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一开始,便是一段倒叙。这是骤遇后对已往的追忆。诗人说:“安史乱起,你远赴张掖,我避地三巴,地北天南,无缘相见。而当叛乱初平,肃宗返京,我却琅当入狱,披霜带露,长流夜郎,自觉将凄凉了却残生。想起长安旧交,此时必当随驾返朝,东风得意,而自己大约只能在梦中会见他们了。谁料想,我有幸遇赦,竟然又遇见无望相会的长安故人。这实在令人喜出望外,惊讶不已,简直不可思议,茫然如堕烟雾。”李白是遇赦的罪人,韦冰系被贬的官员,在那相逢的宴会上,人众嘈杂,彼此的遭遇不可能说得了,道得清。从开头到“苦心”句为一段,在概括追叙骤遇的惊喜之中,诗人寄托着自己和韦冰两人的不幸遭遇和不平情绪;在抒写迷惑不解的思绪之中,蕴含着对肃宗和朝廷的皮里阳秋的讥刺。这恍如梦魂相见的惊喜描述,其实是大梦初醒的痛心自白。爱国的壮志,济世的雄图,竟成为天真的迷梦,真实的悲剧。
诗人由衷感激故人的解慰。他说:“昨天的宴会上,衣绣的贵达为自己斟酒,礼遇殊重。但是,他们只是爱慕我的才名,并不真正理解我,而我‘病如桃李’,更有什么可讲的呢?当然,‘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世人终会理解我的,对于我的今昔荣辱,就得到故人的了解。前些时听到了南平太守李之遥一番坦率的真心话,使人豁开胸襟;今日在这里又得闻你的清正的言论,真好像深山拨开云雾,使人看到晴朗的天空,驱散了心头的苦闷。”从“昨日”句到“四望”句这一段,诗人口气虽然比较平缓,然而却使人强烈感受到他内心无从排遣的郁结,有似大雷雨来临之前的沉闷。
最后一段,笔势奔放恣肆,强烈的悲愤,直泻而出,仿佛心头压抑的山洪,暴发了出来,猛烈冲击这现实的一切。诗中写道:“人闷,心闷,苦痛,辛酸,接连不断,永远如此。我只有借酒浇愁,痛饮它二千石。汉代韩安国身陷囹圄,自信死灰可以复燃,我为什么不能呢?晋朝山简镇守襄阳时,常喝得酩酊大醉,还能骑乘骏马,别是一番贤主人的风流倜傥之举。”而李白喝的是苦闷之酒,孤独一人,自然没有那份闲适之情了,所以酒醉也不能遣闷。于是他说:“还是去遨游山水吧,但又觉得山山水水都像江夏附近著名古刹头陀寺一样,充斥那苦行的僧人气,毫无乐趣,不称人意。那么,哪里是出路,何处可解闷呢?倒不如乘船飘游,招唤乐妓,鸣笳按鼓,歌舞取乐;把那曾经向往、追求的一切都铲除掉,不留痕迹;把那纷争逞雄的政治现实看作一场梦幻,不足介怀;就让歌舞来宽解离愁吧!”诗人排斥了自己以往自适的爱好,并非自暴自弃,而是极度苦闷的暴发,激烈悲愤的反抗。这最后十四句,情调愈转越激烈。矛头针对黑暗的政治,冷酷的现实。
“我且为君捶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是此篇感情最激烈的诗句,也是历来传诵的名句。“黄鹤楼”因神仙骑鹤上天而闻名,“鹦鹉洲”因东汉汉末年作过《鹦鹉赋》的祢衡被黄祖杀于此洲而得名。一个令人向往神仙,一个触发不遇的感慨,虽然是传说和历史,却寄托了韦冰和李白的情怀遭际。游仙不是志士的理想,而是失志的归宿;不遇本非明时的现象,却是自古而然的常情。李白以知己的情怀,对彼此的遭际表示极大的激愤,因而要“捶碎黄鹤楼”,“倒却鹦鹉洲”,不再怀有梦想,不再自寻苦闷。然而黄鹤楼捶不碎,鹦鹉洲倒不了,诗人极大的愤怒中包含着无可奈何的悲伤。
这诗抒写的是真情实感,然而构思浪漫奇特。诗人抓住在江夏意外遇见韦冰的机缘,敏锐觉察这一意外相遇的喜剧中隐含着悲剧内容,浪漫地夸张地把它构思和表现为如梦觉醒。它从遇赦骤逢的惊喜如梦,写到在冷酷境遇中觉醒,而以觉醒后的悲愤作结。从而使诗人及韦冰的遭遇具有典型意义,真实地反映出造成悲剧的时代特点。诗人是怨屈悲愤的,又是痛心绝望的,他不堪回首而又悲慨激昂,因而感情起伏转换,热烈充沛,使人清楚地看到他那至老未衰的“不干人、不屈己”的性格,“大济苍生”、“四海清一”的抱负。这是诗人暮年作品,较之前期作品,思想更成熟,艺术更老练,而风格依旧,傲岸不羁,风流倜傥,个性突出,笔调豪放,有着强烈的感情色彩。
这首诗中的“揽草结同心”是指用草编成同心结。将香草结成同心的样式,准备送给理想中的恋人,表现出怀春的感情。“将以遗知音”是指赠送给我相知相爱的情人。这首诗的最大特点是用两典故:“同心结”和“子规鸟”来表示心中的情爱。同心结”典出《玉台新咏》梁武帝萧衍《有所思》:“腰中双绮带,梦为同心结。”古人用来表示男女相爱的象征。
“木落识岁秋,瓶冰知天寒”,意指已有先见之明。“桂枝日已绿,拂雪凌云端”,”弱龄接光景,矫翼攀鸿鸾”意指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即可报效祖国,施展才华。前四句主要是写诗人借描绘“木落”“瓶冰”“桂枝”“拂雪”等景物来表达自己雄大的智略,以及坦荡无畏惧的气魄,想报效祖国,干一番事业。
“投分三十载,荣枯同所欢。”意指李白与元丹丘相识很早,他二十多岁在四川家乡的时候,就与元丹丘相识。李白五十多岁时有一首诗《秋日炼药院镊白发赠元六兄林宗》,诗中说“投分三十载,荣枯同所欢。”说明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们一直都是非常亲密要好的朋友。李白与元丹丘曾一起漫游四川、湖北安陆、襄阳、河南嵩山、石门山,从李白与元丹丘来往的书信诗文内容来看,这位元丹丘显然是一位隐居山林游仙的职业道士。
“长吁望青云,镊白坐相看”,”秋颜入晓镜,壮发凋危冠”,吁叹岁月不饶人,人已渐渐年老,蕴念有不堪蹉跎之意。
“穷与鲍生贾,饥从漂母餐”,李白用此诗形容自己与元丹丘之间的交情犹如管鲍之交,由于此时李白的境遇有类管仲微贱之时,故在这首诗中有“穷与鲍生贾”之语。
“时来极天人,道在岂吟叹”,有感叹自身怀才不遇、仕途不通的悲壮情感。虽有自我慰勉之意,但仍对未来仕途充满着希望。
“乐毅方适赵,苏秦初说韩”,借用典故,诉说功业虽然还没有成功,但报效国家施展才华的雄心犹在。
“卷舒固在我,何事空摧残”,面对现实的残酷,有自我慰勉之意。
此诗意寓出诗人既有热血满腔的爱国豪情又有壮志未酬的苦闷。虽然岁月蹉跎,功业无成,加上仕途颠簸、官运不济,胸有大志而不受皇帝重用,但是诗人仍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李好古过维扬时写的这首《江城子》,此外,词人把自己不能“馘名王,扫沙场”(馘,杀敌后割取左耳以计功)的原因,归结为“欲上治安双阙远”(治安,贾谊曾作《治安策》评议的时政。双阙,指代朝廷),等于说兴亡的关键、维扬屡遭破坏的根子,都因为统治者不纳忠言。这种尖锐态度和批判精神,在同代词人中也是少见的。
这首词在写法上注意了两个结合。一个是写景与抒情结合。词中写景的地方只有四句:“平沙浅草接天长,路茫茫”、“昨夜波声,洗岸骨如霜。”即仅仅是沙、草、天、路。这些单调的景物,为读者展现了维扬劫后的荒凉。再说,作者又逐次为它们加上“平”“浅”“长”“茫茫”等修饰语,从而共同组成一幅辽远、凄迷的图画,正好象征着作者惆怅的心情。“昨夜波声”一句表面写波涛,背后却有一个在扬州的某一间屋子里听着波声久久不能入睡,想起无限往事的人儿。把这一句同“洗岸骨如霜”放在一起,夏承焘说:“ 两句写夜间听到波声拍岸,使人激奋而气节凛然。”(《唐宋词选注》)则景中之情就更为显著了。
还有一个伤今与怀旧的结合。这首词目睹扬州破败景象,痛悼国家不幸,这是“今”;可是词篇中又有“几兴亡”一句,接下去还有“兴古英雄成底事”,这是“旧”。有了历史旧事的陪衬,眼前的感慨变得越发深沉幽远;相反,由于当前维扬的变故,兴年的兴亡也变得越发真切。同时这一句也奠定了下片的基调,暗示自己也像历史上的无数英雄一样,壮志难酬,只能“徒感慨,漫悲凉”。下半阕开头五句写自己少年时的志向。词人年轻时就有降服中行说(汉文帝时宦者,后投匈奴,成为汉朝的大患)和“馘名王,扫沙场”的雄心壮志,甚至象祖逖的样子,在中流击楫,立下报国誓言。这样,有兴古、少年时、目前三个时间层次的结合,词篇抒情的背景就非常开阔,作者因国事而生的忧虑也就特别深广。(李济阻)
这首词直接写到维扬的是前面五句和最末两句。前五句写见闻,结尾处点维扬,全词自然构成一个整体,中间的感慨部分则正好处在包孕之中,这样能使结构紧凑,抒情集中,应该是作者精心安排之作。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却使用了两个典故,因此显得比较深奥难懂。第一个典故跟汉朝的贾谊有关。贾谊是雒阳(今河南洛阳)人,生活在公元前200—168年之间。据《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才十八岁时,就因为能够写诗做文章而著名。后来被河南太守吴治平推荐给汉文帝刘恒,二十多岁就成了博士,并在一年之内被破格提拔为太中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本来深受文帝的器重,打算给他授予公卿的职位,但由于不少高官的反对与毁谤,汉文帝逐渐疏远了他,将他贬为长沙王的老师。贾谊经过湘江时,写了一篇吊唁屈原的诗词,借屈原被谗言所害放逐到江南来比喻自己。他在长沙滞留了四年多的时间,还算幸运,终于被文帝想起来了,急忙派人把他征召回京城。入朝觐见时,文帝正坐在宣室之中,品尝祭神之后剩余下来的肉,因为对鬼神的事情有不少疑问,所以向他请教有关鬼神和幸福吉祥的缘故。贾谊于是非常详细地解说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此后,汉文帝拜贾谊为梁怀王的老师,并经常向他询问国家大事方面的得失。梁怀王刘胜,是文帝最喜爱的小儿子,爱好读书,没过几年,因为骑马时不小心摔死了。贾谊觉得没有尽到自己当老师的责任,常常流泪哭泣,伤心过度,第二年也死了。他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三岁。
第二个典故跟汉朝的太史公司马迁一家有关。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从公元前140年开始,就在汉武帝刘彻的朝中担任太史,对“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的学说,都颇有研究,精通四书、五经和六艺,常有“治民、治天下”的夙愿。到公元前110年时,汉武帝采纳大臣的建议,去泰山封禅。司马迁的父亲身为太史,被迫滞留在周南,无法跟随天子前往泰山,参与封禅盛典,悲愤而死。临终前曾抓住司马迁的手,流着泪嘱咐他:“天子去泰山封禅,我不能随同前往,这是我的命运不好。我死了之后,你必定接任太史的官职;身为太史,不要忘记我所想写的论著和文稿。”过了三年,司马迁果然当上了太史令,博览国家的藏书,秉承父亲的遗愿,潜心修史。公元前99年,他因为替李陵投降匈奴辩解,被关进狱中,受了腐刑。出狱后当上了中书令,虽然历经磨难,他却无怨无悔地发愤著述,终于在公元前91年编写完成了我国第一部通史,即《史记》。全书共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柳宗元的《闻籍田有感》,第一句是写公元810年(元和五年)旧历十月,唐宪宗李纯传旨,次年的正月十六日,要去东郊举行祭拜大典,命令有关部门的官吏撰写典仪方面的文稿。任务繁重,时间却又非常紧迫。第二句是写柳宗元自认为才华出众,而且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完全能够承担如此重任,但因为滞留在永州,就像当年西汉时期被贬到长沙的贾谊,没法参与这种重大的祭典活动。
第三句写贾谊后来终于被汉文帝重新起用,而自己满腹的学问和才识,却不能展示在皇帝的面前。第四句写柳宗元以司马谈来比喻自己,因为无缘参与这种规模宏大且相当隆重的庆典,心情非常难受。他特别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将自己写成的典仪文稿,送到唐宪宗的手里,以便引起重视和青睐,但又没有真正能够信任与委托的人,帮助自己实现这种愿望。
柳宗元在公元803年,进入朝廷,担任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见习的意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曾经主持过祭祀之类的事情。过了一年多,即公元805年的四、五月,他又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专门掌管礼仪、享祭、贡举之类事情。从诗中所引用的两个典故,不难看出柳宗元那种跃跃欲试、极愿为国分挑重任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夹杂着对朝廷不辨忠奸、排斥贤德人士的做法深表遗憾与忧愤的苦闷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