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记游写景之作。此诗用直叙的方法,写诗人同弟弟行游玄武池时所看到的景物和愉悦忘忧的心态。
“兄弟共行游,驱车出西城”两句点明出城行游一事和行游的地点。人在野外观赏景物时,一般都是由宏观到微观。“野田广开辟,川渠互相经”两句写在邺城西面宏观看到野外宽广开阔的田地和纵横交织的河渠。接下去,从宏观到微观。“黍稷何郁郁”一句由“野田广开辟”一句而来,写田野里庄稼茂盛。“流波激悲声”一句由“川渠互相经”一句而来,写流水发出动听的声响。“菱芡覆绿水”以下八句,由写田野、河渠转向写玄武池的各种景物:菱芡、荷花、垂柳、萍藻,叶绿花红,枝繁叶茂;池中绿水随风动荡,长洲上的群鸟在欢快歌唱。在诗人笔下,玄武池之美景令人神往:田野广阔,庄稼茂盛;池水交错,波涛汹涌;绿水红花,柳荫照水;萍藻泛滥,众鸟喧哗。形象鲜明,有声有色,生动具体,写出了玄武池的美丽和勃勃生机。如此之美景,足以使人忘记忧伤,沉浸在欢畅之中。最后“忘忧共容与,畅此千秋情”两句,由景及情,自然地收束了全诗。
此诗虽属游宴诗,但同建安时期的其他游宴诗相比,却有不同。它没有涉及宴乐,而是用自然的语言集中描写田园景物,具有后来田园诗的意味。
这首追念旧情的怀人词,按其实际内容来说应属爱情词范畴。虽然词中所展现的依恋难忘的倩影显然是一名歌妓,但词情不仅不见浮艳,相反却抒述得诚挚纯真,而且落笔的角度多取身世之慨,所以,颇有耐读之处。词牌《思佳客》,就是《鹧鸪天》,周之琦此作共四首,这里选的是组词中的第二首。
词写于嘉庆二十年(1815)之际,周之琦三十四岁时。从起句“帕上新题间旧题”可以知道,这段离合悲欢的恋情的发生、发展到中断应是多年前的事。“间”,是夹和联的意思。帕是女郎用的香帕,当年或许是作为定情物赠给词人,也可能是别有苦衷被迫分离时的信物。在一方手帕上“新题间旧题”地写了许多思恋苦念的诗词,足见时间的绵长,是在相当长一段时空里聊以自慰自解、自我平衡的行为,见物如见人么!作为情爱的见证信物,“旧题”也好,“新题”也好,在上面题的诗句不必有赞美艳羡之语,可是词人却以“苦无佳句比红儿”来表述。“苦无佳句”并非没有佳句。而是说任何佳句都不足以来赞比心上人,这是不写之写的最高赞辞。生活往往如此,愈是倾心得无可喻说的痴恋,一旦失落,必然愈显得失魂落魄地巨痛,更不知所云了。所以,“苦无佳句”和“新题间旧题”之间所表现出来的“无”和“多”的奇妙而矛盾的激荡情思,已把一颗沦肌浃髓、铭心镂骨的相思苦心托起于纸上了。“比红儿”是借用唐代诗人罗虬写《比红儿诗》一百首赞美歌妓红儿的典故。从这可以确认周之琦所恋的女郎的身分。
词的三四两句紧承“比红儿”所揭示的身份转入沉重的感慨。“生怜”句是说当年初遇时恋人正当“桃萼初开”的二八荳蔻之年,其妍丽娇美之貌可以想见。然而“那信杨花有定时”的悲哀,正是其貌愈美,其难以把握自己命运的飘泊身世就愈令人伤怀。周之琦晚年虽官至广西巡抚,为一方重臣,但早年并无能力去为一个歌女脱籍,这就是萍水情缘终于分离的缘故。
人似杨花飘无定,是上片情思的一个苦结,暗示出了别离情节。下片由此进入苦思痴念,终于在无法消解的空间阻隔面前,爱而转怨,以怨写爱,怨愈深,思恋益见苦。
“人悄悄”六字把坐立不安的心态刻划得极深细。境愈静寂,心愈空荡,无可解开百思愁结。为何觉得“昼迟迟”,天老不暗下来呢?原来他盼黑夜早来,是为能做个“殷勤好梦”。人在现实中得不到所追求的事物时,每每会发生一种心态的变幻现象,求之于好梦。以梦境聊解渴念,原是够苦的事,然而这适足以见其痴。“托蛛丝”三字,一些注本释为借蛛丝随风飘游把好梦带给她去,或释为形容怀人缠绵情思。后者等于无解,前者未见惬意。如果注意到蛛丝结网这个事实,而“好梦”亦须结构(事实上“梦”的做成不可能预设,所以预想“好梦”的愿望更须祈求某种神力),从“结”这个特定意义上去理解,词人的匠心就毕见了。因为,如果要托蛛丝传带情思,何必嫌“昼迟迟”呢?游丝飘扬,白日也可。所以,“殷勤”句是一个精致的意象表现,当意为祈求能借蛛丝结网那样的神奇功能来做个周正圆满的好梦吧?
末二句笔一转,“绣帏金鸭薰香坐”是设想旧日恋人所处环境,这个“她”显然已被勋戚权贵金屋藏娇了。因而词人说:我自苦思苦想,但求梦遇一回,可是“说与春寒总未知”啊!“绣帏”中人怎能“知”我此时此地的心境感受呢?“春寒”拟喻一种特定心境,凄冷、寂寥、惆怅……。在手法上,这叫顿挫,从“好梦”的企待,到“说与总未知”,一个大起落,由热望到心灰意冷,是大跌宕,哀怨苦恋之情正从这起伏折转中得到深化。
其实,即使真的结成“好梦”,又怎样呢?又能真正解慰痛苦,挽回悲剧性的现状吗?所以,这一转成怨恨的语气原也是爱恋的另一种表现,并非真怨“绣帏”中人。
谭献《箧中词》评此词,认为“寄托遥深”,意思是别有深意而不是写恋情。寄托什么呢?大概认为是借此抒发怀才未遇,未能邀上宠。杨钟羲《雪桥诗话》初集卷十也说颇有“楼高不见”之意。事实上,周之琦二十七岁中进士,在当时已算早年得志了,他的仕途生活一开始就不见坎坷,从其词作中并不能审辨出如谭、杨等人所揣摩的这类寄托。我们不必跟着常州派理论经常导致的穿凿附会的迷雾走去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