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为南唐末代国君,虽不通为政之道,却精书法,善绘画,通音律,诗词皆妙,尤以词的成就。此词抒发春天的思念之情,写得悠然深远、余味无穷。上片“梦回”二字交待词人情感之引起,下片借场景继续抒写思念之情。这首词是其软禁生涯的泣血之作。
词的上片写彻夜梦思的情状与伊人消息沉沉。这汹涌而来的思念,大抵是多日以来早在心理埋好伏线,以至于入梦时,李煜也舍不得将其丢掷一旁,多情伤别,梦寐萦怀,然而梦中究竟有多少字,他只字未提。“晓月坠,宿云微”,这两句对偶,描写晓月西沉,暮云渐上,一片祥和之色与梦回后的惆怅。这种气氛使得词人便更加思念远方的人,不知不觉魂归梦中,情思悠悠,伊人之芳香弥漫在词人整个心中,在梦乡里,只见雁影在苍宇之间渐飞渐远,却没有带来任何音信,词人因此伤感。而《清平乐》中“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更与“雁声梦”、“芳草”相印证,意趣更加明晰。这两句,扩大了空间,增强了离恨,心情尤觉不宁,所以只得频频欹枕,默默无言。上片坠月余辉、微云抹岫与梦里残痕、天边芳草暗相融洽,使人感到曲折深邃,缥缈汪洋。
下片描写冷静堂院与词人的寂寞与伤感。“啼莺散,馀花乱。”莺散花落,春天也即将逝去;雁声梦少,啼莺也纷纷振翅而去,似有别处风光更加迷人,总会比这残花乱舞的寂寞画堂增添几分生气。“片红休埽尽从伊,留待舞人归”词人不扫落花的原因有二,其一是要留给欢爱的人看看,好花到了这个地步十分可惜,来引起她的警惕;第二是要让欢爱的人明白,惜花之人对此又是多么难堪,来引起她的怜惜。总之,希望从这里来感动她。秋色已尽,想必伊人也要赶快归来,以后不再远离,道来简单,意味却是深长,因为这正是大周后去世后的第一个春天,李煜是独自度过。在这寂静之中,陪伴词人的只有寂寞,只能凭空怀念当年一幕令人心旌神摇的风景。可惜李煜自己格外清楚,他思念的大周后,是不会再回来了,将逝的春景、已经逝去的美人,终究只是一场梦,无法挽回。陆淞《瑞鹤仙》词中有这么一段:“阳台路迥(一作‘远’),云梦雨,便无准。待归来,先指花梢教看,欲把心期细问,问因循过了青春,怎生意稳?”说的很透辟,这两者虽怀念对象不同,表达男女间的心情,正可互相印证。
这首词在“晓月”“宿云”“芳草“雁”“莺”“花”“片红”等密丽意象中,融入词人的“闺阁”之思,将寂寞深情表现的伤感而优美.
这是一首酬赠诗,诗人酬和友人,以友人的诗题和诗,描写了秋夜清远疏淡的景色,意境开阔,同时写出时序更迭引起诗人心事未了的惆怅。
前四句就卧病的心情来取景渲染、寂寥的砍夜之景与诗人的寂寥心情相吻合。
“长簟迎风早”是说秋风过早地来到庭院,长簟被秋风吹得窸窣咋响。一个“早”字写出卧病之人对秋风的突出感受。“迎风”二字写出一片萧瑟的声响,达声音更衬托出秋意的浓重和秋夜的沉寂。
“空城澹月华”,是说空寂约城中洒满了淡淡的月光。“空城”并非说城中空无所有,“空”是寂静之意。空城寂寂,月色凄迷,是对诗人心情的绝妙写照。
“星河秋一雁”,是说一只孤雁划过秋夜的天空向银河飞去。“星河”是寂寥的,“一雁”是孤独的,“秋”夜是清冷的,三种事物连缀成文,构成幽深的意境,使人感触到诗人心境为孤凄。
“砧杵夜千家”,是说时当秋季,人们开始准备寒衣了,故而千家万户都传来了捣衣声。捣衣声声,反衬出秋夜的沉寂。诗人巧借秋声秋色以渲染愁怀,收到了良好的艺术效果。
颈联转入叙事,写出悲秋的原因。“节河看应晚,心期卧亦赊。”“节河”,这两个字承接着前四句所写的秋声秋色。“看”和“应”均为揣测之辞,全句意思是说,看来节河大概已入晚秋。此句使用揣测之辞与下句的“卧”字相关照,“卧”是卧病在床,故对节河不能作定论。一个“卧”字定下全诗的感情基调,道出悲秋的原因:由于卧病,而使心愿落空。美好的心愿不能实观,疾病缠身,又临深秋,可见诗人的悲哀心情,跃然纸上。此联叙事是前四句景物描写的感情依凭,使以上的景物有了精神支柱。
尾联“向来吟秀句,不觉已鸣鸦:”二句意谓,深夜吟诵您的秀美诗句,兴味颇浓,不知不觉已是天晓鸦鸣。以扶病之身而能长夜吟庆不倦,自是因为诗句美好,作为酬赠之作,已尽了题意。同时,也写出了病中孤寂的生活,漫漫秋夜,只有一诗相伴,诗人的寥落心情可以想见。
全诗前半写景,景中寓情;后半叙事,事中现意。写景与叙事,笔墨虽二,情意实一。一条感情线索贯穿全篇,有如红线串珠,结构成一个完美的艺术整体。
此文是苏辙19岁时写给韩琦的信。选自《栾城集》卷二十二。枢密韩太尉(即韩琦),当时任枢密使(掌管军事大权)。“太尉”,秦、汉时官名,掌兵权。枢密使相当于太尉,所以称韩琦为太尉。 作者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得到韩琦的接见。一个是刚刚考取进士的青年,一个是掌管全国军权的大官,怎么开口下笔呢?
首先是称谓问题。为了表示尊重,不直呼对方,而称“太尉执事”。“执事”,左右的人。这是表示谦谨的说法。
正文分为四段。
第一段,先从作文当有养气之功谈起,明确提出:“以为文者,气之所形”,文章是“气”的表现。气,指人的修养、气质、精神力量。接着提出总领全文的“养气”说。“气可以养而致”:“气”,可以通过加强修养而得到。在具体阐述“养气”说的时候,作者引古人事例作了说明。一是孟子的“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浩然之气”:即博大刚正之气。作者认为,孟子的文章,内容宽厚宏博,并且充溢在天地之中,正是跟他的“气”的大小相称。这实际上强调的是内在修养问题。二是司马迁。作者认为司马迁遍游天下,知多见广,所以他的文章风格疏放潇洒,跌宕多姿,颇有奇气。这实际上是强调外在阅历问题。最后,作者总结道,孟子、司马迁二人的文章,都不是学出来的,而是因为“气”充满在他们心中。这段论述很周严。
第二段,就自身经历进一步对“养气”说展开论述。作者有前后不同的两种学习经历。第一种是交游不广、见闻不博,只学古人陈旧过时的东西。第二种是“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作者在谈到第二种学习经历时,列举了四个事实:一是经过秦汉故都,尽情观赏;二是眺望黄河,想像着古时的英雄人物;三是到了京城,饱览一切,知道了天地的广阔、美丽;四是谒见了欧阳公,知道天下的好文章都汇集在这里。归纳起来,实际上是游览天下名山大川 ,广交天下的文人学士。而这两样,实际上说的都是外在的阅历,可见,苏辙是更重视外在的阅历的。
写信的目的是想要求韩琦接见,文章至此,却还只字未提。
第三段:由上文欧阳公,自然引出韩琦。这一段主要是颂扬韩琦。表明欲见之意。“才略冠天下”,才能谋略位居天下第一。“入则周公、召公,出则方叔、召虎”,是说韩琦在内政方面有如周、召二公之贤,在领兵方面就像方叔、召虎那样能干。“不志其大”:志,有志于。这段最后“故愿得观贤人之光耀,闻一言以自壮,然后可以尽天下之大观而无憾者矣”,明确求见之意。
第四段,再次自明志气,再次表明求见之意。“益治”:进一步钻研。“且学为政”,并且学习治理政事。“辱教”,屈尊指教。这一段特别申明入京师“非有取于斗升之禄”,可见其志向宏大。
最后对此文谈几点意见:
1.“养气说”有值得借鉴处。作者在论述“气可以养而致”的时候,特别强调了客观阅历的重要,这实际上是强调了生活体验对一个作家的重要作用。今天看来,这个观点也是正确的。但文中所说“文不可以学而能”的观点,是有片面性的。同“气可以养而致”也相矛盾。郭绍虞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对这句话也有微词。他说:“……子由上不能如子瞻之入化境,而下又不敢有作文之意,不欲求工于言语句读以为奇,此所以谓‘文不可以学而能’。”
2.写作手法上比较新颖、巧妙。先离开主旨,纵论其他,到了第三段“太尉以才略冠天下”,笔意才收拢来,扣紧题目,读来不但没有离题万里之感,而且仔细体味,前面所述,正是烘托下文。特别是第四段,从另一角度申述非求“斗升之禄”,而以“益治其文”为其志,来进一步说明求见韩琦的原因。这样的文章,在构思上是需要功力的。
3.即使从写法上看,也不能说没有作态的意味。信中流露出的当时社会所流行的浮夸阿谀的风气,更是不能效法。
这是一首积淀着无限深情的悼念亡友的诗作。在中华民国时期,悼亡,对革命者来说是常事,因而,它也就成了鲁迅诗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和一般性的悼亡之作不同的是,鲁迅在此诗中除使用“健儿”一词外,基本上不涉及被悼念者的身世、人品和才学,而主要是写诗人自己的心境和感情。
诗的前两句乍看起来和悼念挚友似无关联,全然是在写自己的感受;而就情绪的格调来看,仿佛还不免有些压抑和低回。“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说明诗人近时的心境不如过去亢奋,已经被压抑到低沉、麻木的境地,甚至连花开花落、人事荣枯也激不起心中的一点微波和涟漪了。这显然是反语,是极言压迫已经超出了可以负荷的程度;只好听之任之。作者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一文中说过:“革命的先驱者的血,现在已经并不希奇了。单就我自己说罢,七年前为了几个人,就发过不少激昂的空论,后来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的故事,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我想,就是报上所记的“人山人海”去看枭首示众的头颅的人们,恐怕也未必觉得更兴奋于看赛花灯的罢。血是流得太多了。”他在《集外集拾遗·上海所感》中又说过“初看见血,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也不怎么诧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鲁迅的这些话;可以印证他的“豪情”之所以锐减完全是因为压迫无比惨烈、社会极其黑暗的缘故。从艺术的表现角度来讲,前两句感情低回,似现木然,则是一种蓄势待发、欲扬先抑的手法。作为革命家的鲁迅,他决不会对时 势的变化、斗争的起伏、革命的成败以及革命者的生死置之度外, 漠不关心的。1926年,他在抨击旧军阀时,曾说过:“人们的痛苦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唯一要道,甚至于还当作快乐。然而也因为不容易相通,所以杀人者所显示的‘死之恐怖’,仍然不能够儆戒后来,使人们永远变作牛马”(《华盖集续编·死地》)杨铨死后不久,作者鲁迅在写给友人台静农的信中说:“仆生长危邦,年逾大衍,天灾人祸,所见多矣,无怨于生,亦无怖于死,即将投我琼瑶,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惟较之春初,匿亦颇自摄养耳”。既然“无怨于生”、“固亦颇自摄养”;既然“无怖于死”,则旧习不改,“依然弄此笔墨”,决不会被白色恐怖所吓退,“豪情”也决不会真的减遇,就是减退了,也必当再度焕发。所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多次表示:“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但作者却正义凛然、勇敢无畏地宣告:“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疑民哭健儿。”笔锋突然一转,豪情再度昂奋,更加焕发。蓄势待发的感情,冲破了前所罕见的大黑暗迸发了出来,在这江南大雨之日,作者也涕泪滂沱地哭吊这位人民的健儿。末二句即融景入情,表达了作者沉痛真挚的感情。一个“又”字,既说明了暗杀革命者的事件的不断上演,反映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严酷。又说明了前两句所表达到的“麻木”心情的所由来的原因,前后照应。诗的前后各半部分表现的感情,先抑后扬,又以当前景,融入当时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
北宋初期,薛居正编写《五代史》(《旧五代史》),认为王朝的更迭是由于天命所致,欧阳修对此不以为然。他自己动手撰写成了七十四卷的《五代史记》(《新五代史》),以史为鉴,以期引起宋朝统治者的警惕。《新五代史》问世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薛史不再被世人重视。欧阳修发议论喜欢用“呜呼”。《东皋杂志》的作者说:“神宗问荆公(王安石)‘曾看五代史否?’公对曰‘臣不曾仔细看,但见每篇首必曰呜呼,则事事皆可叹也。’余为公真不曾仔细看;若仔细看,必以呜呼为是。”这正说明了欧阳修编写这部史书的用意。
这篇序文与其说是写伶官,不如说是写庄宗。李存勖是一位英武果断之人,打仗时勇谋兼备。作者写他由盛转衰,教训十分深刻,十分惨烈。作者先从王朝更迭的原因写起,落笔有力,足警世人。这正是陆机在《文赋》中讲的“立片言以居要”。应该说,欧阳修的历史观比薛居正深刻,他认识到了“人事”的重要性。然后,作者回顾历史,概述了庄宗临危受命的情景。这段描述,言简意赅。随后,作者用对比的手法描述了庄宗由盛转衰的过程。这是文章的重点。“方其……可谓壮哉!”极言庄宗志得意满,又为下文张本。“及仇雠已灭……何其衰也”,犹如从万丈高空跌落下来,与先前形成强烈反差。这样的对比给读者的印象极为深刻。作者的目的并不在于描述景象,而是总结历史教训。开头的“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虽然否定了天命之说,但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观点。当描述完庄宗由盛转衰的过程后,作者开始总结历史教训了。他先引用古书上的话,意在告诉读者,这个道理古人已经知道,庄宗没有记住前贤的话。然后作者道出自己的体会:“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读者至此,会很自然地想起另一位先哲的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看来,贤明之人都有些相同的见解。
从庄宗的盛衰史中,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敌人往往是自己生存的必要条件。有敌人是坏事,但也是好事,因为他能使你警钟长鸣。庄宗之所以“壮哉”,就是因为敌人存在,激励他发愤努力,完成先王未竟的事业,告慰先王在天之灵。当敌人被消灭后,天下平定,庄宗就失去了警戒之心,认为可以高枕无忧了,从此便沉溺于声色之中,在“逸豫”中葬送了自己,也葬送了国家。像庄宗这样的人,他的敌人被消灭,也就预示着他自己开始走下坡路。
欧阳修在文章最后写道:“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庄宗不是一朝而蹈死地的,他也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他最后死在自己宠幸的伶人手里。这个现象启示我们,打倒自己的,往往是自己身边的一些人和事,或者就是自己。这些因素由小积大,由少积多,最后来个总爆发。这就启示我们,要防微杜渐,发现不良的苗头,立即改正,如此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欧阳修的这句话,其实是写给北宋最高统治者看的。北宋王朝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政权,正是因为不能自强,所以最后也落得个“身死国灭”。历史就是这样无情,也是这样惊人地相似。
沈德潜评论本文:“抑扬顿挫,得《史记》神髓,《五代史》中,第一篇文字。”此言达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