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上片写思妇凌晨在梦中被莺声唤醒,远忆征人,泪流不止。“梦”是此片的关节。后两句写致梦之因,前两句写梦醒之果。致梦之因,词中写了两点:一是丈夫征戌在外,远隔千旧,故而引起思妇魂牵梦萦,此就地点而言;一是整整一个春季,丈夫未寄一封家书,究竟平安与否,不得而知,故而引起思妇的忧虑与忆念,此就时间而言。从词意推知,思妇的梦魂,本已缥缈千旧,与丈夫客中相聚,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愿望,在梦境中得到了满足。这是何等的快慰,然而树上黄莺一大早就恼人地歌唱起来,把她从甜蜜的梦乡中唤醒。她又回到双双分离的现实中,伊人不见,鱼鸟音沉。于是,她失望了,痛哭了。
过片三句,写女子在白天的思念。她一大早被莺声唤醒,哭干眼泪,默然无语,千愁万怨似乎随着两行泪水咽入胸中。但是胸中的郁懑总得要排遣,于是就借酒浇愁。可是如李白所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一怀愁怨,触绪纷来,只得“无一语,对芳尊”,准备就这样痛苦地熬到黄昏。李清照《声声慢·秋词》云:“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词意相似。唯李词音涩,声情凄苦;此词音滑,似满心而发,肆口而成,然无限深愁却蕴于浅语滑调之中,读之令人凄然欲绝。
结尾两句,融情入景,表达了绵绵无尽的相思。这旧是说,刚刚把灯油熬干了,又听着一叶叶、一声声雨打梨花的凄楚之音,就这样睁着眼睛挨到天明。词人不是直说彻夜无眠,而是通过景物的变化,婉曲地表达长时间的忆念,用笔极为工巧。
这首词有一个好处,就是因声传情,声情并茂。词人一开头就抓住鸟莺啭的动人旋律,巧妙地溶入词调,通篇宛转流畅,环环相扣,起伏跌宕,一片官商。细细玩索,就可以体会到其中的韵味。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
这首诗描写诗人在淮上(今江苏淮阴一带)喜遇梁州故人的云况和感慨。他和这位老朋友,十年前在梁州江汉一带有过交往。诗题曰“喜会”故人,诗中表现的却是“此日相逢思旧日,一杯成喜亦成悲”那样一种悲喜交集的感云。
诗的开头,写诗人昔日在江汉作客期间与故人相逢时的乐事,概括了以前的交谊。那时他们经常欢聚痛饮,扶醉而归。诗人写这段往事,仿佛是试图从甜蜜的回忆中得到慰藉,然而其结果反而引起岁月蹉跎的悲伤。
颔联一跌,直接抒发十年阔别的伤感。颈联的出句又回到诗题,写这次相会的“欢笑”之态。久别重逢,确有喜的一面。他们也像十年前那样,有痛饮之事。
然而这喜悦,只能说是表面的,或者说是暂时的,所以对句又将笔宕开,写两鬓萧疏。十年的漂泊生涯,使得人老了。这一副衰老的形象,不言悲而悲云溢于言表,漂泊之感也就尽在不言之中。一喜一悲,笔法跌宕;一正一反,交互成文。
末联以反诘作转,以景色作结。为何不归去,原因是“淮上有秋山”。诗人《登楼》诗云:“坐厌淮南守,秋山红树多。”秋光中的满山红树,正是诗人耽玩留恋之处。这个结尾给人留下了回味的余地。
绘画艺术中有所谓“密不通风,疏可走马”之说。诗歌的表现同样有疏密的问题,有些东西不是表现的重点,就应从略,使之疏朗;有些东西是表现的中心,就应详写,使之细密。疏密相间,详略适宜,才能突出主体。这首诗所表现的是两人十年阔别的重逢,可写的东西很多,如果把十年的琐事絮絮叨叨地说来,不注意疏密详略,便分不清主次轻重,也就不成其为诗了。这就需要剪裁。
诗的首联概括了以前的交谊;颈联和末联抓住久别重逢的云景作为重点和主体,详加描写,写出了今日的相聚、痛饮和欢笑,写出了环境、形貌和心思,表现得很细密。颔联“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表现的时间最长。表现的空间最宽,表现的人事最杂。这里却只用了十个字,便把这一切表现出来了。这两句用的是流水对,自然流畅,洗练概括。别后人世沧桑,千种风云,不知从何说起,诗人只在“一别”、“十年”之前冠以“浮云”、“流水”,便表现出来了。意境空灵,真是“疏可走马”。“浮云”、“流水”暗用汉代苏武李陵河梁送别诗意。李陵《与苏武诗三首》有“仰视浮云驰,奄忽互相逾。风波一失所,各在天一隅”,苏武《诗四首》有“俯观江汉流,仰视浮云翔”,其后常以“浮云”表示漂泊不定,变幻无常,以“流水”表示岁月如流,年华易逝。诗中“浮云”、“流水”不是写实,都是虚拟的景物,借以抒发诗人的主观感云,表现一别十年的感伤,由此可见诗人的剪裁功夫。
文章明写婢女寒花,却几次提及妻子魏孺人,表现出归有光与魏孺人夫妻之间真挚深笃的感情。
文章首节开头三句就点明了寒花身分、死去时日和安葬处所。“魏孺人媵也”,寒花不是一般婢女,而是作者所挚爱的前妻的随嫁婢女。“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寒花时年仅十九岁,距魏孺人之死已四年。“葬虚丘”,寒花虽为婢女,仍择地郑重营葬。起首点明亡婢的特殊身分,意在点明与作者的特殊关系。亡婢、亡妻并述,因亡妻而及亡婢的爱屋及乌之情油然而生,因亡婢而及亡妻的追怀悼念之情亦随之而出。这样,既暗示了“葬志”的写作动因,也开启了下文对往事的回忆。领起了全篇。
节末一句:“事我而不卒,命也夫!”长声慨叹,总写悲情。这是叙事之后的感情迸发。本来寒花的随侍左右尚可聊慰对亡妻的思念,而今她又不幸早逝,作者的感伤之情便无可遏止了。这里的“命”,不仅指寒花的命运,也兼指魏孺人乃至多次应试、此时尚未中举的作者本人命运。红颜多薄命,生者亦坎坷,深沉的叹息奠定了全文感情的基调。
文章主体在第二节,忆寒花三事、孺人两笑。
寒花三事:其一是初来时的打扮:“垂双鬟,曳深绿布裳”。此记其稚态可怜。
其二是削荸荠时的调皮:“予入自外,取食之,婢持去不与”。此述其娇态可噱。
其三是吃饭时的神情:“即饭,目眶冉冉动”。此言其憨态可笑。至此,写出了寒花质朴、单纯、天真的情态。孺人两笑:前“笑之”,是称许婢女而同嘲丈夫;后“又指予以为笑”,是引丈夫而共笑婢女。于此,既写出了孺人慈爱、宽厚、善良的风神,也写出了夫妻相得、主婢无问的闺房情趣。以上所忆,都是初媵时事,益见忆念的深远。而所忆均以寒花起、以孺人结,既是扣题所需,益见旨归所在。
最后一节,“回想是时”回应“初媵”。跨过时间的隔限,结束往事的忆想,回笔写现在的心情:“奄忽便已十年。吁!可悲也已!”“十年”指寒花从“初媵”到此日之死的岁月。欢愉易逝,岁月如流,昔日饶有情趣的事徒增今日的悲感。“可悲也已”句,承第一节的“命也夫”再抒悼念之情,以短吁长叹收笔,更显得情深意长。
全文篇幅短小,构思巧妙,详略得当。作者从日常生活的平凡琐事中选材,详细描写了寒花的动作、性格、神态,自然平实,无雕琢之痕迹,富有感染力从体制上讲,它运用了小巧灵活的新形式,并采用倒叙的手法,突出了寒花的形象,情感真挚,亲切自然;另外,该文语言简洁凝练,抒情真挚,记事生动,体现出归有光散文善用极淡之笔,写极浓之情的特点。
这首诗发端二句已概全篇之旨,“韩魏多奇节,倜傥遗声利”,以下均围绕“多奇节”处而展开。承接此二句,以下八句历叙少年游侠者的精神品格与豪荡气魄。“绿沉明月弦,金络浮云辔”,此十字着重从形象上描绘少年侠士潇洒倜傥的飒爽英姿。“吹箫入吴市,击筑游燕肆”,伍子胥有经文纬武之才,因楚平王听信谗言杀害伍奢与伍尚,他逃奔吴国,欲借外力以报杀父兄之仇。伍子胥在吴都梅里(即今无锡梅村),举目无亲,衣食无着,被迫吹起斑竹箫管,在市中乞食,后得公子光的赏识,谋刺王僚,成就大业。高渐离与荆轲为友,善击筑,“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史记·刺客列传》)。后燕亡,高渐离为秦王击筑,因在筑中置铅以伺机击秦王,未果被害。游侠之人并非久居人上,即使沉沦下僚之时,胸中仍怀一股不可磨灭之气。这段奇气促其忍辱负重,完成自己重然诺的历史使命。
下面以博望侯张骞的典故轻轻地转到了游侠儿慷慨立边功的主题上来,继写其在战场上杀敌报国的“奇节”。张骞出使西域,穷河源,直至昆仑山下,“大宛之迹,元因博望;始究河源,旋窥海上”(《史记·大宛列传》)。其开疆拓土的历史功绩永不可磨灭,“博望侯”就衍化为英雄主义的象征,而与任侠风气相联系在一起了。“寻源博望侯,结客远相求”,游侠儿亦如博望侯怀抱赴边立功之志。云气散漫风萧索,紫塞雁门草木凋,艰苦的边关生活并没有消损少年游侠奋勇杀敌、报效国家的豪情壮志;而是黄沙穿金甲,马革裹尸还,甘愿赴汤蹈火以报知己之恩遇。这样就自然引出了“轻生殉知己,非是为身谋”的感慨来,这既照应了开头的“遗声利”,也使全篇的中心思想得到统一。
综观全诗,首联已概括全篇之主旨,“侠”之精神在“奇”,此“奇”非他“奇”,而是奇在其轻身重义上,奇在其士为知己者死上,奇在其“遗声利”“非是为身谋”上,正与尾联相应。中篇尽叙侠客之态,承首联之“奇”而启尾联之“殉知己”“一言重”“垂一顾”“千里至”“远相求”,皆应照生情,写得气脉流转、神情摇曳,悲壮英豪之中有清新雅致之音,与虞氏的一贯风格有其相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