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小诗,必须反复吟味,才会觉得意趣深长。
这首诗描绘了山间夜晚的山泉美景,表现了山的寂静和生机。整首诗用以动衬静的方式来写。
这幅幽静的山泉夜景,在诗人笔下充满了活力,一石一水,生气勃勃,情趣盎然。“山白鸟忽鸣”,应是从王维诗句:“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化出,一轮明月破云而出,把山岭照得白皑皑,而月光照进鸟巢,使鸟儿惊诧,鸣叫起来。清静的山丘传来鸟叫,更显幽美。次句既所所感,也点明秋天的时令。霜天月夜,石块单是看都有冰冷的感觉,而且仿佛秋霜都要冷得凝结了,暗地里还是照应一个“白”字。最后二句,写皎洁的月光照在清泉上,那泉水浸染上明月的白色,仿佛净化了,顿时变成一溪白雪。诗人笔下的山、鸟、石、泉,在优美的月色下,融成一幅绝色的图画:幽静,清冷,空明,爽洁。正是这是白色的基调,渲染了清冷幽静的气氛。
诗题为《夜泉》,主要写的却是对月色中的山水景物的感觉。“山白”是山在月光沐浴下呈现的色调。一声鸟鸣划破寂静,反而更衬托出寂静,正像王籍所描绘的“鸟鸣山更幽”的境界。山白而鸟忽鸣,不管两者有无联系,总让人联想到王维的诗句:“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这里没写月,但诗人已向我们暗示了月光,下面的景色都由此而生。
“石冷霜欲结”,表现出视觉引起的对触觉的联想。清幽的月色洒在石头上泛起一片冷光,青白青白的像是要凝作霜花。这一句写得非常虚,由月色在石上的反光产生冷的感觉,同时又由冷和白色幻化出霜的想像,作者在此巧妙地运用了通感的艺术表现手法。
诗人置身于朗月的清辉中,山看上去是白的,石也泛着冷光像要结霜,而石下的泉水呢,被月华映照,银光闪烁,简直像是一片雪。古人写夜泉的诗句很多,因为是在夜里,一般都用听觉来表现它,写它的淙淙流声。而本诗的作者却独从视觉来表现它,不能不说是别出心裁的艺术创造。雪的比喻不仅生动形象,而且暗应上文的“冷”、“霜”,承接十分自然,作者的心思绵密由此可见。
此词可分三层。
上片为第一层,由江行沿途所见山川引起怀昔游,痛惜年华之意。长江中下游地区山川秀美,辛弃疾南归之初,自乾道元年至三年,曾漫游吴楚,行踪遍及大江南北,对这一带山水是熟悉的。乾道四年通判建康府,此后出任地方官,调动频繁,告别山水长达十年。此时复见眼中川“都似旧时相识”了。“溪山”曰“过眼”,看山却似走来迎,这是江行的感觉。“怪”是不能认定的惊疑感,是久违重逢的最初的感触。往事虽“还记得,却模糊、记不真切,真象一场旧梦。
“还记得、梦中行遍,江南江北”,“梦中”云者不仅有烘托虚实之妙,也是心理感受的真实写照,这种恍惚的神思,乃是多年来雄心壮志未得实现。业已倦于宦游的结果。反复玩味以上数句,实已暗伏“尘劳”、觉非之意。官场之上,往往如山水一般旧曾相识虚如幻梦不如远离,同时也就成了一种强有力的召唤,来自大自然的召唤。所以,紧接二句写道:“佳处径须携杖去,能消几两平生屐?”要探山川之胜,就得登攀,“携杖”、着“屐”(一种木底鞋)是少不了的。
《世说新语·雅量》载阮孚好屐,尝曰:“未知一生当着几量(两)屐?”意谓人生短暂无常,话却说得豁达幽默。此处用来稍变其意,谓山川佳处常在险远,不免多穿几双鞋,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所以结尾几句就对照说来,“笑尘劳、三十九年非”乃套用蘧伯玉(春秋时卫国大夫)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的话(语出《淮南子·原道训》),作者当时四十岁,故这样说。表面看,这是因虚度年华而自嘲,其实,命运又岂是自己主宰得了的呢。“长为客”三字深怀忧愤,语意旷达中包含沉郁。实为作者于四十年年来之感慨,年已四旬,南归亦久,但昔日的志愿,却无一件得以实现,感慨,今是昨非,一生劳碌,原来“长为客”无丝毫是自己左右的。
这片六句另起一意为第二层,由山川地形而引起对古代英雄事迹的追怀。扬州上游的豫章之地,历来被称作吴头楚尾。“吴楚地,东南坼”化用杜诗(《登岳阳楼》:“吴楚东南坼”),表现江行所见东南一带景象之壮阔。如此之山川,使作者想到三国英雄,尤其是立足东南北拒强敌的孙权,最令他钦佩景仰。曹操曾对刘备说:“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三国志·先主传》)而孙权堪与二者鼎立。此处四句写地灵人杰,声情激昂,其中隐含作者满腔豪情。“被西风吹尽,了无陈迹”二句有慨叹,亦有追慕。恨不能起古人于九泉而从之的意味,亦隐然句中。
结尾数句为第三层,是将以上两层意思汇合起来,发为更愤激的感慨。“楼观才成人已去”承上怀古,用苏轼诗“楼成君已去,人事固多乖”(《送郑户曹》)意,这里是说吴国基业始成而孙权就匆匆离开人间。“旌旗未卷头先白”承前感伤,由人及己,“旌旗”指战旗,意言北伐事业未成,自己的头发却先花白了。
综此二者,于是词人得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结论:人间哀乐从来循环不可琢磨(“转相寻”),“今犹昔”。这结论颇带宿命色彩,乃是作者对命运无法解释的解释。更是作者对命运不如已愿,人事多乖的感叹。
词中一方面表示倦于宦游——“笑尘劳、三十九年非”,另一方面又追怀古代英雄业绩,深以“旌旗未卷头先白”为憾,反映出作者当时矛盾的心情。虽是因江行兴感,词中却没有着重写景,始终直抒胸臆;虽然语多含蓄,却不用比兴手法,纯属直赋。这种手法与词重婉约、比兴的传统是完全不同的。但由于作者是现实政治感慨与怀古之情结合起来,指点江山,纵横议论,抒胸中郁闷,驱使古人诗文于笔端,颇觉笔力健峭,感情弥满。所谓“满心而发,肆口而成”,自具兴发感人力量。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
这首小诗首句写人,次句写景,结尾两句写回头去看浦中小舟。诗人夜泊江中,信步江堤,霜冷风凄,黑夜漆漆、只有泊舟处一点孤灯,透一点光亮,送一丝温暖。此诗曲折地表达了诗人孤寂的心情。尤其后两句,似乎从旁人的眼中看自己的船,更增添冷峻感觉。全诗景象平易,自然天成,但在布局上又颇见匠心。诗写夜泊之景,不从夜泊之地写,而是选择了堤上回看的视角,使四句小诗显得极为婉曲。
一二句即紧扣题目,为下句铺垫,也为全诗伏笔。前两句描写诗人步出船舱,走上江堤,顿感江风寒冷刺骨,霜气凛冽袭人,并缀一叠词“棱棱”,不仅摹绘出江边秋夜的寒意,同时活画出诗人在江堤寒风中凄冷的情态。
三四句写诗人伫立寒风中的江堤上,“回看”“夜泊”处的情景。“回看”二字绝妙,且含蕴丰富,既有站立江堤寒风中对舱内温暖的眷恋,又有一片漆黑夜色中欲有所发现的意愿。结句“芦荻花中一点灯”,在景致变化中使诗人心情为之一振,由“水风霜气”一抑中,情调为之一扬。“芦荻花”照应第二句“水风霜气”。诗人回看“深浦停舟处”,为浓厚夜幕所笼罩,为茂密芦荻所遮蔽,漆黑模糊夜色深沉,那既不显眼又不足道的“一点灯”,俨然“黑暗王国中一线光明,诗人心目中一丝暖意”。“灯”前置以“一点”,正面写灯,侧面烘托,使夜色更浓更广,使深沉的夜色具有了视觉形象,是以明写暗艺术手法的巧妙使用,因而收到了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全诗二十八字,所烘托的景象,形象贴切地衬托出“浦中夜泊”的情景。景象平易,但却自然天成;布局巧妙,又独具匠心。写夜泊,选择了江堤上回看的独特视点,形象地写出了一个没有月色、连视觉也失去作用的秋夜。之所以说“独特”,是由于全诗视角不凡、立意不俗、选材别致、烘托深广,由第二句的感觉,到三、四句转向视觉。尤其是写与“夜”与“月”有关的诗,白居易作品中举不胜举,除了著名的《琵琶行》《燕子楼》之外,还有《村夜》《江夜舟行》《襄阳舟夜》《舟夜赠内》《雨夜忆元九》《曲江夜归闻元八见访》等等,一般写夜景离不开月色的烘托,有月才具备韵味,有月才景色绚丽,有月才使人留连,而《浦中夜泊》,没有月色,避开白描,用侧面烘托的独特视角,生动地写出了“浦中夜泊”的别致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