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与韩荆州书》是他初见韩时的一封自荐书。文章开头借用天下谈士的话--“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赞美韩朝宗谦恭下士,识拔人才。接着毛遂自荐,介绍自己的经历、才能和气节。文章表现了李白“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的气概和“日试万言,倚马可待”的自负,以及他不卑不亢,“平交王侯”的性格。文章写得气势雄壮,广为传诵。
李白的《与韩荆州书》在创作上颇具个性。他在漫游荆州时,听说荆州长史韩朝宗喜欢推荐有才之士,便写了这封求荐的信。对于古人而言,尽管这样做也是正常的,但也总是有求于别人的事情。文气大体上总是以谦抑为好,就是说自己的优点,也应含蓄一点。然而李白这篇求荐书,却完全将自己放在与对方平等的地位上,毫无掩饰地讲述自己的才华。把一篇求荐文章,写得文气纵横恣肆,气概凌云。这同样反映了李白纯真无邪的诗人气质,决不因求人而有半点委琐的私意、屈懦的鄙态。这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才华足以用世,而其用世之志,则在于忠义奋发、以报君国。故求韩荐己,同样完全是出于一片公心;而想象韩如能荐己,同样是出于这一片公心。两片公心的相识,两位贤士的相与,这中间自然不必要有任何世俗的表现。这样,就将这封信写得极其光明磊落,内心无私,文风自然就能尽情地抒发。为此我们现在看到的这篇原本是世俗交际的文字,却犹如他的诗一样,充分表现出他的个性。这里面所具有的,正是“天生我才必有用”那样的自信。
《与韩荆州书》在写作艺术方面的特点是顿挫跌宕,起伏照应。由古及今,以古人喻韩朝宗达三四次之多。渐次道来,而意在言外,发人深思。一些佳句流传至今,如“龙蟠凤逸”、“颖脱而出”、“扬眉吐气”等。典故使用也恰当得体,起到了激发韩朝宗的作用。
要理解这首诗,我们就必须首先明白宝钗所“忆”的究竟是什么。从字面上看,她所忆的,当然是菊花。但菊花在这里象征什么呢?传统“红学”在这个问题上的解释是,菊花象征薛宝钗出家远去的丈夫,即贾宝玉。并且倾向于将整首诗的情感基调,说成是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但这种解释本身就是明显有问题的。首先,这种说法与脂批对后文的提示相龃龉。戚序本第7回脂批有云:“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而宝钗《忆菊》中却说“谁怜为我黄花病”,如果宝钗真的到了为思念宝玉而“病”的程度,又岂能说是“虽离别亦能自安”?其二,传统“红学”的解释也不符合宝钗自己对人生聚散的达观认识。第22回,宝钗《更香谜》,其末一句的说法是“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无独有偶,第70回,宝钗在《临江仙·柳絮辞》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如果宝钗是为思念宝玉而到了为之“痴”、为之“病”的地步,又如何是“风雨阴晴任变迁”?如何是“任他随聚随分”?因此,把诗中的菊花解释成贾宝玉,把整首《忆菊》诗解释成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实际上是完全讲不通的!这里的菊花,还应该理解为宝钗高洁的社会理想方是。同回,宝钗作《螃蟹咏》讽时骂世,其中一句即云:“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姜,老辣之物也。比喻运用权力和法律,对螃蟹一样的恶势力进行惩罚和制裁。菊,高洁之物也,与姜对举,即比喻高洁的社会理想。第42回,宝钗私下里对黛玉表示:
“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42回)
可见,男女各守其份,当官的清正廉洁,商人、农民努力为社会创造并积累财富,这就是宝钗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但这样的理想社会,在现实中却是不存在的。正如宝钗所看到的那样:“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那些读书做官的男人,“读了书倒更坏了”。故,宝钗不惜颠倒传统的士、农、工、商的等级秩序,严厉批评那些士人“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这样也自然引出一个话题,理想社会在现实中已经失落,宝钗当然要为之“忆”。而这才构成了《忆菊》的主题。——菊者,理想中高洁的社会。所谓“忆菊”,就是追忆失去的理想社会!
从整体来看,宝钗的《忆菊》诗即表现了宝钗对在现实中已经失落了的那个理想社会的苦苦追忆之情。而把这首诗与宝钗的另一首《画菊》诗对看,一忧虑、愤懑,一潇洒、解脱,这同时也暗示了宝钗的人生观必将由忧世、愤世,而走向出世、遁世的趋势。“慰语重阳会有期”是不可得的,只能“粘屏聊以慰重阳”。那么,再往后呢?只能到佛、道的出世哲学中去寻找精神归宿。故,宝钗最后必然是“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必然是“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而这就是脂砚斋所说的“虽离别亦能自安”的心态,以及“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的精神了!
诗中作者以兄长的身份对胞弟谆谆教诲,既有惜别之意,还有宽慰之语,表现出对弟弟的无限疼爱之情,足见手足情深。全诗用语含蓄,情感丰富,场面阔大,景物鲜明,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堪称送别佳作。
此诗写依依不舍之情和李煜对小弟弟的宽慰,而在宽慰之中,自然包含了委以重任的心意。首联以“且维”二字领起,说姑且把将行之舟系住吧,有一层祈请的意味在其中。而“别酒重倾”则见出送别的酒一遍又一遍地喝过,而人还是没有登舟,舟还是没有启行,就将这层祈请的意思化为了惜别的深情,再加上“更迟迟”的烘托,“惜解携”的说明,诗的开篇就营造出了浓浓的送别气氛。次联转而写景,而景中含情。行舟而去的水流,波浪起伏,粼光闪烁,有如人内心波动的离别情感;两岸远山重重,林木秋色,深浅斑驳,渐渐远去,渐渐模糊,牵动着人送别的心绪。第三联就二人作分写,以见手足情深。弟弟将乘舟而去,去得越远,对京城的思念就越深;自己倚着栏杆向西眺望,目送轻舟驶向日落之地,消失在一片黄昏的水面之上,却无法带去自己的思念之情。二人一行一留,相互牵挂,离情似水,渐远渐生。第四联则将离别的伤感挽回,作宽慰之语。毕竟离开的是小弟弟,毕竟小弟弟此去所承担的是国家重任,出行之际,如果感情过于哀伤,既不利于弟弟的身心,也不利于职守的履行。因而说金陵与宣城虽然是两地,但有长江的贯连,往来方便,仿佛只是咫尺之隔,那就不必凄凄惶惶如同永别。
诗中次联写景抒情,场面阔大而景物鲜明,写得生动形象而又深情脉脉。上句中的“浩浪”“荡漾”写水天宽阔,江流不息,送者想象行人将要乘轻舟沿江流而远去,伫立遥望,直至目光所不能及。本来这阳光下的满江波涛是映在送别者的眼中,却因为波光的闪动而用了一个“侵”字,仿佛这流水与波光直入人的怀抱,激起了离别忧伤,而忧伤就与这江水汇合一起,长流不息,与这波光一样,起伏荡漾。下句写山是“乱”,写秋色是“高低”,都已见出人的情绪,而特别用了一个“凝”字来刻画,就写出了离别情感的沉重。人的感情本是抽象之物,借助于景物来写,就有化抽象为具象的功能。这二句,一动一静,相互映照,以流水波光和乱山高低写离别的忧伤,不仅生动地表现出感情的形态,还写出了情绪的质感,可触摸,可掂量,故而动人。
文章的开篇就充满传奇色彩温情脉脉作者从记述左光斗与年轻书生史可法的偶遇写起:时任京畿学政的左光斗,风雪严寒之日,微服出行进入一座古寺,看见一个书生正在厢房伏案睡觉;左光斗阅读了书生的文章草稿,就脱下自己的貂皮外衣给书生盖上,又给关上门……既形象表现了左光斗的“伯乐”精神:求贤若渴,善于发现人才,赏识人才,爱护人才,又为下文史可法不忘师恩,不违师训作伏笔。
第二段是全文的重点,写得惊心动魄,感人至深。“及左公下厂狱”,一笔带过左光斗因弹劾魏忠贤而蒙冤入东厂狱,“史朝夕狱门外”,道出史可法对老师的深切关注,这一短句,墨如金,剪裁得当。“久之,闻左公被炮烙,旦夕且死,”史可法再也无法忍耐,只得“持五十金,涕泣谋于禁卒”,对狱卒啖之以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得以乔装成“除不洁者”潜入门禁森严的监牢。突出表现左光斗的舍生命、为大义、刚强不屈的崇高品格,则是浓墨重彩,活灵活现:只见左光斗“席地倚墙而坐,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令人不难想象左光斗在东厂狱中遭受何等非人的酷刑!一个“倚”,一个“坐”两个动词,活现了左光斗的“一息尚存,决不屈服”的精神。左光斗被折磨得“面额焦烂不可辨”,“目不可开”,但当他听出史可法的声音时,竟然奋臂用手指拨开眼眶,目光如炬:这一事迹,典型地表现了左光斗的坚强毅力和顽强斗志!对前来探监的史可法的不仅有一番“怒曰”:“不识大体的奴才!这是什么地方,而你还到这里来!国家之事糜烂到如此地步,老夫此身已经罢了,你要还这样轻身而昧大义,天下事谁可支柱者?还不赶快离去,难道等着奸人编造罪名来陷害你?我现在就扑杀你!”,而且有“过激举动”:“因摸地上刑械作投击势。”如此神情激愤,言辞严厉,慷慨激昂既体现了对逆阉的仇恨,更体现了对寄予殷切厚望的学生的挚爱——爱之深,责之切!左光斗的良苦用心是通过这样的“当头棒喝”,让史可法不要感情用事,要清醒地认识目前国家的形势和自己的处境,要以天下为己任、当国家的“中流砥柱”!一位受尽酷刑、生命危在旦夕的人,念念不忘的仍然是“天下事谁可支柱者?”读此,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真真催人潸然泪下!大义凛然的人物形象,顶天立地!史可法的切身感受凝聚为一句“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字字千钧,掷地有声,有力地彰显了左光斗的耿耿丹心、铮铮铁骨!这里,既与第一段中“他日继吾志事,惟此生耳”相呼应,又为第三段表现史可法忠于国事职守作铺垫。
第三段主要以一个细节——”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铿然有声。”——表现史可法治军的勤于职守和身先士卒。这正是得益于左光斗老师的言传身教。“吾上恐负朝廷,下恐愧吾师也”史可法的这句心里话就是明证。第四段简叙史可法在带兵期间,凡到桐城,必定亲自到左公第,问候太公、太母起居,拜夫人于堂上。表明史可法尊师如父、对恩师永志不忘的深情厚谊。这些,不仅表现了史可法的爱国精神和尊师情操,更是从侧面衬托他的恩师左光斗的人物形象。左公确有知人之明,对史可法确实是没有“看走眼”;有其师必有其弟子,学生的所作所为,正是恩师言传身教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