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前十四句具体写主人公闻见春月、春风、春鸟等景物后的伤感,后四句写本来可以使人欢乐的景物引起主人公伤感的原因。全诗感情浓烈,刻画细腻,表现含蓄而意味深远。
第一部分分三层,每一层各写一个场景。开头四句为第一层,写春月:开篇二句点出了此诗写作的环境与景物,同时也暗示出主人公深夜未眠;接着二句则以“忧人” 说明忧烦之事萦绕在主人公的心中,用“不能寐”和“夜何长”表明主人公心中有无限忧伤而至失眠,与开篇二句相照应。接着六句为第二层,写春风:前二句接着前面写出无法入睡的主人公在明亮的月夜里凝神思虑的动态,通过主人公在失眠中所感、所见,反映了其心中烦闷的程度;中间二句通过主人公的衣履不整和心绪烦躁说明其忧愁之深重;后二句以动作写出主人公的心烦意乱无所适从的焦躁神情。之后四句为第三层,写春鸟:以春鸟的飞鸣来牵动主人公的愁肠,暗示主人公已在院中徘徊了整整一夜,更深一层地写出了主人公内心忧苦之深。
第二部分承第一部分而来,更加集中、强烈地抒发主人公的感情。前二句点明了春月、春风、春鸟等本来可以使人欢乐的景物引起主人公伤感的原因:春鸟依恋伴侣之情触动了主人公对所思之人的怀念,增添了愁苦。由此引出后二句中主人公的泣涕沾裳,并可以顺势以主人公向苍天诉说满腔幽愤收束全诗。这里,诗人采用融情入景的方法,通过春月、春风、春鸟这些春天美好景物与孤苦女子长夜不寐、徘徊、感伤的互相对照,使美好景物蒙上了一层孤独、凄清、悲凉的色彩。其中,既有写实,也有选择、加工与改造,“写景”与“造景”十分和谐地统一在一起,诗人的情感得到了充分的抒发。
全诗以主人公的感情冲动为线索层层展开、步步升华,篇幅虽短,却写出了主人公情绪的发展变化:先是悲,由悲到泣,由泣到吟,由吟而愤,由愤而诉,感情越来越强烈,行动越来越大胆。对女主人公形象的刻画具体生动:有耿耿不寐的神态,也有揽衣曳带、屣履下堂的动作;有徘徊、伫立的身姿,也有彷徨、哀伤的心情;有涕泣的表情,又有高吟、舒愤的言语。而这些言行神情,又都是在种典型的春天自然景物的感触下自然地表现出来的,看似不经意,却刻画得细致入微,将明月、微风、春鸟、忧人自然地融为一体,构成了一幅完整的、透明的、动人的春夜忧思图,使一位在春天里睹物思人的哀伤的女子形象跃然纸上,表现含蓄而意味深远。
词作于戊午(1858年)至癸亥(1863年)之间。
瑞香属木木花种,香气馥郁是最重要的特点。这首咏花词,上片集中赞叹它的芳香。说它“花气霭芬芳”,如团团云雾久久不散,以致令“翠幕重帘不染尘”,灰尘也被香雾驱走了。又说它“梦里真香通鼻观,氤氲”,它已不是花香,而是能使通体澄明虚静的一种梦里真香,如佛家修炼获得的通透鼻观的内心感受。因而又怀疑它莫不是倩女的离魂就在这里。香气异常抽象,以瑞香的馥郁感受,不是一个统称的“香”可以说清,词人调动了各种方法来表现它,获得了艺术的效果。下片着重写花的品格和姿色的可爱。“细蕊缀纷纷”,是说它花蕊细小,多而密,好像连缀在一起的样子。瑞香有不同品种,词人又特别举出“淡粉轻脂”的一种“最可人”。从一般到个别。又说它色泽淡雅,“懒与凡葩争艳冶”,见之有一种“清新”之感。这里又通过词人的主观品鉴,赞扬了它的品格高雅,甘为寂寞。它“赢得嘉名”并不是去与凡葩争奇斗妍获得的,是自然而然获得的,即所谓桃李无言,下自成蹊。人们喜爱它,才“自冠群”,自成为群芳之冠。上下两片层次分明。瑞香以香著称,所以值得注意的是词人从多方面多角度,以及不同的方法来表现它的这一突出特点,几近于可触可摸。
此诗八章,每四句为一章。第一章以菅草和白茅相束起兴,映射夫妇之间相亲相爱正是人间常理。其中的菅草白华和茅草之白有象征纯洁与和谐的爱情意义,与《召南·野有死麕》中的“白茅包之”“白茅纯束”相参证,可见“白茅”在当时是一个常用的带有象征意义的意象。本来常理不言自明,可是这里偏偏是“之子之远,俾我独兮”。一正一反,奠定全诗凄婉哀伤的悲剧基调。
第二章以白云普降甘露滋润那些菅草和茅草,反兴丈夫违背常理,不能与妻子休戚与共。虽然从字面上看是白云甘露对菅草茅草的滋润与命运之神对被弃女主人公的不公平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对应和映射关系,但实际上看似怨天实为尤人,矛头所向实际是这不遵天理的负心丈夫。
诗的第三章以北流的滮池灌溉稻田,反向对应无情丈夫对妻子的薄情寡义。此章虽然在起兴方法上与前两章一样,以物喻人,以天道常理反兴人情乖戾,故郑笺解释曰:“池水之泽,浸润稻田使之生殖,喻王无恩于申后,滮池之不如也。”但是紧接着长歌当哭的女主人公话锋一转,由“之子”转向“硕人”。关于“硕人”,前人如孔颖达疏引王肃、孙毓说,以为硕人指申后,朱熹《诗集传》以为硕人指幽王。揆诸原诗,以下提及硕人的两章都以物不得其所为喻,暗指人所处位置不当。郑玄笺解“硕人”为“妖大之人,谓褒姒”,与诗意合。话锋既转,下一章的感叹就显得自然而贴切了。
第四章承前三章反兴之意,以桑薪不得其用,兴女主人公美德不被丈夫欣赏,反遭遗弃的命运。与自身命运相反,“维彼硕人”,想起那个“妖大之人”却媚惑丈夫取代了自己的位置,这一切实在是煎熬人心的事情。
第五章以钟声闻于外,兴申后被废之事必然国人皆知。俗语“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之谓也。自己已经被废,心却念念不忘,于是有了“念子懆懆”的弃妇;既已弃之,必先厌之,于是有了“视我迈迈”的无情丈夫。对比中弃妇的善良和顺、丈夫的轻薄无情显得更为鲜明。
第六章诗意与第四章相近,以鹤鹙失所兴后妾易位。同时鹤的洁白柔顺和鹙的贪婪险恶与申后和褒姒之间存在着隐喻关系。“妖大之人”的媚惑实在是女主人公被弃的一个重要原因,难怪她一次次地“维彼硕人,实劳我心”,想起那个妖冶之人就不能不心情沉痛了。
第七章以总是偶居不离的鸳鸯相亲相爱,适得其所,反兴无情无德的丈夫不能与自己白头偕老的悖德举动。这一章要与第四、五、六章连起来读才会更深一层地理解弃妇的怨恨。她实际上是在说:虽然那个妖冶的女人很有诱惑力,如果做丈夫的考虑天理人情而不是“二三其德”,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诗最后一章以扁石被踩的低下地位兴申后被黜之后的悲苦命运。被遗弃的妇人不能不考虑自己的命运,“之子之远,俾我疧兮”。面对茫然不知的前途,必然忧思成疾。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诗的首章以咏叹始,三句以“兮”煞尾,末章以咏叹终,亦以“兮”字结句。中间各章语气急促,大有将心中苦痛一口气宣泄干净的气势。缓急之间,颇有章法,诵读之时有余音绕梁之感。