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慎(1488年12月8日-1559年8月8日),字用修,初号月溪、升庵,又号逸史氏、博南山人等,四川新都(今成都市新都区)人,明代著名文学家,明代三才子之首,杨廷和之子。他参与编修了《武宗实录》,嘉靖三年(1524年)因卷入“大礼议”事件,触怒世宗,被杖责罢官,谪戍云南永昌卫。在滇南时,曾率家奴助平寻甸安铨、武定凤朝文叛乱,此后虽往返于四川、云南等地,仍终老于永昌卫。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在戍所逝世,享年七十二岁。明穆宗时追赠光禄寺少卿,明熹宗时追谥“文宪”。他的著作达四百余种,涉及经史方志、天文地理、金石书画、音乐戏剧、宗教语言、民俗民族等,被后人辑为《升庵集》。 ▶ 1183篇诗文
此诗分前后两节。前节八句,着重描写了初抵东鲁时的真实感受。“五月梅始黄,蚕凋桑柘空”两句点明时间,梅子开始由青变黄,蚕桑之事已了,这就意味着进入了生产的第二道工序:“鲁人重织作,机抒鸣帘栊。”东鲁的城乡妇女,又投入新的劳动:纺织。东鲁人有重织作的传统,李白初次旅游就获得了良好印象。
李白从二十五岁经三峡出蜀,历湖北、江西、江苏、河南、山西等地,这时还没有机会出仕。“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两句正是诗人当时思想情况的写实。李白回顾自己南北奔走的生活历程,决定到东鲁定居。读书、学剑是李白的两大生活爱好。“举鞭访前途,获笑汶上翁”中的“访前途”有问路和了解今后出路的两层意思。李白初抵东鲁,访路途卜前程时,遇到了不愉快的事,他受到了汶水上一个老翁的嘲笑。但李白没有写出“笑”的内容,有意留顾一个悬念。
后节十句,是李白对汶上翁嘲笑的明快答复,是全诗的重点部分和精彩片段。“顾愚忽壮士,未足论穷通。”在李白看来,“顾愚”们不能理解“壮士”的胸怀,也没有资格在“穷通”的问题上发议论。“穷通”即“穷达”,是为了押韵需要,改“达”为“通”。李白对“穷达”的理解,完全是从儒家思想出发。李白力争在政治上获得出路,先实现“兼济天顾”的理想,然后归隐江湖,“独善一身”。李白这种思想,正和战国时期的鲁仲连是一致的:“我以一箭书,能取聊城功。终然不受赏,羞与时人同。”李白用鲁仲连的事迹,比喻自己的政治才能和抱负,是因为鲁仲连的故事就发生在山东。
“西归去直道,落日昏阴虹。”李白来东鲁前就曾有西游长安的打算,后来转而向东,不料初抵鲁郡就遭到汶上老翁的嘲笑,李白这时有“西归”之意,但他想到自己“直道”而行的人生态度如不改变,是很难得到朝廷重用的。
“此去尔勿言,甘心为转蓬”两句是李白对汶上翁表示:“你的谈话没有任何意义,请不要说了,直道而行是我的一贯作风,即使像飞蓬那样示意飘转,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对汶上翁讥笑的回答,是李白高尚品格生动的艺术概括。他首先把讥笑者同自己作了尖锐的对比,然后明确提出自己从事政治活动在不同情况顾的原则立场。诗中塑造了鲁仲连这样一个功成不受赏的高士形象,其实这也是李白自己的形象写照。
这是一首伤时感事的诗。《毛诗序》说:“《兔爰》,闵周也。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构怨连祸,王师伤败,君子不乐其生焉。”这是依《左传》立说,有史实根据,因此《毛诗序》说此诗主题不误。但意谓作于桓王时,与诗中所写有出入。崔述《读风偶识》说:“其人当生于宣王之末年,王室未骚,是以谓之‘无为’。既而幽王昏暴,戎狄侵陵,平王播迁,室家飘荡,是以谓之‘逢此百罹’。故朱子云:‘为此诗者盖犹及见西周之盛。’(见朱熹《诗集传》)可谓得其旨矣。若以为在桓王之时,则其人当生于平王之世,仳离迁徙之余,岂得反谓之为‘无为’?而诸侯之不朝,亦不始于桓王,惟郑于桓王世始不朝耳。其于王室初无所大加损,岂得遂谓之为‘百罹’、‘百凶’也哉?窃谓此三篇者(按:指《中谷有蓷》、《葛藟》及此篇)皆迁洛者所作。”
诗共三章,各章首二句都以兔、雉作比。兔性狡猾,用来比喻小人;雉性耿介,用以比喻君子。罗、罦、罿,都是捕鸟兽的网,既可以捕雉,也可以捉兔。但诗中只说网雉纵兔,意在指小人可以逍遥自在,而君子无故遭难。通过这一形象而贴切的比喻,揭示出当时社会的黑暗。
各章中间四句,是以“我生之初”与“我生之后”作对比,表现出对过去的怀恋和对现在的厌恶:在过去,没有徭役(“无为”),没有劳役(“无造”),没有兵役(“无庸”),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而现在,遇到各种灾凶(“百罹”“百忧”“百凶”),让人烦忧。从这一对比中可以体会出时代变迁中人民的深重苦难。这一句式后来在传为东汉蔡琰所作的著名长篇骚体诗《胡笳十八拍》中被沿用,“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那悲怆的诗句,是脱胎于《兔爰》一诗。
各章最后一句,诗人发出沉重的哀叹:生活在这样的年代里,不如长睡不醒。愤慨之情溢于言表。方玉润说:“‘无吪’、‘无觉’、‘无聪’者,亦不过不欲言、不欲见、不欲闻已耳”(《诗经原始》),这也是《毛诗序》中所点出的君子“不乐其生”的主题。
全诗三章风格悲凉,反覆吟唱诗人的忧思,也正是《王风》中的黍离之悲,属乱世之音、亡国之音,方玉润评云:“词意凄怆,声情激越,(三国魏)阮步兵(籍)专学此种。”(《诗经原始》)
这是一首思念情人的小诗。采葛为织布,采萧为祭祀,采艾为治病。都是女子在辛勤劳动。男子思念起自己的情人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月、年)。说一天会像三个月,三个季节,甚至三年那样长,这当然是物理时间和心理时间的区别所在。用这种有悖常理的写法,无非是为了极言其思念之切,之深而已。
热恋中情人无不希望朝夕厮守,耳鬓相磨,分离对他们是极大的痛苦,所谓“乐哉新相知,忧哉生别离”,即使是短暂的分别,在他或她的感觉中也似乎时光很漫长,以至于难以忍耐。此诗三章正是抓住这一人人都能理解的最普通而又最折磨人的情感,反复吟诵,重叠中只换了几个字,就把怀念情人愈来愈强烈的情感生动地展现出来了。第二章用“秋”而不用“春”“夏”“冬”来代表季节,是因为秋天草木摇落,秋风萧瑟,易生离别情绪,引发感慨之情,与全诗意境相吻合。
全诗既没有卿卿我我一类爱的呓语,更无具体的爱的内容叙述,只是直露地表白自己思念的情绪,然而却能流传千古,后人并将这一情感浓缩为“一日三秋”的成语。关于此诗艺术感染力的奥妙,蒋立甫《风诗含蓄美论析》曾剖析说:“妙在语言悖理。”其意是说:从科学时间概念衡量,三个月、三个季节、三个年头与“一日”等同,当是悖理的,然而从诗抒情看却是合理的艺术夸张,合理在热恋中情人对时间的心理体验,一日之别,逐渐在他或她的心理上延长为三月、三秋、三岁,这种对自然时间的心理错觉,真实地映照出他们如胶似漆、难分难舍的恋情。这一悖理的“心理时间”由于融进了他们无以复加的恋情,所以看似痴语、疯话,却能妙达离人心曲,唤起不同时代读者的情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