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深受庄子的影响,他的许多文章都有融《庄子》于其中的痕迹,但他却能不圈于庄子思想的束缚,这篇寓言性的哲理文章,便是通过园丁要求伐树一事,对庄子“才者死,不才者生”的看法提出了疑问,驳正了庄子以“无用”来保全自身的虚无逃世、消极出世的人生态度,反映了作者初入仕途,准备积极参与社会,有所作为的思想。认为凡物的各种遭遇,幸与不幸的命运,均因环境、时势来决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强调事物的生存与消亡都应以对社会有益无害为准绳。无用之才如若长于无用之处,尚可尽享天年,但若妨害了有用之才,就应砍伐,否则就不是无用而是有害了。有用之才的生死亦是如此,杏树得生,是因为它有花可赏,有果可食,于人有益。而桂漆所以不能逃避斤斧,躲开厄运,只因它们“有利之者在死”。文章用问答形式,层层递进,条疏理通,反映作者对“才与不才”“幸与不幸”有一个逐渐深化的认识过程和思辨过程,也使文章有了鲜明的形象性和生动的域染力。
这篇文章展示了作者乐观上进,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也表现了他卓越的见识和深厚的学养,以及敢于挑战权威的勇气。
这首曲子,出自《红楼梦》第五回。曲中主要叙述了刘姥姥救贾巧姐出火坑的事情,表达了作者规劝人们济困扶穷的思想观念,警示人们因果轮回报应不爽。在这首曲子中,作者用一种庆幸的笔调反复咏叹“留余庆”,借题发挥,直抒劝世行善的主旨。全曲借由巧姐口吻叙述,用语平白直接,含有讽刺意味。
“济困扶穷”与“爱银钱忘骨肉”是强烈的对照。从巧姐的遭遇中看到,“济困扶穷”只能存在刘姥姥这样的劳动者阶层之中;而封建地主阶级,在其覆灭前的挣扎中连骨肉亲情也早已“忘”得一千二净,从而暴露出他们“奸”与“狠”的真面目来。
曲子把王熙凤偶济刘氏,说成是她能“留余庆”,“积得阴功”,那是作者的阶级偏见。曲子还宣扬因果报应,说“乘除加减”,即所谓或增或损,或赏或罚,都是“上有苍穹”一全由老天爷安排决定。这些都是应该批判剔除的封建糟粕。
此曲假托历经家败人亡、又流落烟花巷、最后幸遇曾受恩于贾府的刘姥姥赎救而得脱离苦海的巧姐口吻而直抒劝世行善的主旨。
第一首诗开头两句“席谦不见近弹棋,毕曜仍传旧小诗”紧扣题目和诗的内容叙写事实,介绍人物,交代情况,顺承事件,思想感情发展顺序,直接引起下文。善弹棋的席谦,诗人说“近不见。”“近”既可以指时间短,也可以指距离短。从交往来说两人近来没有接近。可见诗人心中却十分想念他。毕曜工诗已殁。杜甫十分关注他生前的诗的流传,一直关念死去的诗人,可以说毕曜活在杜甫心中。
第三句“玉局他年无限事”,承前首句。诗人回忆往年与席谦弹棋,彼此交往的许多给人带来欢乐和高兴的事,其间充满着真挚深厚的友谊,唤起幸福的美好回忆。这句进一步申述了首句诗人思念席谦,想见他的原因。
这首诗的结语“白杨今日几人悲”承前第二句,用反问,即从问语中推出应当得到的答案,表面上是肯定“几人悲”,实质上是否定。此句描写了一片荒凉之境,没有几个人面对毕曜坟地上白杨悲伤,即无人悲伤,带有诗人感叹情味,悲叹人们对毕曜的冷落,反衬出诗人对死者的无比怀念。反问还有促使人集中注意力,引起人的想像和激情的作用。此句还用了因物及人、忆物思人的写法,写得精炼形象而悲怆,感情深挚。诗人怀念之情暗寓景物中,含蕴无穷,耐人寻味,反比直抒更为有力。
第二首诗首句“郑公粉绘随长夜”中的郑公是对郑虔的尊称。郑虔是杜甫的好友,多才多艺,诗、书、画造诣均高,尤其擅长山水画。此句用长夜喻指死亡,因人死后埋在地下永不见天日,很富形象性。郑公的彩色图画随长夜,成了绝笔。句中饱含悲惋之情。
次句“曹霸丹青已白头”曹霸著名画家,画马专家,也精于肖像和动物及其它。杜甫在《丹青引赠曹将军霸》中写道“穷途反遭俗眼白,世上未有如公贫。但看古来盛名下,终日坎壈(困顿,不得志)缠其身。”曹霸生活清苦,热爱艺术,不慕名利。杜甫既赞扬了曹霸把毕生精力献给艺术的高贵品质和崇高精神,又对他的身世悲痛惋惜。
第三句“天下何曾有山水”这句用反问,表示否定的意思。杜甫称赞郑虔,在其死后天下再也没有山水了。郑虔善画山水画,曾写诗画献给唐玄宗,得玄宗在画后题“郑虔三绝”。画家黄宾虹在《画学篇》中将其与王维并称,“郑虔王维作水墨,合诗书画三绝俱。”郑虔的山水画,可以以假乱真。由此可见,杜甫对郑虔的山水画的高度的评价,不是夸大而是出自内心的大加赞许,并非虚誉。
末句“人间不解重骅骝”是说世间不会看重曹霸及其鞍马画,实际的意思是表示,像曹霸(也包括像郑虔)这样的有真才实学、德艺双馨的人得不到社会应有的重视。杜甫在这里讲了真话、实话。这是诗人对郑虔、曹霸这些德才兼备的人才的身世和不幸遭遇鸣不平,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悲怨。
杜甫自己一生的遭遇和身世,使他深深地体会到了那个社会生存的艰难,深刻地理解了那个时代的苦难。友谊是生活中的美酒,无比醇浓,飘溢着醉人的芬芳,这两首诗中诗人所抒发的友爱之情,非常浓烈,醇美无比。
此诗叙述的是少女临出嫁前庄重严肃地准备祭品和祭祀的情况,详实地记载了祭品、祭器、祭地、祭人,反映了当时的风尚习俗。
根据文献可以知道,在古代,贵族之女出嫁前必须到宗庙去祭祀祖先,同时学习婚后的有关礼节。这时,奴隶们为其主人采办祭品、整治祭具、设置祭坛,奔走终日、劳碌不堪,这首诗就是描写她们劳动过程的。全诗三章,每章四句。首章两问两答,点出采蘋、采藻的地点,次章两问两答,点出盛放、烹煮祭品的器皿,末章两问两答,点出祭地和主祭之人。
俗话说:“上供神吃,心到佛知。”这些普普通通的祭品和繁琐的礼仪,却蕴积着人们的寄托和希冀,因而围绕祭祀的一切活动都无比虔诚、圣洁、庄重,正如《左传·隐公三年》所说:“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因此,诗人不厌其烦,不惜笔墨,层次井然地叙写祭品、祭器、祭地、祭人,将繁重而又枯燥的劳动过程描写得绘声绘色。
这首诗的艺术魅力主要源于问答体的章法,而其主要构成因素就是五个“于以”的运用。全诗节奏迅捷奔放,气势雄伟,而五个“于以”的具体含意又不完全雷同,连绵起伏,摇曳多姿,文末“谁其尸之,有齐季女”戛然收束,奇绝卓特,烘云托月般地将季女的美好形象展现给读者。
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