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抒写诗人自己空怀武艺韬略却投闲置散,不得建功立业的苦闷心情,跃现出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感情充沛,语出自肺腑,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对仗工整自然,用典贴切。
“三十年前学六韬,英名常得预时髦。”从青年时期写起,颇有一种自豪感,曹翰说他自己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好学上进,孜孜不倦,研读《六韬》,精通兵法,一心从军为国建立战功。由于懂得军事,深知战略,故能使自己的英名与当时的一些俊杰列在一起这里的“常得”二字,写出了自信、自慰自豪的心情。此联起得自然、平实,为后面的铺叙、议论先开个好头。
“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承前而升华,是传诵一时的名联,这两句被写入《宋史·曹翰传》,曾受到宋太宗的赞赏。其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对仗工整精妙,浑然天成,更在于它形象地概括了两个不同的时代,深含感慨。在国难当头之际,他顶盔贯甲,驰骋沙场,英勇对敌;当国泰民安的时候,尽管官俸不高,生活贫困,但也舍不得卖掉伴随自己杀敌立功的宝刀这两句的言外之意是说,在战时需要武器,在和平时也不能丢掉武器,有备无患,以防万一。
“臂健尚嫌弓力软,眼明犹识阵云高。”对不卖宝刀加以深化,写眼下自身状况,论武艺,自己虽然步入晚年,但身体依然强健,臂力过人,刀马娴熟,尚觉铁弓弓力太软,不足以用论韬略,自己深通阵法,胸藏兵机,善于攻防。据《宋史·本传》所载,曹翰几次率兵征讨,多获胜利,立了不少战功。可见这一联所写并非夸大之辞,基本上符合他的自身实际,体现了一种老当益壮的精神,和当年的老将廉颇、马援有些相似。
“庭前昨夜秋风起,羞睹盘花旧战袍。”以委婉之辞,倾诉心曲,怨而不怒。曹翰所历三朝,为一代名将在这金风萧瑟,“沙场秋点兵”的时刻里,作者不能身赴边陲,征讨对敌,而在宫中参加内宴,只能低头看自己旧战袍上的“盘花”,所以产生惭愧之感。这里的羞”字用得很准确,它生动地表现了将军本色和老人的拳拳爱国之情,太宗为之“恻然”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此诗塑造了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语出肺腑、感情充沛,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
诗的首句简要地介绍了主人公的姓名、性别和大概年龄。“雍容”用在句中,既指主人公的名字,也暗示了她的气质,有助于形象地层现李波小妹坚定自信、遇事从容镇静,应付裕如的性格。
诗文以“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短短两句,将李波小妹的英姿栩栩如生地显现在读者面前。李波小妹撩起衣服飞身上马,骏马奔驰,迅捷而轻快,衣衫在马上飞动,好似被风卷起来的蓬草,她以百步穿杨之能,左右开弓,每箭能够射中两个猎物。在这里,“褰裳”、“逐马”的行动描写精细、准确,它与“如卷蓬”的生动比喻巧妙地融为一体,形象地表现了李波小妹高超的骑术。“左射右射必叠双”,则一方面赞扬了李波小妹神奇的射猎本领,另一方面,显示了她非凡的战斗业绩。
最后两句,诗的笔势一转,面对能骑善射,英气逼人的李波小妹发出这样的感慨:李波家的妇女尚且武艺卓越,那么,李波家男子的武艺一定更加高超,无法抵挡。该诗把李波小妹作为衬托和铺垫,通过赞美她的骑射本领,从而颂扬李波一伙的人马精良、武力强大,所向无敌。
在诗尾点出题旨,收结颇为得体。可以看到,对于以李波为首的这支民间武装力量,官府和地主豪绅引以为患,而老百姓却非常拥护,并高度地加以颂扬。
全诗运用了叙述、描写、议论三种表达方式,把李波小妹盘马弯弓、勇敢善战的形象塑造得丰满生动,精神气概表现得鲜明突出,达到了“字立纸上”的艺术高度。诗的格调刚健豪放,与南朝民歌的纡回宛转,大异其趣,充分显示了北朝民歌独特的艺术风格。
羽林郎,汉代所置官名,是皇家禁卫军军官。诗中描写的却是一位卖酒的胡姬,义正词严而又委婉得体地拒绝了一位权贵家奴的调戏,谱写了一曲反抗强暴凌辱的赞歌。题为“羽林郎”,可能是以乐府旧题咏新事。
这首诗在立意、结构和描写手法上,与《陌上桑》有异曲同工之妙。写女子之美,同样采用了铺陈夸张手法;写反抗强暴,同样采取了巧妙的斗争艺术;结尾同样是喜剧性的戛然而止。但《陌上桑》更多的是用侧面烘托,从虚处着笔;这首诗则侧重于正面描绘和语言铺排。前者描写使君的垂涎,主要通过人物语言,用第三者的叙述;这首诗刻画豪奴的调戏,则是用一连串的人物动作,即“过我”、“就我”、“贻我”、“结我”,妙在全从胡姬眼中写出。太守用语言调戏,豪奴用动作调戏,各自符合具体身份。罗敷反抗污辱是以盛赞自己的丈夫来压倒对方,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胡姬反抗调戏则是强调新故不易,贵贱不逾,辞婉意严,所谓“绵里藏针”、“以柔克刚”。罗敷在使君眼中已是“专城居”的贵妇人;而胡姬在“金吾子”眼中始终都是“当垆”的“酒家胡”。因而这首诗更具有鲜明的颇具讽刺意味的对比:“家奴”本不过是条看家狗,却混充高贵的“金吾子”招摇撞骗,这本身就够卑鄙之极了;而“酒家胡”虽然地位低贱,但是终究不必仰人鼻息过生活,在“高贵者”面前又凛然坚持“贵贱不相逾”,这本身就够高贵的了。于是,尊者之卑,卑者之尊,“高贵”与“卑贱”在冲突中各自向相反的方向完成了戏剧性的转化,给读者以回味无穷的深思和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