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壤歌是一首淳朴的民谣。据《帝王世纪》记载:“帝尧之世,天下大和,百姓无事。有八九十老人,击壤而歌。”这位八九十岁的老人所歌的歌词就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击壤歌》。
这首民谣描绘的是在上古尧时代的太平盛世,人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太阳出来就开始干活,太阳落下就回家休息,开凿井泉就有水饮,耕种田地就有饭吃……这反映了农耕文化的显著特点,是劳动人民自食其力的生活的真实写照。
对于这首歌谣的最后一句,“帝力于我何有哉”,“帝力”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指“帝王的力量”,也就是说,人们的自给自足、衣食无忧的生活是靠自己的劳动得来的,而君王对此并没有什么作用,歌者反问:帝王的力量对我来说又有什么作用呢?当然,如此闲适安康的生活,并不是真的与帝王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因此也有评论云:“能使民安其作息、饮食即帝力也。得末句翻空一宕,调便流逸。”另一种解释是把“帝力”解释为“天帝的力量”,从而突出了此歌谣反对“天命论”的色彩,歌者感叹:老天爷对我来说有什么用呢?
不管持哪一种解释,这首民歌的主题都是赞颂劳动,藐视“帝力”。
《击壤歌》也许是中国歌曲之祖。清人沈德潜《古诗源》注释说:“帝尧以前,近于荒渺。虽有《皇娥》、《白帝》二歌,系王嘉伪撰,其事近诬。故以《击壤歌》为始。”
此诗以自嘲的口吻,抒写平生到处漂泊,功业只是连续遭贬。诗人面对当年自己的画像,抚今追昔,感慨万千,既有对目前垂垂老矣的描述,也有对自己一生的总结,多重感情交织在一起。造语苍凉,寓庄于谐,言有尽而意无穷。
苏轼诗清新豪健,在艺术表现方面独具一格。本诗更是语出惊人,开端便说自己心如死灰,乍看似与诗人一向旷达豪爽的性格很不相附,然了解了诗人的经历、心情后,就不能不对作者这种心死之哀寄予深切的同情。
作此诗时,是苏轼去世前两个月,作者已年逾花甲,堪堪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回首自己的一生,几起几落,失意坎坷,纵然有忠义填骨髓的浩瀚之气,也不得不化为壮志未酬的长长叹息。作者只能慷慨悲歌,自叹飘零。接下来的“身如不系之舟”指自己晚年生活的飘泊不定,抒写羁旅漂泊的忧伤情怀。如果仅限于“入乎其内”的抒写人生的苦闷,苏轼也就不成为令人发出会心微笑的“东坡老”。他不会,也不屑在哀愁中沉沦。
且看后两句“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一反忧伤情调,以久惯世路的旷达来取代人生失意的哀愁,自我解脱力是惊人的。苏轼认为自己一生的功业,不在做礼部尚书或祠部员外郎时,更不在阀州、徐州、密州(作者曾在此三地作过知府)。恰恰在被贬谪的三州。真是“满纸荒唐言”,然而这位“东坡看”最能够“白首忘机”。失意也罢,坎坷也罢,他却丝毫不减豪放本色,真是不可救药的浪漫。末两句,语带诙谐,有自我调侃的意味,却也深刻地传达了作者此刻的微妙心情。
整首诗庄中含谐,直中有曲。表现了东坡其人其诗特有的风格。读之使人击节可叹,极易受感染。
该诗以北国皎洁的冬雪自喻。全诗八句,四句为一节,而一节中的每两句各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从结构看,简括而谨严,没有枝蔓,没有铺排,十分凝炼。诗意也极醒豁,一望可知,毫无隐曲;然而层次井然,转折分明。虽属摹仿前人,在鲍照诗集中却是精心刻意之作。
开头两句写远在北方的雪被胡地寒风吹越龙山(即逴龙山,古代传说中北方的一座冰山),落到帝都所在。三四两句写雪的形象美观动人,“集君瑶台上”写静止的雪,“飞舞两楹前”写动荡的雪,笔意虽平淡朴实,却把雪的丰姿写得十分具体。“君”即国君,“瑶台”字面用屈原《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指巍峨而洁白的宫殿。试想,皑皑的白雪静静地落积在高台之上,自然很壮观。《文选》李善注引郑玄《礼记》注云:“两楹之间,人君听治正坐之处。”可见“两楹前”即皇帝的正殿之前。雪花在殿前空中飘动飞舞,景象也很美。这两句虽说是景语,实涵“比”的成分。说详下。
夫用雪自喻,较易理解。其洁白晶莹,正象征人品的高尚纯洁。北国多雪,本属自然现象;但作者为什么要写它从阴寒幽僻的朔漠吹到帝王的殿堂之上呢?这就隐寓着作者本人的身世之感。鲍照出身于微贱的寒门,想在朝廷上占一席之地是很不容易的;正如雪虽皎洁却来自遥远的荒漠,不可能轻易进入帝王所居之地。所以作者于此诗的第三、四句,特意把下雪的场面安排在以帝王宫殿为背景的地方,这实际上寄托了鲍照希望跻身朝廷、与豪门权贵分享政权的理想,当然其中也不无追名逐势往上爬的庸俗成分。但读者从诗人以雪自喻这一点来体会,至少会感到鲍照虽“心存魏阙”,却还没有低声下气到对权贵豪门摧眉折腰的地步。
然而这第一节只是表达了作者的主观愿望。下面四句突然一个转折,跌入了另一境界。即春日一旦来临,在艳阳天气里,只允许桃李争妍斗胜;而这时的雪,纵使高洁得一无尘滓,也没有容身之地了。此诗好就好在:“艳阳天”和“桃李妍”,原是春意盎然的景象,在一般人心目中,它应该属于值得肯定的良辰美景的范畴;然而作者却把它当作高洁无滓的白雪的对立面。于是这明媚春光。桃李缤纷的场景一下子便成为名利场中趋炎附势的象征,使读者在强烈的对比下竟对绚丽妍美的“艳阳天”产生了庸俗尘下之感。这就是诗人不同凡响的大手笔了。正由于这样的写法,才更加显出豪门权贵的炙手可热,也自然体会到寒士阶层命运的可悲和身世的凄凉。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鲍照之学刘桢,乃是形神兼备地学,学得有血肉、有筋骨。诗中所体现的抒情主人公形象仍是刘宋时代的鲍照而非建安时代的刘桢。这种摹仿与学习,实际上是由继承而求得发展,而不是照葫芦画瓢的每况愈下。悟彻此理,始可与言诗也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