得很有气势,特别是开头两句,场面开阔宏大。
“零雨看王粲”一句中的王粲是东汉末诗人,“建安七子”之一。这里代指王勃。唐人诗中用典,多喜用今人与前代名人同姓者比附,此即一例。这句是因王勃被贬斥而生看伤借爱之情。“清樽别孔融”中的“孔融”是东汉末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这里当代指孟学士,以其才能、好客喜士与孔融相似而设喻。两句用典,一以姓同而比,一以事类,都很贴切身份。“徘徊”两句是设想之辞,说自亡与孟学土分别后将会彻夜不眠,望眼欲穿,等待大雁把信捎来。“骨肉”两句亦写别后情状,唯“胡秦外”与“关塞中”措语略嫌重复,只涉自己“西使”,而未切友人“南游”,但从通篇来看,不过是白璧微遐。
最后两句说剑锋耿耿,一则是比喻友人一腔正气,充沛天地。同时也暗示出自已“抱剑钦专”,“但令一顾重,不馁百身轻”(《刘生》),为国家荡平外寇、铲除奸佞的凌云壮志。
该诗送人而兼寓自已襟怀抱负,故题旨就比一般单纯写送别的诗深刻,特别是最后两句,使全篇陡然一振,豪情洋溢,托兴深远,就更非一般小儿女态临歧沾襟、凄楚伤感之作可比了。
全诗模仿《离骚》诗意,写作者在池边种下七株梅树。屈原在《离骚》中有“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冀枝叶之峻茂兮,愿俟时乎吾将刈”的句子,以大量种植香草喻培育各种人才。白居易在此诗中借亲手栽梅亦含有希望进步力量出来挽救时局之意。他要到开花的时节来查看这七棵梅树,诗人是非常希望梅花能完好无损地成长的。
这首诗通过栽梅一事,表达了诗人良好的愿望。开头一句“池边新种七株梅”,点明栽梅的地点和棵数。“新”,紧扣题目(一题《新栽梅》)。第二句“欲到花时点检来”,写诗人的打算。关于“点检”,无疑是“点检”梅树生长的情况,梅花盛开的情景,梅花艳丽的程度,当然,“点检”包含着观赏的内容。
白居易在苏州刺史任上,为着替皇帝拣选贡桔,曾在此游览。长洲苑桃李芬芳,争奇斗妍,它表面艳丽却义易:于凋零,此刻似乎怀着对梅花的嫉妒心理。诗以桃李喻小人。在三、四两句中,诗人明确表态:他要自己亲手种植的梅花盛开,而不要担心桃李嫉妒。拿梅花束和桃李作对比,明确表示出诗人的爱憎态度,此中深意,只有对梅花的高洁品性有充分了解的诗人,才能体会出来。
这首诗写得通俗晓畅,风格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