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记游写景之作。此诗用直叙的方法,写诗人同弟弟行游玄武池时所看到的景物和愉悦忘忧的心态。
“兄弟共行游,驱车出西城”两句点明出城行游一事和行游的地点。人在野外观赏景物时,一般都是由宏观到微观。“野田广开辟,川渠互相经”两句写在邺城西面宏观看到野外宽广开阔的田地和纵横交织的河渠。接下去,从宏观到微观。“黍稷何郁郁”一句由“野田广开辟”一句而来,写田野里庄稼茂盛。“流波激悲声”一句由“川渠互相经”一句而来,写流水发出动听的声响。“菱芡覆绿水”以下八句,由写田野、河渠转向写玄武池的各种景物:菱芡、荷花、垂柳、萍藻,叶绿花红,枝繁叶茂;池中绿水随风动荡,长洲上的群鸟在欢快歌唱。在诗人笔下,玄武池之美景令人神往:田野广阔,庄稼茂盛;池水交错,波涛汹涌;绿水红花,柳荫照水;萍藻泛滥,众鸟喧哗。形象鲜明,有声有色,生动具体,写出了玄武池的美丽和勃勃生机。如此之美景,足以使人忘记忧伤,沉浸在欢畅之中。最后“忘忧共容与,畅此千秋情”两句,由景及情,自然地收束了全诗。
此诗虽属游宴诗,但同建安时期的其他游宴诗相比,却有不同。它没有涉及宴乐,而是用自然的语言集中描写田园景物,具有后来田园诗的意味。
沈德潜评此诗云:“意格俱好,在晚唐中可云轩鹤立鸡群矣。”(《唐诗别裁》)这里所说的“意”,是指诗的思想感情,全诗以乡愁为主题,曲折地表现了诗人的坎坷不遇,而不显得衰飒;所谓“格”,主要地是指谋篇布局方面的艺术技巧。这首诗在艺术上最突出的特色,可以说就是:情景分写。情与景,是抒情诗的主要内涵;情景交融,是许多优秀诗作的重要艺术手段。然而此诗用情景分写之法,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开头二句写诗人在黄昏日落之时,满怀惆怅地遥望乡关,首先跃入眼帘的是仰视所见的景物:“孤云与归鸟,千里片时间。”晚云孤飞于天际,归鸟投宿于林间,凭着它们有形和无形的羽翼,虽有千里之远也片时可达。诗以“千里”与“片时”作强烈比照,写出云、鸟的自由无碍和飞行之速;但是,这绝不是纯客观的景物描写,而是诗人“怅望”所见,而且这种景物又是触发诗人情思的契机和媒介:“念我何留滞,辞家久未还。”原来,诗人久客异地,他的乡关之思早已深深地郁积在胸中了。因此,颔联由外界景物的描绘自然地转入内心情感的直接抒发,不言惆怅而满纸生愁,不言归心似箭而实际上早已望穿秋水。
前面写情之后,颈联又变换笔墨写景,景物描写不但切合诗人眼前的情境,而且由近到远,层次分明。夕阳从近处的树梢往下沉落,它的余晖返照秋山,一片火红,像野火在远远的秋山上燃烧,渐渐地隐没在山的后面。“入”字写出夕照的逐渐暗淡,也表明了诗人伫望之久,忆念之殷。不仅如此,这种夕阳西下余晖返照之景,不但加重了诗人的乡愁,而且更深一层地触发了诗人内心深处感时伤逝的情绪。客中久滞,渐老岁华;日暮登临,益添愁思,徘徊水边,不敢临流照影,恐怕照见自己颜貌非复平昔而心惊。其实诗人何尝不知自己容颜渐老,其所以“临水不敢照”者,怕一见一生悲,又增怅闷耳。“临水不敢照,恐惊平昔颜!”尾联充溢着一种惆怅落寞的心绪,以此收束,留下了袅袅余音。
情景分写确是此诗谋篇布局上的一个特点。这种写法,对于这首诗来说,有特殊的艺术效果。细细玩味,可以发现此诗是颇见匠心的。全篇是写“落日怅望”之情,二句景二句情相间写来,诗情就被分成两步递进:先是落日前云去鸟飞的景象勾起乡“念”,继而是夕阳下山回光返照的情景唤起迟暮之“惊”,显示出情绪的发展、深化。若不管格律,诗句稍颠倒次序可作:“孤云与归鸟,千里片时间。微阳下乔木,远烧入秋山。念我何留滞,辞家久未还。临水不敢照,恐惊平昔颜。”如此前半景后半情,也是通常写法,但显得稍平,没有上述那种层层递进、曲达其意的好处。而“宿鸟归飞急”引起归心似箭,紧接“辞家久未还”云云,既很自然,而又有速(千里片时)与迟(久留滞)对比,所以是“起得超脱,接得浑劲”(见《瀛奎律髓》纪批)。如改成前半景后半情格局(如上述),则又失去这层好处。
炼字潜词形象传神,“孤云”“归鸟”“微阳”“秋山”营造了秋日傍晚的萧瑟与清冷,寄托着作者的伤感之情。“烧”字的使用,是静中有动;“远”字又写出了意境的空阔,增强了对孤寂之情的表现。
李重华《贞一斋诗说》指出:“诗有情有景,且以律诗浅言之,四句两联,必须情景互换,方不复沓。”他所说的“情景互换”,就是“情景分写”。当然,这种分写绝不是分割,而是彼此独立而又互相映衬,共同构成诗的永不凋敝的美。马戴这一首望乡之曲就是这样,它的乐音越过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河遥遥传来,至今仍然能挑响读者心中的弦索。
这首诗借景言情,情因景生。正是晚放的“一树红桃”触发了诗人的创作机缘,才使他生发出那么深长的联想与感慨。它不仅描绘了“春深欲落”的“晚开”桃花的冷清与孤寂,而且通过对桃花的怜惜和咏叹,抒发了诗人的珍爱人才之情。
“一树红桃桠拂池,竹遮松荫晚开时”,先勾画桃花灼灼盛开、绰约动人的形象,以及它的清幽的生活环境。满树桃花,红艳似火,它的枝桠伸向池塘的水面,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翠竹掩映,青 松遮盖,它虽然远离百花又开放得较晚,但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与个性。
“非因斜日无由见,不是闲人岂得知”,是从首联描写转人三联议论的自然过渡。诗人感叹,这美丽的花只因偶然的机缘才被人发现,若不是斜日临照,与红花相映,人们便观赏不到这“一树红桃”;若不是作者自己是一个投闲置散的人,就不会知道在这“竹遮松荫”的幽静之处,还会有艳丽动人的桃花。
“寒地生材遗较易,贫家养女嫁常迟”是诗中的警句,也是全诗的主旨所在。诗人把警策的议论和形象化的比喻结合起来,既显露出锐利的讽谕,批判的锋芒,又含蓄蕴藉,发人深思。因为生长在贫寒的地方,便容易受到冷落和轻视,花木是这样,人亦如此。作者用贫家女儿的迟嫁,这一常见的社会现象,生动譬比,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识别人才和选拔人才的问题。不应因为家世贫寒,便弃而不用,选拔人才应当唯贤是举,广为搜罗,这正是诗人要抒写的真正思想。
“春深欲落谁怜惜,白侍郎来折一枝”便紧紧承接着第三联的议论和慨叹,写出了诗人对桃花的怜惜与珍爱。他独具慧眼,折取一枝,这种与众不同的惜花之情,正反映出诗人对人才问题不同流俗的见解。
前人论白居易之诗时说:“善言情者,吞吐深浅,欲露还藏,便觉此衷无限。”(陆时雍《诗镜总论》)白居易的诗雅俗共赏,富有情味,他所运用的语言大都浅显平易,接近口语,但又十分注意语言的加工和提炼,以便使通俗的字句,表达出深厚的情致。这首诗中的“一树红桃桠拂池”、“贫家养女嫁常迟”等诗句,既自然流出,不觉晦涩,又不同于生活中的口语,显然经过了诗人的选择、提炼和艺术加工。
这首诗描写的是夏夜登楼眺望的情景。“明月”在诗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因为有朗朗的明月,才能在朦胧中看到难以区别的山水一色的景象,才知道闻见的花香是十里芰荷散发的芬芳。特别妙的是诗的后两句,本来只有清风送爽,可是因为皎洁的月光,它那么柔和、恬静,所以诗人觉得清风带着月光,月光就像清风,它们融合在一起送来了凉爽和舒适。
欣赏这首小诗,读者很容易忘记自身的处境,仿佛自己也登上南楼来乘凉了。这样的感觉是这样来的。先从外界景象来看:四外山水落石出,十里芰荷 ,楼头清风,空中明月,远方近处,天上地下,以南楼为中心,构成一个高远、清空、富有立体感的艺术境界。再从自身感受来说:山光、水光、月光,是眼睛的视觉所感到的;芰花、荷花的香气,是鼻子的嗅觉所感到的;清风——夜凉,是皮肤的触觉以及耳朵的听觉听感到的;而“南楼一味凉”的“味”字,还隐含着口舌的味觉在起作用,好像在那里细细地美美地品尝一般。总之,读者的眼睛、鼻子、耳朵、口舌、皮肤种种器官司的视觉、嗅觉、听觉、味觉、触觉种种功能,统统被调动起来,集中起来,共同参与对这南楼夜景的感觉、领略、体验。此景此情,令人生出如临其境的感受,成了自然而然的事。这便是作品的艺术魅力,诗人的艺术追求了。
黄庭坚一生,道路崎岖坎坷,由于遭受人陷害中伤,曾贬官司蜀中六年之久;召回才几个月,又被罢官司来武昌闲居。当夜纳凉南楼,眼见明月清风,无拘无束,各行其是,想到自己每欲有所作为,却是动辄得罪,怅恨之情,于是潜滋暗长。“清风明月无人管”,正是诗人这种心绪的自然流露。
讲述了曹刿在长勺之战中对此次战争的一番评论,并在战时活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原理击退强大的齐军的史实。文章的语言,无论是叙述还是人物对话,都极为简洁精炼,表意说理,通达晓畅。行文中散句、排比、偶句错落有致,增强了叙事写人的生动效果。其中曹刿的语言尤为精彩,如战场上的指挥用语,简短明确,这不仅衬托出战事紧迫无暇论析战争策略,也表现出曹刿思维敏捷和临战时坚定而自信的心态。
第一段:从开头至“战则请从”。写战前的政治准备——取信于民。这一段可分两层。
第一层写曹刿求见鲁庄公的原因。开头先点明事态发生的时间,接着指出的是“齐师伐我”,说明战争是由齐国进攻鲁国而引起的,鲁庄公准备抵抗。以上对形势扼要的介绍,为曹刿的请见、论战交代了必要的背景。大军压境,曹刿准备参战,作者通过曹刿与其“乡人”的对话,一方面揭示了鲁国当权者鄙陋寡见、尸位素餐的情况,为后文鲁庄公在作战中不察敌情、急躁冒进作了铺垫;另一方面显示了曹刿关心国事,同时也暗示了他是一个有远谋的人。
第二层记述曹刿要庄公作好战前的政治准备,这是第一段的重点。曹刿谒见鲁庄公,劈头就问“何以战”,抓住了作好战前政治准备这一决定胜败的关键问题。鲁庄公在曹刿的一再启发下,依次提出了贵族支持、鬼神保佑和察狱以情三个条件,曹刿否定了前两条,肯定了后一条。在曹刿看来,战争的胜负既不取决于贵族的支持,也不取决于神明的保佑,而是决定于“取信于民”。他认为察狱以情是“忠之属也”,“忠”是尽职于民,于是肯定“可以一战”。曹刿重视民心得失与战争胜负关系的思想,确实比“肉食者”高明。但和今天依靠人民的力量进行人民战争的思想是有本质区别的。
面对齐国的进犯,曹刿是主动请求晋见庄公的,作者记了他与“乡人”的一番对话。乡人善意地劝说他不要去参与“肉食者”的事,曹刿却坦直地回答:“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肉食者”是相对于“藿食者”而言的,显然,这是以饭食精粗对执政贵族和平民所作的简单划分。与乡人所表现出来的对“肉食者”和国事的冷漠态度相反,曹刿表示出对“肉食者”的不信任并积极要求参与国家的决策。“肉食者鄙”已为乾时之战所证明,那一次“公丧戎路,传乘而归。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如今齐军压境,不能再让国家败在他们手中。接下去,曹刿与鲁庄公围绕“何以战”的论题进行了严肃的对话。鲁庄公心无成算,对曹刿郑重的询问作不出爽快切要的回答。他先提出“衣食”的分配,“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又说到神灵的祭祀,“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前者不是普遍施予民众的实惠,无关战事全局;后者是例行的宗教性礼节,并非对民众的真诚许诺,因此二者都为曹刿所否定。唯有最后在庄公提出治理讼狱“必以情”的一点,曹刿认为“忠之属也”还算是尽心务实的一项,认定“可以一战”,并随即提出直接参战的要求。
第二段:从“公与之乘”至“遂逐齐师”。写曹刿指挥鲁军战胜齐军的经过。
曹刿“取信于民”的见解,得到了庄公的赞同,“公与之乘”,说明了庄公对曹刿的信任与器重。文中先交代了利于鲁国反攻的阵地,长勺在鲁国境内,对鲁国来说,地形地物熟悉,便于得到人力支援和物资供给,在士气上也利于鲁国向有利方面转化。接着是对这次战役经过的具体记叙,重点写了“击鼓”和“逐师”两件事。写曹刿指挥鲁军在“齐人三鼓”之后才开始反攻,写曹刿在观察了齐军败逃的情况之后才决定追击,都记叙得非常简略。这样写,一则符合实情(酣战中鲁庄公无暇问及,曹刿了不可能多发议论),一则此中道理正是曹刿论战的中心,留待后文集中阐述,更见突出。“公将鼓之”、“公将驰之”,说明了鲁庄公急躁冒进;曹刿的两个“未可”、两个“可矣”,表现了曹刿胸有成竹,沉着思断,善于捕捉于反攻和追击的时机。
写两军交战的实况。这一部分作者笔墨不多,但是鲁军如何进攻、追击,齐军如何败绩、溃逃的情形历历在目。曹刿适时选择出击、追击的时机,他采取了后发制敌、以智取胜的战术。当齐军未动鲁庄公急于抢先攻击时,曹刿制止道:“未可。”直至齐军三鼓之后,军士勇气衰竭,他才表示:“可矣。”鲁军一鼓作气挫败了齐军。在追击的问题上,曹刿确察虚实而后动,制止了庄公的鲁莽,待下车察看齐军车辙的轨迹、登轼瞭望齐军麾帜旌旗之后,才果断地表示:“可矣。”此战鲁军大获全胜。
第三段:从“既克”至结尾。写曹刿论述赢得战役胜利的原因,是文章的中心。
“既克”二字,意味着战役的高潮已经过去,气氛顿时缓和下来,该是莫名其妙的鲁庄公问一个究竟的时候了。曹刿的回答可分为两方面。
一是论述了利于开始反攻的时机——彼竭我盈之时:鲁军按兵不动,养精蓄锐。齐军第一次击鼓进军,士气正旺;第二次击鼓,士气开始低落;第三次击鼓,士气已经完全衰竭。在此关键时刻,曹刿采取“敌疲我打”的方针,终于化劣势为优势。
二是论述了追击开始的时机——辙乱旗靡之时:鲁军虽然取得了反攻的初步胜利,但曹刿并未轻敌,“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反映了曹刿随时没有忘记自己是以小敌大,以弱敌强。兵不厌诈,不可不提高警惕。曹刿亲自察看敌情,发现敌军“辙乱”、“旗靡”,确认了齐军是狼狈逃窜,溃不成军,才乘胜追击,终于取得了战役的胜利。
用补叙笔法写战役之后由曹刿论证战术的选择和克敌制胜的原因。这部分实际是全文的重点,它展示了曹刿作战指挥智勇双全的特点。“夫战,勇气也。”在此,曹刿所说“勇气”,是战时士气的集中表现,是军士临战时的激情和果敢拼杀的昂扬斗志。齐军三鼓,鲁军并不应鼓而动,齐军激发起来的勇气没有得到相对的呼应,反而很快由亢奋转为衰惫。曹刿抓住了这种士气和心理变化的有利时机号令鲁军,一举得胜。此外警惕“大国难测”,不忘实地侦察,确证齐军是败溃而非诈退,也是扩大战果、稳操胜券的重要原因。这段文字是从道理上对第二段战事实况的分析和论述。
从军事角度说,长勺之战所包含的内容是很丰富的。它着重说明了战略防御的基本原则,正确掌握这些原则即可达到以弱胜强的目的。这一战例历来受到军事家的重视,毛泽东也曾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对长勺之战作了军事学的评论。
从文学角度看,这又是一篇记述战争的佳作。作者取材精到,构思落笔立意高远,既于叙事中撮取历史经验,又于行文中生动刻画人物形象。曹刿是作者着意刻画的主要人物。他具有卓越的军事智谋和指挥才能,能在瞬息万变的战争中沉着、冷静、果断地号令军队,曹刿就是长勺胜战的权威和统帅。作者对他的称美赞扬,含蓄于精心的描写之中。文中多记曹刿简短、果敢的言行:“请见”、“问战”、“请从”、于战斗中两置可否……这一系列活动表现出一名出身下层而深谋远虑的谋士的精明干练。作者巧妙地运用了比照、映衬的修辞技法。以曹刿与“乡人”的对比突出曹刿抗敌御侮的责任感和护卫宗国的政治热忱。从曹刿与鲁庄公的对比中,以庄公的驽钝、浮躁反衬曹刿的机敏、持重。如果说,作者有意无意使鲁庄公出丑,证明了“肉食者鄙”的断言,那么也正是借此才使曹刿的聪明才智得到更理想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